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One Night in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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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那儿!”小狼突然说。
孩子把望远镜给了他爸,扬头看着他爸:“左边那幢楼虽然只有七层,但它上面有几间砖搭的小房子,爸爸你看,是不是刚好?”
阎肇没接望远镜,却伸手问陈美兰要了大哥大,说:“爸爸现在就去看。”
陈美兰觉得,当有个名词叫阎肇速度,在他这儿,任何事情,但凡他想处理,那个速度都是由他自己来决定的。
病房特别大,虽然顾霄吃不了东西,但是这种干部病房每天有标配的水果、干果,以及各种小点心,还有各种饮料,牛奶,国级待遇嘛,一般人享受不到的,而阎东雪,给吃胖了一圈儿。
“妈妈,好渴。”小狼说。
孩子的汗从额头,两鬓,脖子窝儿里不停的流着。
阎东雪啪啪几声,打开几瓶饮料,把点心和水果端了过来:“给,挑一样吃。”
小狼是会挑的人吗,吨吨吨,什么健力宝,纯牛奶,高乐高,全是他的爱,在寂静的病房里,他就跟只小松鼠一样,咕唧咕唧,不一会儿,几乎要把所有的零食全消化完了。
时间一分一秒,陈美兰好奇那个杀手长啥样儿,想要看看,但抱着望远镜看了半天,怎么一片黑啊,难道国际凶手是个黑人,她看不见?
阎佩衡忍不住了,说:“美兰,望远镜要揭盖子才能看的。”
所以看了半天,她连望远镜的盖子都没揭?
阎佩衡脸色很不好,蜡黄蜡黄的,现在是八月,饶是这屋子里有空调,人穿几层厚厚的衣服也受不了,顾霄躺着,还一直有阎东雪替他按摩身体,当然舒服,但阎佩衡受不了啊。
陈美兰估计阎肇一时半会回不来,就说:“爸,咱们先下楼吧,我替你挂个号检查一下身体,挂点液体,一会儿咱再来等?”
“不用。”阎佩衡摆手说:“我身体很好。”
说着,他站来起来,抱臂转来转去,时不时望一眼窗外。
阎肇是去抓凶手,找证据了,阎佩衡当很担心,不过那种担心,他不会表现出来而已。
陈美兰看得出来,老爷子摇摇欲晃,但是在顾霄面前,阎佩衡又焉能服输,她想了想,又说:“爸,小狼也该回去练枪了,他在首都顶多就住一个多月,他喜欢让您教他,您去教教他射击吧,阎肇一时半会儿,肯定回不来。”
小狼要回了西平市,实弹射击就得丢下,重新回去拿气.枪,他在首都的时候,争分夺秒,确实不能浪费时间。
这个理由足够,而且阎佩衡也没想到阎肇会那么快回来,是而站了起来,准备要走。但就在这时,外面突然有人在喊:“哎这位同志,你不能乱带东西进去。”
脚步沉沉,阎肇已经要进门了,从他出门到现在,也不过半个小时。
哐啷一声门开,他带着一股风扑了进来,有俩护士也追了进来。
但看到阎佩衡肩膀上的军衔,对视一眼,俩护士又悄悄退出去了。
阎肇空身一人,一手大哥大,一手提着个给一块旧旧的小毯子包裹着的东西。
进了门,刷的一把撩开那块小毯子,居然是一杆狙.击枪。
这速度简直无敌了,但是国际杀手呢,他逮到了吗,而且在陈美兰想来,要不逮到人,不把人逮到顾霄面前,这事就不算完。
枪这东西军区多得是,实弹靶场里一排排,从百年前的老.枪,到现在最新式的枪,狙.击枪,冲锋.枪,手.枪,应有尽有。
不说阎肇可以进去练,就小狼都能逮一把。
只凭一杆枪,怕是说服不了顾霄吧。
果然,阎肇来的太早,阎佩衡都有点慌,声音一厉,老爷子开吼了:“人呢,狙击.手都没逮到,你就这么回来了,你还是个五年的老公安,就这么办事的?”
