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卖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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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辰安就这样离开了烟雨亭。
背着钟离若水几人的视线。
他开始慢跑,渐渐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之中。
他的目的已达成,因为花满庭最后用的是小兄弟和老哥这两个称呼,甚至说扫榻以待,这便是他期待着下一次的见面了。
因为那首词,花满庭已经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将他摆在了和他自己同样高的位置。
这便是得于前世的经验——
若想得到一个人的尊重,不是因为你的友善,而是因为你的强大!
花老大儒之强在于他那渊博的学识,那么自己的强大也就要体现在他最为重视的诗词文章上。
很好。
李辰安心生欢喜,傍晚时候去求了花老大儒的墨宝,再能在开业时候请这位老爷子在小酒馆里坐坐,小酒馆的格调就与众不同了。
他回到了二井沟巷子,今儿个得去买酿酒的粮食,明天就能试着酿酒了。
一切都在自己的计划之中,不劳心也不劳力,往后守着那小酒馆清闲一生。
很好!
“很好!”
烟雨亭中,当李辰安离开之后,花满庭也说了这两个字。
“这是一首比较简单的词,若是论文学上的造诣,它赶不上那首《蝶恋花》,但它本色天然、流畅自然,别有一番清新的韵味。”
花满庭让苏沐心从书箱里取了笔墨纸砚将这首词给记了下来,又道:“这小子老夫愈发有些看不懂了。”
“天下以游春咏春的词何止千百篇,但内容多为伤春、怅春。但这首《青杏儿》却不一样,它的意境由上阙的沉闷苦恼转向了下阕的明澈欢快。”
“有美酒相伴,无俗事缠身,有花也罢,无花也罢,春天永远常在,春光永远无限。”
“这是多么开阔的眼界,是多么豁达的胸襟……老夫,自愧不如!”
“故而此词之妙,就在于两个字——通透!”
“他才十七岁,老夫近七十……他已能不选春秋,而老夫却还在春秋间惆怅迷茫,所以老夫不如他!”
“另外,老夫确信他此前是在藏拙,这小兄弟,早已活得通透,人世间这样的少年,绝无仅有!”
花满庭对李辰安的这番赞誉之高远远超过了钟离若水等人的想象。
他们一个个顿时目瞪口呆,这才明白那家伙当真有着大才。
心高气傲的京都四大才子之首的苏沐心此刻垂下了头,从这首《青杏儿》的词里,他已经看见了自己相较于那少年的小。
无论是诗词上的造诣,亦或是为人处世的胸襟。
钟离若水心生欢喜,那双眼睛愈发的明亮。
宁楚楚回想着三月初三在这烟雨亭中的那场偶遇,她忽然笑了起来,“我万万没有料到随便遇见的一个人,居然能得花老先生如此赞许。”
她看向了钟离若水,眼里有些挑衅:“瑶光被我派去了漠北,丽镜司在广陵城少了一个人,正好丽镜司有些事需要人去调查,这小子的名字在广陵城虽因沈家退婚而家喻户晓,但所有人依旧以为他是那个呆笨的少年……”
“有这身份掩饰,他能为丽镜司做不少事情。”
钟离若水一听就不乐意了,“你说说看我钟离府的姑爷需要冒着那巨大危险去为丽镜司做事求一口饭吃么?”
宁楚楚顿时笑了起来,眉眼儿一挑:“首先,他还不是你三小姐的未婚夫,可别忘记他对你这以文选婿的文会都不感兴趣,你敢保证他会看中你钟离府的荣华富贵?”
“其次,他不是要开个小酒馆么?万一他那生意真的做好了,你能保证他就不会受到广陵城那些酒肆酒商们的打压?”
“再说了,他在李府打了那些人,他毕竟已经被逐出了家门,我可听说人家已向官府递交了状子告他,虽然你钟离府能够轻易的将这官司给压下去,但这样做对你钟离府并没有任何好处。”
“所以给他一个丽镜司密探的身份,官府就不能办他,也算是他的一道护身符,这对他而言可是有百利而无一害,你可要想清楚了。”
宁楚楚这么一说,钟离若水顿时明白,不过她依旧狐疑的看了看宁楚楚,“密探的身份有些低。”
“好吧,那就给他个广陵绣衣使,接替瑶光的位置。”
一旁的苏沐心听得一脸懵逼也很是羡慕,这时开口问道:“那少年,他究竟是谁?”
“李辰安,听说过没有?”
苏沐心大吃一惊:“李文翰那傻儿子?”
钟离若水就不乐意了,她狠狠的瞪了苏沐心一眼:“他傻么?他傻能做出《蝶恋花》和《青杏儿》这两首词么?”
