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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恩赐不仅珍贵,而且自带神圣属性,尽管所有人都对这个奇形怪状看起来十分厉害的东西感到好奇,但心底的敬畏令他们不敢生出染指的念头,只有枭没什么顾忌,很快学会了望远镜的使用方法。

看着登高远眺,不时发出惊呼的枭,众人都有些羡慕。

倒不完全是羡慕他可以使用天空的赐物,更是羡慕他和天空祭司的关系亲近。

枭和天空祭司是同一天出生,吃同一个女人的奶长大的,打小就形影不离,亲如手足,这早已不是秘密。

一路走来,众人能够察觉到天空祭司对枭的偏爱,这小子确实也机灵,好学,而且学什么都快,就是总爱往女人堆里钻,不似天空祭司那般稳重。

“桃源在西边吗?我怎么看着都差不多?”

无论朝什么方向看去,枭都只能看到被绿色植物覆盖的大地和反射着银光的江河湖水,天说桃源在西边,他看了许久也没看出桃源的不同寻常之处。

张天说:“西边有两条比较大的河流,看见了吗?林说过,桃源附近有两条十分宽阔的河流,我想,应该就是那两条了。”

“林说过吗?”枭挠挠头,“我忘了……”

林郁没有说过,张天现编的。

之所以前往西边,是因为那边地势更高,水系更密集。对所有动物来说,水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水的富集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地生态的繁盛程度。

不管那里有没有适合耕种的大块沃土,起码这個冷天不愁没食物。

众人继续赶路,新家园在望,走起来脚步都生风。

花一天时间走出燕山南部的山地,花一天时间走出位于过渡带的稀疏草原,又花一天时间穿越一片湿地,出现在众人眼前的,便是张天之前在山顶看到的东西流向的大河。

这条河流比他们在来的路上看到的任何一条河流都要大得多!河畔人赖以生存的母亲河、姐姐河和妹妹河加起来都不如这条河宽阔!

众人一时呆住了,只有孩子们指着不时跃出水面的银色鱼儿欢呼雀跃:“鱼!好大的鱼!”

枭忍不住问:“这叫什么河?”

林郁没吭声,直到枭点名道姓地又问了一遍,她才没反应过来是在问自己。

也是,在族人眼里,这里是我曾经的家园,我应该知道这条河流的名称……

霎时间,尘封已久的地理知识在脑海里浮现。

京津冀位于海河流域,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超过1000条,光她知道的大河就有漳河、滏阳河、滹沱河、拒马河、桑干河、潮河、白河、大运河、清水河……

但现在是一万多年前,这期间河流改了多少次道没人说得清,她连自己身在何处都无法确定,上哪儿得知这条河是哪条河?

想到这,林郁发觉自己一不小心落入教条主义了。现在是一万多年前,还纠结那些学名作甚?

或许是因为迟疑了太久,林郁察觉到枭狐疑的目光,赶紧说:“这条河叫大河!”

话一出口便后悔莫及,这名字也太随意了!

林郁略显心虚地看着枭,担心对方怀疑她是瞎掰的。

“大河……”

枭反复念叨几遍,咧嘴笑了起来:“果然够大!”

林郁也笑了,暗暗松一口气,枭提醒了她,她得多编一些山水的名称,以后族人问起,她要能不假思索地答上来才行。

在河畔部落停留期间,不少族人都已学会游泳,但也只是刚入门,水性远远算不上好,这条河少说也有百米宽,除了阿巴,谁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游到对岸。

这次没再制作木筏,有更省时省力的方法:走地下通道。

林郁等四人合力使用黄石,分批次将人和狼送到对岸。

比预想中的费劲许多,不是距离的问题,百米的距离一脚油门就到了,费劲是因为要绕过大河,必须下潜至非常深的地底,而下潜所耗费的力气远比横向移动高,尤其是还要维持一个相当大的空间。

到达河对岸后,四人都有些踉踉跄跄,男人们立刻上担架。

平地比山路好走多了,四个女人一个比一个轻巧,抬担架的男人在荣誉感的驱使下,反倒比之前走得更快更稳。

这时,远处的山丘已经遥遥在望。

“看见那些山了吗?那里就是我们的新家园!”