顾霄于喉管里,也冷嗤了一声。
气从他割开的咽喉处漏出来,嘶嘶作响。
虽说人在病中,但顾霄的目光眼神,无一不冷,就好比这是阎肇父子给自己演的一场戏,他虽垂死挣扎,但他愿意看笑话似的。
阎肇解释的不急不慌:“爸,既然狙击点是固定的,我下楼的时候就会联络首都公安,而目前,顾教授根本坐不起来,不是最佳狙击时段,狙击手只会每天去观察情况,又怎么可能一直守在狙击点,所以他人不在,但是当我和公安一起前去,就可以发现他的行踪,公安自会去逮捕他,我把枪带来,不就行了?”
这话听起来也算合理。
但只凭一杆枪,就能证明真是顾霄的徒弟们意欲谋杀他吗?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阎肇手里那杆狙.击枪上。
重重一杆狙.击枪,被阎肇提着,小狼伸手摸了一下,仔细打量了一番,才说:“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枪。”
阎佩衡也在仔细打量。
为什么小狼没有见过它,因为它是一把改装枪,仔细观察了一下,阎佩衡判断出来了,这是拿美产的tac—50狙击.枪改装的,小狼现在能玩的机.枪,射程在800米就顶天了,但这玩艺儿,因为经过改装,有强大的后座力,和瞄准性,射程能达到2500米左右。
这是一把最新型,也最先进的好枪,而且是美国禁止外售的军方用枪,只用在战场上。
华国军方,即使陆军方面,也采购不到这种枪。
再伸手摸了一遍,手到枪托处,掂起来一看,阎佩衡就明白,为什么单凭它,阎肇就能当作证明了。
在枪的尾端有一块徽章,中间是红色的盾牌,上面是银色的新月托着五颗新,而在枪身上,有一行大字:majulahsingapura。
这个阎佩衡认识,顾霄当然也认识,南洋国徽。
那行英文字母的意思是:前进吧,新加坡!
而那张包裹枪.支的破布,则是一块绿色的小毛毯,乍一看,阎佩衡有点熟悉这东西,眼熟,特别的眼熟,这是他家的老物件儿。
阎肇把它轻轻提了起来,递给了阎佩衡,温声说:“给,爸,我娘的东西。”
那是一块缘边包了一圈布的小毯子,本身并不大,很多地方还有被火烧过的痕迹,阎佩衡接了过来,团在怀里,好半天,回头看顾霄:“顾教授,你的学生们拿老子家裹孩子的襁褓裹着一把镶着南洋国徽的枪,准备来干掉你,你说说,他们对你,这算什么待遇?”
说着,他突然刷的展开,把那块小毯子亮到了顾霄面前。
军绿色的小毯子,缘边缝着一圈老式蓝粗布,一针一线,纹路既细又密。
顾霄看着毯子,忽而整个人挺直,喉管里的痰嘶呼啦呼啦响了起来。
他这是被痰给堵住喉咙了。
阎东雪学过护理,这方面不需要叫护士,立刻上吸痰设备,替顾霄吸起了痰。
阎佩衡,阎肇,小狼,老阎家的三个男人,站在不远处,静静的看着。
这块小毯子,要论溯源,它是阎佩衡的。
是阎佩衡和苏文结婚时,单位发的奖励。
本来,是一块可以铺双人床的大毯子,但是新婚之夜,阎佩衡太过激动,把炕烧的太热,不说夫妻俩在新婚之夜差点给炕烫烂了屁股,这毯子也给烧掉了一大块,后来苏文就把它改成了个小毯子,一直在做过几个孩子的襁褓。
每一个孩子出生,都是它在裹。
军工品质,百磨不烂,裹大了四个呱呱而啼的小婴儿。
当时,阎星死后,顾霄是被扒了全身衣服,只着一条内裤挨的打。
打完之后,他的衣服自然也被别人抢走了,还是一条内裤,他被锁在阎西山家的厅屋里。
衣服,人的尊严。
苏文没有多余的衣服,就从家里带了这块毯子,用来裹顾霄。
顾霄披着它去了南洋,一直珍藏着这东西,而且给他的股东们也曾展示过它,还曾说,若自己哪天死,请他们一定记得,用这块毯子裹着他的骨灰,送回华国,送到西平市的莲花庵。
他说除了这东西,别的任何东西都不配给他做裹尸布。
所以,这虽是苏文的东西,可也是顾霄的裹尸布,是无儿无女,醉心事业顾霄夙夜难昧时,会裹在身上,寸步不离,二十年的东西,也是他在死后,不要绫罗绸段,要裹着骨灰盒的东西。
他不止一次的跟股东们说过:“我一旦死,你们一定要拿它裹着我的骨灰盒,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比不上它,哪怕南洋国旗。”
徒弟们自然答应的很好,甚至,有谁能摸一下这块小毯子,于他们都是一种荣幸。
何其讽刺。
他的徒弟们这算是照做了吧。
真正国际范儿的待遇,枪是如今最精良的狙击.枪,还镶着顾霄为之奉献了一生的,国家的国徽,他的裹尸布学生们也送来了,他们用它裹着要结果他性命的枪,这规格,这档次!
