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胞琼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70章 小骨,爱和爆肝,砍翻废土,细胞琼脂,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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濑户跟在路梦的身边,刚刚的画面让她久久不能忘怀。

沼泽地的忠诚,闪地部族的爱戴。

就如成为沼泽地之王一样,不同于一次次霸主的轮回,无名者在闪地再次真正改变了这里的生态。

这个世界。

有多久没有出现这样变革的力量?

就像自己的国家一样。

哪怕谁也说不准未来的方向一定是好是坏,但总要有人去做这件事……

“咦!”濑户被跳出来的大狗,吓了一大跳。

看得出来这是一条骨犬,可是体型却比一般的骨犬大得多,身长像是一个成年人般;它披挂的骨板雪白狰狞,鬃毛却黯淡些,相比较漆黑更接近大地的颜色。

关键是那对如匕般的利齿。

都咬穿了无名者的护臂。

就这么挂在他身上,狠狠撕咬着。

小公主当即拔刀。

虽然不知道哪来的狗,但是……

但是路梦已经拎起了它的脖子,强行扯了下来,按住狗头狠狠揉搓了一番。

“没事,是我以前养的。”他说,“是北方山地犬的品种,这边可能很少见。”

小骨被揉得斯哈斯哈直喘气。

可还是热烈地摇着尾巴。

在营帐中,它远远地就闻到了路梦的味道,许久不见,也是因此特别激动。

这条骨犬已经长到成年期,因为喂养得好加上山地犬血统的关系,尖牙利齿相当健壮,甚至只比埋骨地狼小了一圈,远远看去就是一条骇人恶兽。

当然,距离咬伤路梦还远远不够。

对它而言。

这只是以前日常的玩闹而已。

小骨明显忘记了自己也已经不是以前那条小狗,用的力道没有控制好,可路梦成长的速度要快得多,反倒是让他当心会不会崩了牙。

“路大哥。”营帐内,霍步阳跟着走了出来,打了个招呼。

在斯昆镇时,小骨一直时由他喂养,这一次启程前来闪地,没有理由不带上。

“它刚刚醒。”霍步阳看着狗子说道。

路梦点点头,明白他的意思。

这多半指的不是睡一觉醒来的意思……而是在沼泽地接受了基因改造手术后,到现在才逐渐恢复过来。

就像铁牛植入狂化血统一样。

小骨接受的手术虽然不是同一条路线,但也是为了最大化激活它体内山地犬性状的表达。

在北方山地,为了与食人族作战,那里的人们经过无数代的培育优化,已经从普通骨犬中筛选出了山地猎犬的品种,在巡猎、追踪、生存能力与韧性等方面都更有优势,就如同路梦前世的那些军犬一般。

与埋骨地狼这样偏重群体合作、依靠体型与凶狠来捕食的野生种,在侧重点上并不完全重合。

只不过,越是血统纯正、品质优良的山地犬,越是千金难求——这并非哄抬物价,而是为了对抗食人族,当地的人们自己对山地犬的需求量就很大。

往往自家村落饲养的山地犬都不够,更别提外卖了。

比起赚钱,还是保下性命要紧。

顶多是作为种犬出租。

加上山地犬一生只认一主,如果它们的主人被食人族杀害,而自己又侥幸逃脱寻回主人无望后,多半就会重回野外,与野生骨犬一同,建立起自己的族群。

由此单纯拥有山地犬血脉的骨犬品种倒也是不少。

小骨大约就是其中一支。

由于山地犬的先天优势,它们是少有的家养野化后仍旧可以碾压普通骨犬的品类,拥有这些血脉的子嗣,哪怕无法与纯种山地犬相比,也是能够在野生族群中取得一定地位,甚至走上头狼的位置也未可知。

可惜小骨没有这个机会。

当初在枢纽站时,或许刚刚就要融入当地的野生骨犬群,就遇上了死蜂泛滥、雾人入侵……此后也是诸多波折。

按理说,像它这样如果只是有部分血脉,也本来无法与食人族猎人们精心饲养的山地犬相比,可随着路梦掌握智能核心,鲨鱼村基因改造的技术越发熟练,有针对地对相关血统进行纯化……

如今小骨的素质,已经丝毫不亚于它的先祖、说是比纯血山地犬更纯粹也不为过。

就好比原始人类几万年的时光,驯化和种植的动植物才是有数的两百多种,其中真正有价值的更少。

然而经过现代育种技术。

分化培育出来的实验品不知几何,绝对能超出一個数量级……更别提通过智能核心实现的基因编辑手段了。

大大缩短了时间。

甚至实现个体层面意义上的进化。

路梦撸着狗头,心想。

可是最初养小骨,那是看中它充当猎犬和看家护院的能力,这在枢纽站拾荒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后期甚至客串了一把驮兽。

但到了斯昆镇时,小骨虽然又长大了些,剩下的职责也只有看家护院了。

在战斗与驮负方面。

基本帮不上路梦什么忙。

因此在他前往沼泽地时,就没有带上小骨,彼时路梦的感知能力其实已经不亚于依赖嗅觉的猎犬,而驮兽的功能则由铁牛替代。

反倒是斯昆镇方面。

留下小骨还能帮上霍步阳的忙。

到了现在,路梦之所以带上小骨,也并非是需求它什么,而是随着斯昆镇治安的改善、以及余烬教团的发展,根本没人会威胁到他在那里的家和产业。

能起到的作用却是很少的。

像闪地,流浪部族中不少驯兽师也饲养有许多优秀的骨猎犬,更别提还有能当作坐骑的埋骨地狼。

一定要说有什么的话。

那大概就是也作为这么久的伙伴,能提供不少情绪价值……

路梦忽然想到了什么。

在两人的面前,抱着小骨整个翻了过来,把它按倒在地上,察看了一番,然后慢慢点头。

他记得,小骨是公狗来着……

既然山地犬的血脉这么珍惜难得,而小骨如今的血统又不亚于纯种山地犬……

那,拿来配种怎么样?

就如食人族猎人们做的生意。

一发,该有很多开币吧。

说起来,随着势力的发展,日常的开销也越来越大,每天一睁眼就是各种

钱窟窿和吞金兽——虽然路梦如今的底子厚,可看着账本上现金流不断减少……任谁都有点慌的。

“狗子,你也成年了。”路梦捏起它的脸,“是时候卖……养起这个家了。”

小骨:“呜汪?”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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