众人精神大振,朝着目标发足疾行,长途跋涉的疲惫仿佛在这一刻消散殆尽。

……

“是这里吗?”

“是这里了。”

终于……

没有震耳欲聋的欢呼,也没有兴奋的大叫,只有沉重的喘息回荡不休。紧绷了近四个月的神经彻底松弛下来,疲惫立刻趁虚而入,将所有人吞没。

落日橙红色的余晖照进这处被山水环绕的无主之地,照在或坐或躺的众人脸上,照亮一张张疲惫却满足的笑容。

紧赶慢赶,总算是赶在天黑前抵达了。

这里就是巫师大人口中的桃源吗?

众人抬眼四望。

他们现在处于某座山的山脚下,整个西部是一片绵延起伏的低矮的山丘,巫师大人称之为“遮目山”,向东则是敞开的平原地区,发源于遮目山的溪流,自西南向东北蜿蜒流过,最终注入他们之前路过的大河。

“巫师大人,这里就是桃源吗?”有人问。

她的神情和口吻透着些许失望,虽然这里草木繁盛,动物繁多,比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环境优渥不少,但和巫师大人描述的桃源显然有不小差距。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抱有同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林郁说:“桃源非常大,我们这几天路过的所有地方都是桃源。我曾经居住在桃源最富饶的地方,不,应该说,是因为我们居住在那里,所以那里成了桃源最富饶的地方。”

张天顺着她的话说:“林和她曾经的族人凭借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创造了最富饶的桃源,他们能够做到的事,我们当然也可以做到!难道你们认为自己不如他们吗?”

“我们不比任何人差!”

“我们会比他们做得更好!”

激将法的效果显著,众人被激起了斗志,大声表态,先前的那点失望转瞬便抛诸脑后了。

张天说:“天快黑了,我们先在这里扎营,等明早再去其他地方看看有没有更适合定居的地方。”

“我们以后还住在洞穴里吗?还是像河畔人一样住在树上?”

“既不住洞穴,也不住树上,我们要在地面上安家。”

“像草原人一样?”

“以后会比他们住得更好!”

众人高兴极了,对未来充满期待,耗尽的体力仿佛也恢复了些许,于是振作精神,爬起来忙活。

女人们难得罢工一日,今晚不做饭,把应急的干粮取出来分给大家食用。

饭后,张天召集各部落的酋长开会。

“明天我和巫师会带一些人去山里看看,你们就留在这里好好休息,等我们回来。暖天正在过去,可以着手储备冷天的食物了,我们会在这一带定居,这件事已经确定,之后就算再迁徙,也不会去太远的地方。”

在来的路上,张天无时无刻不在留意周围的环境。

这里靠近遮目山东北端,不仅地势高,还可以利用石料、木材等山地资源;面临广阔的平原,平原上水系纵横,一直连通到大河,水运便利,今后无论是开展农业活动,还是向外扩张都很方便。

此地宜居,不过张天还想进山里转转,深入考察之后再做决定。

一是摸清楚山里的资源分布情况,在其他条件相差不多的情况下,选址自然要优先考虑距离石料、木材和其他矿产资源近的地方;二是登高俯望,对附近的地形地貌有一个全局的把控。

还有另一个目的,附近是否存在本地土著,这也是眼下必须弄清楚的。

虽然来的路上没有发现任何人类活动的迹象,但谁知道山里有没有呢?这个时代的人类绝大多数都还没有离开洞穴和森林,说不定这时候正在哪个山旮旯里窝着呢!

没有最好,毕竟在冷天来临之前,他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没工夫同本地土著纠缠。

“你们要去多久?”兰花问。

“最多十天。不必担心,我会带上林、狼孩和她的狼同伴。”

“林的力量确实可靠,但是狼……”

“从离开河畔部落的那天起,狼群就一直跟我们同行,到现在也快一个月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不是吗?”