“你输给他服不服气?若是服气,你岂不是连傻子都不如!若是不服气,你倒是也做一首比他更好的词来听听呀!”
护短的钟离三小姐发飙,说得苏沐心的那张脸儿一阵红一阵白无地自容。
花满庭觉得头有些大,宁楚楚这时却捅了钟离若水一刀:“我说,他和沈巧蝶的婚约尚未解除,你和他之间其实八字还没一撇,你急个啥?”
“这么简单的事,还不是你故意给拖着!对了,”
钟离若水笑眯眯的看向了花满庭,“花爷爷,沈家和李家退婚那事,您有没有向李文翰提起?”
“昨儿在竹下书院老夫有提起,不过……”
钟离若水心里一紧,“不同意?”
“也不是,不知道李文翰受了什么刺激,他迟疑了很久,说这件事得让他儿子自己做主,也就是说沈家要取回婚书就让沈家去找李辰安。”
“哦……可这婚配问题不是当听从父母之命么?”
宁楚楚反手又给了钟离若水一刀:“你可有听从了父母之命?”
钟离若水小嘴儿喏喏,终究哑口无言。
但这并不能打击到少女惜才也喜欢这人的心思,她站了起来,脖子一扬,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我去二井沟那巷子看看。”
……
……
李辰安回到二井沟巷子那处家里的时候,妹妹李巧兮正在后院里等着他。
“哥,”
看着一头汗的哥哥,李巧兮有些惊讶,“这大早上的,你干啥去了?”
李辰安取了一条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去跑步了,这身子有些弱,娘怎样了?”
“娘已经差不多好了,昨天我又去回春堂请张大夫开了个方子,再吃两剂估计就痊愈了,对了……哥,昨天晚上爹去看了娘。”
李辰安从院子角落的水井中打了一桶水洗了一把脸,“他态度怎样?”
“比以前好了很多,言语……言语有些愧疚。”
“这东西就是爹昨晚给我的,让我交给你,说这件事由你自己做主。”
“什么东西?”
“沈家的婚书呀,爹说这婚书退还是不退,你自己决定,我倒是觉得不退的好,毕竟沈家小姐知书达理也很漂亮,若是成了我的嫂子,可能羡煞许多人。”
李辰安笑了起来,他揉了揉李巧兮的脑袋,接过这婚书看了看,随手丢在了桌上。
“明天下午你过来一下,帮我个忙。”
“好呀,什么事?”
“也没什么,哥准备酿酒,你帮哥烧下火。”
李巧兮眼睛瞪得大大的,惊讶问道:“你还会酿酒?”
“你哥会的东西可多了,明儿个酿出来你就知道了。”
小姑娘眼里满是崇拜,就是依旧有些疑惑,心想哥既然有这些本事,早些时候怎么不表现出来呢?
若是爹知道了哥的本事,想来也不会将哥给逐出了家门。
她忽然想起这两天在广陵城里流传极广的那首《蝶恋花》,本想读给哥哥听听,又忽然想起诗词文章本就是哥哥心里的痛,于是她放弃了这个想法:
“那我先回去给娘煎药了,明儿再过来。”
“嗯,家里若是有什么事,记得来给哥说一声。”
“好!”
李巧兮开心的离去,李辰安去西厢房看了看匠人们弄的那些酿酒所需的器物,可别说,手艺还相当不错。
他回到了院子里,又拿起那婚书来看了看,才知道那个叫沈巧蝶的姑娘还差半个月才满十六岁。
这婚书当然是要退给人家的,毕竟他连那个叫沈巧蝶的姑娘生的什么模样都不知道——其实就算知道也得退,因为人家看中的是李辰安能够出人头地,现在就算自己占据了这个身子也没有出人头地的可能。
这古人所认为的出人头地是出将入相,和自己所理解的偏差极大。
现在他也没有成亲的心思,一来是刚来到这里,先得弄出些产业来扎下根。
二来嘛,女人,特别是一直黏在身边的女人确实有些麻烦,影响自己右手拔剑的速度。
将这婚书揣入怀里,摸了摸兜里剩下的三两银子,他又有些犯愁,因为要酿造出十斤酒,这需要大致四五十斤粮食。
买粮食倒是够,但酒曲这东西却有些贵。
另外铺子的装饰完工之后还得结算一笔工钱,又得想办法弄点银子才行了。
就在这时候,后院走了一个人进来。
这是个胖乎乎颇为富贵的中年男子,穿着一身华丽的精锻长袍,记忆里浮现出了他的名字——沈千山!
本应该是自己的岳父,但现在他前来显然是奔着这婚书的。
李辰安笑了起来,觉得自己的运气挺不错。
卖婚书这种事不知道以往有没有人干过,但现在他准备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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