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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珂有个勉强称得上“发小”的青梅竹马,名曰“李浩波”。
之所以“勉强”,是因为她自认为和这李浩波认识时已经错过了一起穿开裆裤,撒尿活泥巴的光辉岁月,所以算不得名正言顺。
顶多他是“跟屁虫”,从小学一直跟到高中,同校不同班。
柯珂,赶上计划生育的5后,母亲是一名纺织工人,在生下她以后就办了停薪留职,而父亲是一名边防军人,鲜少在家。
那时上一辈都是多子多福,熬到柯珂幼儿园毕业以后,也是为了方便她上小学,母亲就带着她搬离了外婆那间拥挤的小楼房,租住进了姑姑的小院。
小院临河,里面住着好几家,每家都只是约摸十多平米的小单间,共用的厕所,共用的厨房,但邻里之间相互关照,都很热络。
其中就有李浩波一家。
院里四五个年纪差不多的小孩,李浩波不是最年长,却比柯珂大些月份。
尤其夏季,正值暑假,每每晚饭过后,大人一团,孩子一堆,各乘各的凉,各撒各的疯。
“灶台下面那个小洞里昨晚有只癞蛤蟆,今晚不知道还在不在”其中一个小男生说。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柯珂接下话,正兴冲冲的要走,就被李浩波拉住了小手手,特认真的告诉她。
“我妈说不能去碰癞蛤蟆,它背上的小疙瘩有毒,会传染的。”
“我们就只是看一眼,又不摸。”
“不行,你们如果去了,我就告诉爸爸妈妈。”
“……”
后来的结局是,柯珂联合其他几个小伙伴连拖带拽的把李浩波拉到了灶台前,成了他们的共犯,然后被大人发现,被逼就范的李浩波却无辜的成了那只“出头鸟”,被他爸劈头盖脸一顿训。
自此后,李浩波同他们玩耍时,每每遇到什么大胆的提议,他都会将一句“告家长”挂嘴边,不知扼杀了柯珂的多少好奇心。
就这样,柯珂记恨上了李浩波。
她爬树,他告。
她在河边抓蝌蚪,他告。
她玩得不想上厕所,憋不住尿了裤子,他也告。
管他屁事,一个大男生,羞不羞。
尽管如此,他俩之间一个闯祸一个背锅的体质似乎就此形成。
终有一次,让她给大仇得报。
那日午后,空荡荡的坝子里没有大人,也没有其他的孩子,只有她和李浩波,冤家路窄,她其实也没想怎么着,就突然的叫了他两声,他答应之后,她稀里糊涂的抬手就是一巴掌,准确无误,重重的落在那张肉肉乎乎的脸蛋上,清脆的响声,当时就把人给打蒙了。
几秒之后,平白挨了一掌的李浩波嚎啕大哭,还是柯珂的姑父第一个听见哭声跑了出来,抱起李浩波诓了好久。
后来柯珂的下场可想而知,被母亲一顿手板伺候不说,还带去李浩波家登门道歉。
这件事,后来长大的柯珂已经没什么印象,倒是她母亲记忆犹新,无意间提起过多次。
当然,柯珂对儿时这段“霸凌”李浩波的经历从未怀有过一丝内疚之心,她一直就觉得那厮成天整得跟个小老头似的端着,玩耍时也不合群,明明年纪不大,个头也不大,比她还矮半截。
但他就是得她母亲的喜欢。
这大概就是长辈们的通病,喜欢“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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