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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才是谈恋爱

《春娇与志明》应该都看过吧,分手后的志明,找了新女朋友,她漂亮、有女人味、会撒娇,也很喜欢志明。

但志明却对她说不是你不够好,而是我需要余春娇那种好。

只有余春娇,能懂他在马桶里玩干冰的幼稚,会骂完他乱花钱之后,又被他的冷笑话逗乐。

这种三观相处上的吸引,胜于外在的心动,因为你找到了一个,能“救”你的人。

恋爱,就是需要和被需要,依赖和被赖,是一个人充盈你一个又一个无聊的瞬间,安慰你一个又一个委屈的时刻。是两个互相包容的灵魂,是两种不同人格的自我克制与迁就。

有时候很想谈恋爱,倒也不是因为有多孤独,而是很想在年轻的时候,做一些只有在爱情中合乎情理的事。比如,坐很久的车去另一个城市看一个人,和朋友去商场吃饭的时候为她买一件好看的首饰,在她生日那天说临时有事但悄悄飞去站在她面前给她惊喜,带着她骑着摩托在海边的公路上飞驰,一起计划一次长途旅行,一起去逛菜市场,一起做一顿饭。这些琐碎的小事看似平常,但若是和心爱的人一起完成,却是无尽的甜蜜,是那种想起来就会笑的满足感,是哪怕过了很久很久再想起来也会觉得温暖的幸福。

是啊,有人向我靠近,有人说喜欢,其实我心里也有欢喜也有心动,但是走近我的人好像都经不住考验,一时兴起,说放弃就放弃。

你最终一定会遇到那个让你觉得,遇见他,就是一件被祝福的事,因为你等待的那个人,他也在经历着很多让人难过的东西而变得更好,等到在正确的时间遇到最好的你。

昨晚和朋友聊天,他使我对“缘分”有了不一样的理解。

怎样才算爱对了人。我以为我要一路小跑才能跟上他,但我发现他放慢了脚步等我。在他面前,我不需要成为更好的人,可以简简单单的做自己,不需要太过独立懂事。

只有爱对了人,才敢肆无忌惮的做自己。他会接受全部的你,素颜的样子、精致的样子、狰狞的样子、温柔的样子。所谓爱一个人,无非就是爱她的全部。不仅爱她闪闪发光的优点,也爱她的脆弱狰狞和不堪。

有人喜欢你绑着头发的样子,有人喜欢你披着头发的样子,于是你犹豫到底该绑着还是披着,可是你忽略了,真正喜欢你的人会喜欢你所有的样子。

“我一直觉得缘分并不是在某个特定时间安排好出现的,它应该是时时刻刻环绕在你身边,就像成千上万条随波逐流的游鱼,你愿意付出努力去抓它,那么你将有可能会抓到,但也有可能只是徒劳,但错过了这条还有下一条,只要你不离开人群,缘分就永远不会停歇。”

好像真的是这样,不要再借口“缘分没到”而不去努力追求了,本来就是快餐爱情的年代,真的希望你可以为了一段感情,再努力一点。

这几年来我懂得的一个道理就是,喜欢一个人就好好相处,让自己越变越好。

可能缺乏安全感的人,在恋爱中会习惯性地把最坏的自己交给对方。

总觉得如果他爱我的话,就应该接受这样的我。

而对方接受了之后,你又会想,那如果我变得更坏一点呢,他是不是就不爱我了。

所以你越变越坏,并且坚信,他如果喜欢你,就一定要接受这样的你。于是感情就在你不断试探的过程中被消耗。对方也会觉得累,到最后哪怕还是喜欢你,但依旧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到头来你还要安慰自己:果然他并不喜欢我,所以接受不了这样的我。

可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本来就是一个相互的过程。这世界上没有谁有义务去喜欢一个不断变坏的人呀。

我始终觉得,好的感情就应该是让人越变越好。就是彼此努力靠近,给足对方信任,并且能从对方身上得到足够的安全感。

付出的热情不怕没有回音。想起对方的时候不是患得患失,不是猜测和忐忑不安。而是温柔和心安。

既然走到一起,你就努力去成为那个更好的,更加温柔对待生活的人。喜欢就要好好去喜欢,好好去为两个人的未来做好计划,好好相处。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成为年少时想成为的闪闪发光的自己。

赠言:

从童年起,我便独自一人,照顾着历代星辰。但遇见你以后,恋恋落地生根。

我想在黄昏写上一封书信,载着落日的余晖和银河的浪漫,寄给你,寄给温柔本身。

你的眼睛真好看,里面有晴雨,日月,山川,江河,云雾,花鸟……

但我的眼睛更好看,因为我的眼里,有你。

春天里的事物都太浅薄,我不要春天,不要玫瑰,不要你眼里的泪光,我只要你,我只要你一个完整的朝夕。

你来人间一趟,你要看看太阳,和你的心上人一起走在街上,了解她,也要了解太阳。

凌晨四点半,海棠花未眠。总觉得这时候,你应该在我身边。

写你名字可真难,倒不是笔画繁琐,只是写你名字时,得蘸上四分春风,三分月色,两分微醺,还有一分你的眉眼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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