岂止是相安无事,林郁已经跟狼孩和她的狼同伴打成一片了,每次去都带着众人吃剩下的骨头和食物残渣。

狼群起初还一脸警惕和敌意,连吃了一个月的嗟来之食,越发觉得林郁慈眉善目,也渐渐发觉这种生活似乎还不错,虽说没啥肉吧,起码不会饿肚子。

即便是一向骄傲的头狼也不得不承认,人类捕猎的效率高出它们太多了,这群两脚兽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松果疑惑道:“为什么一定要带上狼呢?多带几个猎人不就行了吗?”

这也是众人共同的疑惑,持有武器的猎人不比狼厉害?

张天正色说:“狼的鼻子可以辨别出最细微的气味,可以通过气味追踪非常远的目标,这是我们不如狼的地方。我需要它们的帮助。”

花豹坦率道:“我不认为狼值得信任。”

“所以莪还会带上狼孩,狼孩虽然被狼养大,但她到底是人,她不会伤害我和林。”

酋长们不吭声了,对于狼孩,他们同样持保留意见,不过天空祭司相信她,他们看得出来。

兰花说:“你们明天多带几个猎人,我还是不放心。”

人类和狼竞争了几万年,远的不说,阿妈的妈妈和哥哥就是死于恶狼之口,对狼的恐惧和憎恨早已深植基因,不是一朝一夕就改变得了的。

张天点头答应下来。

第二天一早,由张天、林郁、狼孩和六名猎人、一只猿猴、三只猞猁和十一头狼组成的队伍朝山林进发,或许还有一只燕雀,虽然它没有现身,但张天猜它应该就在某处树梢头暗中窥伺。

狼群昨晚就在附近的山林里转过一圈了,到处都留下了自己的体液和气息,对这块无主之地宣誓主权。

小猞猁也已经克服对狼的恐惧,当它们察觉到狼的数量锐减后,胆子就逐渐大起来了。

尽管这群狼仍然占有数量上的优势,但它们迟缓的动作无法给小猞猁造成实质的威胁,龇牙咧嘴看起来很凶猛,却是外厉内荏,试探几次后,小猞猁便不再怕了。

令林郁郁闷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小猞猁的野性也与日俱增,经常白天溜出去,晚上才回来,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

这还没成年呢,成年后只怕更无法无天!

亏她辛辛苦苦调教了一个冬天,还不如张天随手捡的猴子听话呢!

这不,刚一进森林,就又跑得没影了。

“白眼狼!”林郁气得跳脚。

“什么?”狼孩依稀听到了狼这个单词,还以为在叫自己。

张天笑道:“没什么,她在训斥猞猁呢!”

狼孩“哦”一声,又听见林一连骂了好几声“白眼狼”,确定自己没有听错,不禁有些纳闷:明明是训斥猞猁,怎么感觉在骂我们狼?

众人在狼群的带领下朝山上走去。

山中植被以落叶阔叶林为主,这里地势较高,不易受到水患,又未经人类砍伐,树木长得相当粗壮繁茂。

地上积满落叶堆,死去的老树倾倒在地,化作森林的养分,并让出它已经霸占多年的天空。这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一众植物争相破土而出,各显神通,为争夺这一小片天空铆足全力生长。

充满生命力的森林,但给众人的行进增加了不少难度。

狼群昨夜在山林各处标记,虽然没有嗅到人类的气息,但它们嗅到了另一种熟悉的气息:大熊猫!

在人类崛起之前,大熊猫几乎遍布整个华北平原,这群吃货逐竹林而居,只要有竹子的地方,就有野生食铁兽的足迹。

反过来说,狼群嗅到了大熊猫的气息,说明山中分布着竹林。

张天对大熊猫不感兴趣,既无法驯化,吃嘛,又下不去口,那便各自安好吧。

他想找的是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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