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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地方先住下,这块地界不太平!”易凡拉起童凌霜就走,在灭魂大陆上,肯定不止恶鬼一个这种怪物。
实在无法想象,其他的变态都有何种离谱的本事。一想到差点栽了阴坑,心里就直发毛。这里看似平静,实际上危机四伏,凝气六层的毛渣渣,都有本事阴死圣者。比起自己这个“妖人”,这些变态才是真正的妖怪。
易凡和童凌霜都没在说话,俩人一路疾奔,向着内陆纵深而去。
刚才恶鬼曾说过,他原本是散魂城里的小混混,前方不远应该就是散魂城了。
借着灵虚诀的伪装,这一次易凡不敢再弱化元气。就算被认出来我是“圣尊”,也好过稀里糊涂的就死在像恶鬼这样的怪物手里。
此刻多么希望大忽悠能苏醒过来,因为只有它才能清楚的察觉到,米粒一样的太神鼎碎块会出现在哪个方位,又或者在哪个人或哪头猪的身上。
天呐,如果打入猪的体内,肯定能造出来世上最可怕的猪王。恐怕比妖界猪族的族长,都要凶狠几百上千倍。赤风王见了都得尿裤子,猪都他妈成精了!
“等你醒了再算账!”易凡在心里恨恨的咒骂着大忽悠,害人不浅,万年害人精。
“呼呼”的劲风从耳畔掠过,俩人在林间疾步穿梭,比起飞行一点也不慢。
跃过俩座小山头,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一座比起天噷城的厕所还不如的破旧古镇,像年迈的糟老头子一样趴在地上哼哼着。
虽然古镇显得很破旧,但人流穿梭不息,熙熙攘攘的很热闹。这里是冒险者的天堂,在这片灭魂大陆的周围,有着数不清的宝藏,只要找到一处就发达了。
但是可惜,等待他们的不仅有宝藏,还有像恶鬼那样的怪物。估计就连“宝藏”都是假的,要不然失去了冒险者,恶鬼他们这种人拿什么去和魔族交易很明显是放出来骗人过来的。
找到一处破烂的客栈,腐朽的门板让易凡怀疑用力推一下,是不是连整座房子都会坍塌。但是没办法,这已经是散魂城里最好的客栈了。毕竟是乡下,将就一下吧!
当易凡一巴掌砸在柜台上一锭大元宝时,客栈的老板仿佛世间最下贱的婊子一般,以最热情的态度,恨不得抱住易凡缠绕一番,再跪在他的脚下把武靴上的灰尘舔干净,急不可耐的一棍子打飞了最好房间的房客,强行驱赶对方之后,把易凡这尊镶钻的大爷请了进来。
越偏远的地界,魂晶就越不好使,相反的银子和金子就越值钱。毕竟这里冒险者居多,他们求得就是荣华富贵,知道自己每天都活在死亡线上,享受就是他们唯一的目地。
只要你有钱,一晚上干一百个女人都没事。只要你有钱,可以买下整个散魂城的妓院。只要你有钱,甚至可以爆掉这里所有男人的禁门。
可以说,灭魂大陆是全天下为数不多的,集暴力、血腥、粗野、黑暗为一体的罪恶之城。在这里钱就是大爷,钱就是万能的。
当然,你得小心这片大陆的真正主宰者,也就是白虎的军队,别妄想拿钱去糊弄他们。听说这里的镇守将军,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荣誉高于一切,钱不好使。
可惜啊,那名不懂得享受人生的将军,离散魂城还远着呢。他更不屑派人来管理这个破烂的像古镇一样的小城。所以这里依然是冒险者的天堂,是有钱人的世界,钱就是大爷,金钱万岁!
