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0章 大善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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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屠夫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和他同桌饮酒作乐的虽然是官门中人,却也不过是官府里捕快之类的小人物,小老百姓惹不起,权贵根本不放在眼里。这一场祸事发生,全城紧张了好几日,为的不是这被杀的受害者,而是深怕下一个轮到自己的大小官老爷们。
但是等了又等,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众人便顺便放松了神经,一切恢复原状。
张屠夫被杀案被稀里糊涂推到了江湖贼寇身上,成了一桩悬而未决、断定为江湖人所为的悬案。
周逸芳头一回如此感谢官府的糊涂判案,走在街头巷尾,听说官府已经把锅甩给了作案数起的某江湖魔头,心中大石落下。
大郎的拜师礼郑重举行。
既然是拜师,虽然任十一是个江湖浪人,但该有的礼节,周家一点也没落下,师父是第二个父亲,周父对此非常看重,无论是指导孙子行礼,还是为任十一准备的种种拜师礼,全都一丝不苟,郑重非常。
大郎行礼时,周父还在一旁教育孙子从此要待师父如亲父,对师父要事必躬亲、言听计从。
任十一反而不好意思了,他喜欢周家的氛围,想收个有好感的徒弟,甚至心底暗戳戳地想着,如果能借着师父身份,和周家有个联系,甚至成为这个家的一份子……
他是有自己的私心目的的,但是周父却仿佛要把这个孩子彻底交到他手上,这实在是责任重大又让人惭愧。
“我只是他武学上的师父,你们是他祖父和家人,不用如此郑重大礼。”任十一忍不住说。
周父当然不会真的把亲孙子就这么交出去了,精心养了多年,如今也才七岁,他怎么舍得把孩子完全交给一个江湖人教养?
但是拜师的礼节是要给足的,这是表达他们家的态度。
然而任十一如此实在的反应,让周家人全都好感上升,一时之间,拜师礼举行得其乐融融。
大郎叩了头,笑嘻嘻地站起来,拉着任十一问“师父,现在我拜师了,你是不是会把最厉害的剑招都教给我啊?”
任十一“嗯”一声“只要你能学,都会教。”
大郎立刻原地蹦了一下“学学学!我都能学!”
周逸芳睨他一眼“任大侠教你的东西都是循序渐进的,甭想一口吞一个大胖子,戒骄——”
“戒躁!娘——我早都知道!”大郎立刻接了她的话。
周逸芳摇头笑笑。
周父严肃了脸“你小心乐极生悲,这个月的考校马上就要到了,你书都背熟了吗?”
大郎“啊”地一声,挠头“祖父,你一定要这时候说这么让人难过的事吗?”
周父拉着脸“先生考校你,是难过的事?”
大郎哈哈一声,扑过去抱住周父的胳膊“那当然不是啦,是为我好,为了督促我进步呢,我都知道!啊呀祖父,今天是拜任师父的日子,学武是主场,学文的事,我们明天再说嘛!祖父——”
“祖母,你快帮我说说——”见周父不好说动,又跑去抱着周母的手臂晃。
这小孩,不知是无师自通还是从哪个玩伴那里学来了撒娇,对付两位老人很有一套。
周母立刻败下阵了。
周逸芳不管这些小事,笑看着他闹。
大郎也知道这一点,他娘只抓原则性问题,小事情给他很大自由,他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全看他自己的本事。所以,他抱着祖母撒娇,却不去找娘亲。因为娘亲既不会赞成也不会反对,是他们家最难糊弄的一个。
张屠夫死了,树倒猢狲散,只有一个早餐摊的枣子巷短时间无人再来骚扰,周逸芳又恢复了早餐摊的生意。
现在早餐摊生意非常繁忙,周逸芳的工作量快速增加,一天下来,利润足够全家开支还有盈余。周逸芳便取消了下午的生意,改为在家门口卖点冷饮点心,全交给周母看顾,自己休息补眠。
从云湖镇搬到汴州城三年多,此时,一家人才觉得生活安稳有奔头,有了心安的感觉。
大郎的月度考校后,正逢周逸芳去云湖镇收店铺租子。
大郎嚷着要一起去。
周逸芳没有反对,只说“让祖父、任大侠给你布置好功课。”
大郎也不在意,爽快说好。
任十一听了,便说“不用布置,我一起。”
大郎兴奋“师父你也去吗?”
任十一点头“去看看。”
周逸芳想着路上有个劳力挺不错的,而且这位在外头游历惯了,在汴州呆三年,估计的确呆闷了吧。
时逢大郎8周岁生日,这趟出行,周逸芳索性放慢了节奏,租了一辆驴车,带上吃食,一路看景一路走。
大郎自从搬到枣子巷,很少出门。跑得最远也不过是和巷子里的小孩一块去不远处的水塘玩。
周逸芳问他“小时候从云湖镇搬过来,还有印象吗?”
