番外
可乐心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番外,外卖:海底世界卖鸡爪无敌,可乐心声,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时间过得很快,她离开我已经快一年了,我在这附近找了一份工作,是高速公路上的巡逻员,相当于保安的性质,很多朋友都觉得我作为一名退役的雇佣兵来做这份工作是有种大材小用杀鸡用牛刀的节奏。但,我依然是选择这份工作,这份工作离那里最近,我每天都会在当时分离的事发地点待上半小时,我感怀此地,思念她。终究我还是放不下她,这个地方叫长江岭,背山望水,青山绿水就在不远处,现在这个季节周围开满蒲公英,清风拂过,满天飞絮。我依稀记得她曾经说过她喜欢蒲公英那样的自由,喜欢蒲公英那纯白羽色,每次路经此地我都会停下车,透过车窗的玻璃眺望远处,常常希望在这个时候能在蒲公英的花海中能奇迹地看到她待在那里呆呆地观赏蒲公英。“各单位注意,长江湾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请在附近的工作人员火速赶往此地协助疏通,再重复一遍,各单位…”挂在车里的对讲机响起了高速巡逻队队长那粗狂有力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我低头笑了笑,看来又得忙活了,于是发动车子,倒档,60°调转车头,“吱…嘶…”车轮子与地面急速摩擦,直接奔向长江湾路段。当在长江湾路段忙完之后,掏出手机,还是她给我的那台手机,看了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这次交通事故有点严重,我想明早应该能在新闻上能看到报道,毕竟是中石油公司的一辆运油车在行驶途中突然爆炸了,有点诡异,也是个大新闻。我和下一轮的值班人员完成了交接工作之后,有一个同事开车回市区,我便搭了个便车一起回市区。下车之后我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嘴里着根烟,我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了,就当让自己散散心,释放一下工作了一天的压力和苦闷吧。十几分钟就这样过去了,一栋类似古代客栈的建筑物映入我的眼帘打断了我的思绪,古铜色的门口,门口两边挂着红色的大灯笼,映着古黑色的招牌,招牌上写着“离园”这两个苍浑有力的金色字,在这条周围都是现代化建筑的街上别树一格,格外醒目,很容易吸引年轻人的眼球,这些年国内一直流行复古风,我只能说这间客栈的老板太有才了,也很有经济头脑。我也饶有兴趣地朝着那间客栈走去,尝尝这复古风的新鲜,当踏进门口的时候,凉快的感觉扑面而来,清幽地拂过我的脸颊,一位类似店小二的小伙子忙着跑出来带我进去就坐,然后习惯性地擦拭桌子还不忘招呼我:“这位客官,请问吃点什么?我们这客栈里应有尽有,天下美食一应俱全。”我有点不适应他这样的调,哭笑不得地配合回答“来几壶上好的清酒,顺带再炒几个招牌菜就行”那个店小二也陪笑着“好咧,且稍等,酒菜马上就好,洒家速速便来。”然后就朝着柜台那跑去,那里有一个陈旧的的大格柜子,看似无序而有序的格子,上面摆放的全是瓦罐坛子,坛子外面贴有红色的方形纸,方形纸上写着一个黑色的“酒”字。我调转头环视周围,看到这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差点吓到我了,老少年幼的人都有,有穿旧时代民国时期的衣服,也有穿唐装戴帽子,也有的留着条长长的辫子…我以为我穿越回到了古代,不过幸亏我左边那几桌的人还算正常,有穿西装的,休闲服的。他们都各自低下头吃自己的东西,完全不理会外界发生什么,也有的窃窃私语,很小声相互交流着什么。旁边那个桌子坐着四个人,那个大喊大叫在那吹嘘自己的本事的老头子坐在我斜对面,斜面对着我,坐在右边的是一个头上带着毛毡的醉醺醺的汉子,坐在老头子左边的是一个皮肤白白嫩嫩的小子,一身意气风发,散发着书生气质,他穿着一身旧时代的白袍书生装,头戴冠帽,文化人专属的折扇在右手。书生的旁边是坐着一个类似地主的,挺着个发福的大肚子,一身鸿福齐临的衣服,八字须挂在嘴旁,滑稽又可爱。老头子大大咧咧地一边喝着酒一边啃着红烧狮子头,干杯碰碗的声音“嘭…嘭…嘭…”还不忘和自己的伙伴放声交谈着:“话说当年,洒家在郫县力劈几十个官差,那场面壮观啊…”那个粗狂老头子丝毫没有脸红地吹嘘着。