“咳咳……太臭了,我实在受不了!”童凌霜又吐了一次,这是她吐的第七次了。
就算这间客栈是散魂城内“最好”的客栈,房子是客栈里“最上等”的房间。尽管又被小二打扫了几十遍,但里面仍挥发着臭脚气和难闻的体味。
很明显这里接纳过上千,甚至上万的男男女女嘿咻嘿咻的干过坏事,甚至可能有俩个男人在这里嘿咻嘿咻过。因为这里是“罪恶之城”,没有人玩不起的东西。
“马爷说这里很安全,它们私底下有协议,不会来攻击这里!”易凡一脚踢飞被几万人“嘿咻嘿咻”盖过的被子,从乾坤袋里取出新的被褥,又把一块沉香木放在床头,童凌霜的脸色才好了许多。
“它们是……”童凌霜摇摇头,不用猜,肯定是指像恶鬼一样的怪物。
易凡口中的“马爷”就是这间客栈的老板,他和那些怪物私底下有来往,毕竟客栈里也需要姑娘去伺候冒险者,这些姑娘可以让马爷赚钱。
童凌霜摇头是因为她彻底的看开了,在罪恶之城里任何人都不能相信,随时会被人出卖。人与妖怪的交易,人与魔的交易,妖怪和魔的交易,通通都是交易,但只有当地的蛇头才有这个本事,普通人都被蒙在鼓里。
若说散魂城内还有什么可贵之处,那就是钱。不管是谁,只要有钱,就连妖怪都会成为你最忠诚的看门狗。所以马爷敢保证这里绝对“干净”,而且说的全部都是实话,毕竟他拿了易凡十块大元宝,现在你就是让他奉献出保存了五十七年的“处菊”,他都会含泪默默承受。
“在散魂城周围有俩个,我们杀死那个叫长发鬼,此外还有一个天残脚!”易凡刚才和马爷聊了一会,当他亮出十个金光灿灿的大元宝时,最信守承诺的马爷,立刻就把自己的朋友出卖了。
虽然天残脚和长发鬼给客栈提供过女人,但是像这种密度和纯度都高得吓人的大元宝,马爷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他要收藏起来,回头可以去别的城池里换取更好的宝贝。
“你相信他”童凌霜问到。
易凡摇摇头:“我相信实力,若不是我打断了他的腿,他刚才就把我打劫了。给了他十枚塑骨丹,他把塑骨丹当成了神仙的丹药,现在以为我们是下界而来的神仙!”
“扑哧!”童凌霜抱着肚子就笑了,客栈的老板打劫自己的房客,然后又和房客达成了协议,这种荒唐的事情恐怕只有散魂城才有。
若放在苍境,就算给对手十倍的财物,你一旦侮辱了对方,人家也会咬牙切齿的报复。
但是在散魂城不一样,只要你有钱,他们翻脸比翻什么都快,而且信誉绝对有保证。也许这里才是真实的世界吧,童凌霜苦涩笑了笑。
尽管散魂城很黑暗,但体现的都是最现实的一面,比起苍境的尔虞我诈和虚伪,这里的人倒显得很可贵。
“你打算怎么做”童凌霜知道变成“妖怪”的人,肯定是受了太神鼎碎片的影响,既然还有个天残脚,那易凡就绝对会找他。
“不好办呐!”易凡摇头道:“天残脚比长发鬼还垃圾,可是他的胆子太小了,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绝对不会露头。而且,他还能像我们一样控制气息,一旦真藏起来,除了大忽悠能去感应碎片,就连真正的神仙都查不出来!”
易凡不禁懊恼,长发鬼的头发虽然厉害,可以在无形中杀人,但是凭借自己的念力,很容易就能锁定对方。
天残脚就不行,身为一名身负异能的妖怪,他的胆子居然比老鼠都小。而且行事非常猥琐,往往都是通过第二方渠道杀死对手,他在背后搞交易,这哪里有这么胆小的家伙。
“刚才我把意念扩散,可以捕捉到所有人,哪怕蚂蚁的一举一动都能察觉,可就是发现不了这个天残脚!”易凡唉声叹气,空有能力却找不出对方。
“傻瓜,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啊!”童凌霜笑着戳了一下易凡的脑袋。
“对啊,我们可以雇佣其他的人引他出手!”易凡一拍脑门,瞬间就明白过来,不由激动的抱住童凌霜亲了一口:“还是娘子高见,明天我就让马爷安排人手,搞一出闹戏引天残脚出来。”
童凌霜捏起小拳头捶了易凡一下,羞得满脸通红:“那个马爷和天残脚合作过,应该知道对方也会雇佣个杀手出来,正好你去收买杀手,然后伪装成他的样子去和天残脚接头。”
“嘿嘿……我也是这么想的,那崽子逃不掉的!”易凡兴奋的搓起了手掌,哪怕得到一个米粒大的碎块,等合多了,也能合出来一个残片,然后沧溟诀的第四劫就有眉头了:“娘子,你看天色已晚……我们不如!”
“你睡地板我睡床……滚下去!”童凌霜一脚挑在对方的肩膀,听着“扑通”一声易凡响起的屁蹲,哑然失笑的拉起被子躺了下去。
“搞什么!”易凡拍拍身子站起来,苦着脸从乾坤袋拉出一层被褥,贴着童凌霜的床边铺了下去。
虽然马爷说这里很安全,但易凡却不信任他,还是守护好我的天使要紧。按照凌霜交代的方法,思量着明天如何安排,易凡渐渐走入了梦乡。
床头燃烧的木块飘来淡淡的沉香,即使熄了灯,童凌霜仍能看清楚床下易凡的面孔。看着他安静熟睡的脸,童凌霜满心都是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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