大郎没听到,他的凳子上仿佛有刺,出了城,屁股就没落过凳,半个身子趴在窗口往外瞧。看到沿路的花花草草都觉得开心,看到湖边的野鸭更是惊呼。
“娘,我们下车去抓鸭子吧!这鸭子会不会还下了野鸭蛋啊?”
任十一赶着驴车,闻声当真放慢了车速,似乎要停下。
周逸芳无奈,这一大一小都想停下,她难道要做恶人?
“天日正热呢,想玩,回头太阳下山了我们停车再去。日落西山的时候,云湖边的野鸭才是真的多。”
大郎坐回来,惊奇地看着他娘“真的?”
任十一是从京城过来的,没来过云湖,他也不知道这个事,在外头竖着耳朵听。
周逸芳“真的。夕阳西下,野鸭也要飞回家。这岸边就是它们的栖息地,一到傍晚,一大片的鸭子。但是人想要捉到它们也不容易,野鸭和家鸭不同,很灵活,不仅会飞,还有攻击力。”
大郎“不怕,我和师父肯定能捉到!”
周逸芳认同他们师徒的能力“我们先赶路,太阳下山了,你们再去捉一两只来,我给你们烧鸭子吃。”
大郎握拳激动“好!师父,你听到了吗?我们太阳下山就去捉鸭子!”
任十一语调轻松的回应传进来“好。”
大郎依旧蠢蠢欲动,十分兴奋“凭我师父的本事,肯定能捉好多好多只!娘,我们把它们全都捉了,拿去云湖镇卖呀!”
周逸芳戳了戳他的脑门“你竟然还长生意头脑了。”
大郎摸着脑门嘿嘿笑,得意“我日日看着娘做生意,当然会学点皮毛。”
周逸芳点点头,却说“不用捉很多,这些年百姓日子不好过,连带着野鸭的日子也难过了。云湖边上的野鸭,一年比一年少。我们不缺吃穿,捉一两只让你们尝尝野味尽尽兴就好。做生意还是算了。”
大郎不懂“为什么不捉,娘你也说了,人家也都在捉,我们不捉它们,也会有别的人把他们捉走杀了,那还不如我们捉去卖钱呢。”
大郎这套逻辑很简单,这些鸭子终归是要死的,为什么要让它们死在别人手上,当然要死在我手上让我得利才行。
周逸芳没指责他不对,而是说“如果你此时食不果腹,娘赞同你的说法,人在生存面前,没有太多悲悯良善;但如果你衣食无忧,只是为了乐趣或者多一笔可有可无的钱,娘便觉得你说的不对。”
“为什么不对?”大郎执着地问。
“祖父教你‘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还记得吗?”
大郎似有恍然,点头“记得。”
“这便是相似的道理了。还有一个词是‘涸泽而渔’。这野鸭,放到集市上虽能卖几个钱,但是我们不缺这点;如果你仗着师父的武力一下子把它们捉光了,一可能导致云湖的野鸭更少了,来年再没有野鸭;二,后面如果有生活困难的人前来打猎,野鸭对我们是可有可无的,对他们却是生计、是饱腹的食物,你一人拿走了所有,别人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我们穷困的时候,只能顾着自己,但是我们有些许能力时,你可以选择不做惠及他人的好事,但也要给无论人还是其他生灵,留一条生路。捉光了野鸭,只赚一笔钱,但只捉一只,下次,下下次,你想来打猎还能再来。不仅你能来,其他村民也能来,你的子孙、村民的子孙们世世代代都能来。”
大郎“哦”了一声,受教点头,托着腮看着窗外飞起来的野鸭,安静下来。他还是挺遗憾的,但是莫名没有执着了。
任十一起初很想说,自己没那个本事捉光所有野鸭,但是听着听着,意识到周逸芳是在教导儿子,于是闭上了嘴,安静赶车,顺道听着车里的母子对话。
太阳渐渐向西,驴车最终停在了湖边树林。
三人下车朝着湖边走去。
夕阳西下,彩霞满天,倦鸟归巢。此时的云湖美不胜收,颇有古文中所说的“落霞与孤鹜齐飞”之美景。
只不过,这里的不是孤鹜,而是群鸟。
大郎“哇”地一声,被这风景惊艳了。
“娘,我懂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且我刚才太贪心了,让野鸭野鸟们在云湖生生不息,才是对所有人最有利的。”
夕阳撒在三人身上,周逸芳含笑侧头看向儿子“去吧,和师父打两只肥一点的鸭子来,娘今天在野外给你做烤鸭。”
大郎挺直了胸膛,嗯了一声,看向任十一。
任十一提起大郎,纵身飞了出去。
任十一身轻如燕,飞入湖滩时身影仿佛就是湖面惊起的飞鸟,而大郎就有些笨拙了,被任十一提着,仿佛一直笨笨的胖大雁。
周逸芳看得发笑,纵目望向湖面,水天一色,艳丽如火,心都跟着美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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