“你有没有骗人夸大事实啊?他们可是官差啊…”坐在他旁边那个喝得有点醉醺醺的小子迷迷糊糊说道。“就是啊…和官府抗争,是那么容易的事么?”书生迎着答道。“娃们都是老实本分的…别忽悠俺啦…”地主向老头子投向疑问的目光。“嘿嘿,你们还别怀疑,洒家背部那一堆伤疤刺痕就是那些官狗给俺留的纪念…现在就撸起来给你们来开开眼界…”老头子直接脱下自己的上衣,给那几个伙伴看个清楚。旁边那几桌子的人听到了也凑着热闹埋过头来瞧瞧,当他们都看完那些刀伤刺痕之后深吸一口寒气,不可思议地惊呼。“这种官府专属的绣春刀的伤痕是独一无二的,一眼便能看出绣春刀所伤。”书生轻轻地摇着扇子。“我活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得有几个像你一样有这般伤痕。”旁边的一个大腹翩翩的老人抚了抚自己的白胡子。“原来真的是老英雄啊…我们佩服!”醉醺醺的汉子拍着桌子喊道。“想当年,我们兄弟几个落草为寇,被官府满地通缉,最后被迫藏身于山林…”书生不服地应道。“那日子真的没法过…”地主叹了口气。“敢于和官狗扛着的,我们佩服!”趴在桌子上醉醺醺的汉子再次举起自己的杯子。老头子他的背部确实是有很多条深红色的刀疤刺痕,密密麻麻错综复杂,最短的也有一个手掌那么长,很是逼真,我有点觉得搞笑,这也太能忽悠人了吧,要是真的被绣春刀所伤,他真的能活下来吗?还是那么多伤疤,也不知道这老头子是去哪间医院搞的整形。看来他们几个真是金庸毒害太深了,完全不能将现实和分隔开来,真把自己当做是古代那些敢和官府抗争的侠客,这个客栈的复古风也恰恰接纳了这些复古狂热分子聚集,也算是为他们提供了交流的场所。这时,小二端上了已经煮温和的酒并给我的酒杯里倒满,尾随也有另一个店小二端上了几个用瓷碟盛着的小菜,从色泽上来看,还算可以,萦绕的轻烟在菜上面慢慢飘旋,有点色香味俱全的。“客官,请慢用,如果还有什么需要请尽管吩咐。”店小二热情地赔笑着,脸上依然是挂着那百年不变的招牌式微笑。“你先忙,现在还没有什么需要的。”我摆了摆手,客气地对着他说了一句。小二欲走时,我突然想到了点啥,便叫住那个店小二,温和沐风地对他说“你过来陪我喝几杯吧,顺便有些事向你打听一下。”店小二听完后,有点惊愕,不敢相信我让他坐过来陪喝几杯,最后禁不住我多次的劝说才受宠若惊地坐下来,他双腿并拢坐着,双手捧着酒杯,恭恭敬敬地对我笑了笑,点了点头示意一下便举头一饮而尽。我倒是没什么心情吃菜喝酒,我比较好奇地听着旁边那个老头子在那里吹嘘着自己的本事。通过和店小二的碰酒中有一句没一句交流得知,这个店小二的名字叫刘东生,以前是出来混的,大家都给面子他称呼为大东哥,后来洗心革面金盘洗手,也略有了解这间店铺的老板是个神秘人物,平时不怎么会出现过店铺里,只有在年终的时候或者这老头子来了才会出现在这里。“东哥,这个老头子是这客栈的常客吗?”我将目光抛向大东哥。大东哥此时满脸通红,憋着个大红脸应着:“每年他都会出现来到这里几次喝酒,不定时的。”“每年?”好像这客栈,是开了很久的似的,我略有些惊奇,怎么我没发觉呢?”这间客栈开了几个年头了?”我很惊异地试问道。“算是有这年头了吧,就是最近这几年才从外地搬来这里开张的,后来我也跟着来这里了。”大东哥倒是不烦躁地迷迷糊糊地回答我的提问。被我灌醉的大东哥此时已经趴在桌子上了自言自语:“好多美女在我面前跳舞,你看,这个真好看…这个身材真好…这个的脸蛋好白…”他的口水都流了一滩在桌子上还不忘发春梦,猥琐地自言自语:”这个妞妞还对我笑呢…嘻嘻,快来到叔叔的怀抱里…唔唔……霓裳羽衣舞那个角儿真漂亮,煞是好看!要是给我娶回家做媳妇该多好啊…”此时,在其他桌子的几个喝醉的人也拿着个酒壶在客栈里到处走动敬酒,当过来和我敬酒时,我也不好推脱,便应着,不知不觉我也忘了喝了多少酒,脑袋昏昏沉沉的,眼前突然一黑。我忙着拍了拍像是发胀的脑袋,努力使自己清醒过来,用力的甩了甩脑袋,我的视觉再次恢复了正常,但感觉整个大脑都在发胀,鼻端有些痒痒的,一滴鲜血滴落在了我的袖口!我傻笑地叹了口气,看来自己真的老了,已经很久没试过流鼻血,再看看周围,所有的事物都像在旋转,然后双眼禁不住疲倦,眼睛再次一黑,“嘭…”脑袋再次重重地跌在桌子上。“三千大道,红尘炼心…”一个苍老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