毕竟国际废料,一年的运费和处理费要上千万美金。
而要不把它转运到遥远的非洲,倾销在华国,则不但需要处理费,华国正值改革开放,毒垃圾算啥,只要是洋玩艺儿,生意人们啥都要,还愿意掏钱买呢。
顾霄缓缓伸出了手,在够那块小毯子。
阎佩衡站的远,当然,也不可能把它给他。
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顾霄已经被打击到马上就可以原地去世了。
一把枪,或者不能证明是他培养的徒弟们干的,但这块毯子,除了那些股东,没人能拿到,而且它是被顾霄一直放在自己卧室里的。
它在此,则证明自己身边,除了盐关村的老人阎东雪之外,所有人,包托私人医生,包括律师,全部都已叛变。
那一个个全是他在南洋像培养陈美兰,培养熊大炮一样培养出来的啊。
他耐心的教他们读书识字,经商做生意,倾注了全部的心血。
因为他爱南洋,他在被华国驱逐之后,就准备倾尽一生,奉献给那个拥有自由和民主的地方。
但是顾霄想不通,他依然想不通为什么他们会背叛自己。
而且,他们甚至没有表露过一丁点的,就背叛了自己,这又是为什么?
他看陈美兰,她的心里有怜悯,眼睛里有难过,她搂着小狼,似乎很不忍心看到此刻他的痛苦,他的学生们不也一样吗,他们都是像熊大炮,像陈美兰一样赤诚的孩子,可他们是怎么突然,就变成现在这样的?
当然,解释是有的。
顾霄已经快要被打击到原地去世了,就在这时,阎肇从上衣兜里抽出个东西,展示给顾霄看。
他刚才去的,恰是小狼刚才指的那间屋子,那是一间在顶楼上,居民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冬冷夏热风呼呼的,居然自己不住,用来出租,恰好就是住户租给杀手的,在窗户上,狙击位的位置,贴了一张字条,阎肇把它剥了下来,英文,他看不懂,现在展示给顾霄,他问:“顾教授,这行字当有意思吧,它是什么意思?”
那是一段英文,翻译成中文,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是阻止人类文明进化的最大障碍。
别人或者还不明白,因为在场没有几个懂英文的。
但只是一眼之间,顾霄彻底明白了。
是为了国际废料,也是为了钱,而最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对于华国,隐在心里,不愿意拿出来的爱。
那也叫狭隘的民族主义。
在股东们眼里,他一年要多花几百万美金往非洲运废料,就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他爱华国这片土地,虽远洋相隔,虽恨它,却不忍它的国土面积上,哪怕小小的一片,受荼毒,受污染,才是孩子们要杀他的原因。
股东们是他的学生,最优秀的年青人,他们是好样的,给了他最高规格的刺杀,来的应该还是他自己培养出来的某个孩子,为了坚定自己的信心,为了能亲手送抚养自己长大的恩师上路,他才会贴这行字,提醒自己不要心软。
陕隘的民族主义,顾霄颤着双手,把这段话,写到了纸上!
而后,仿如溺水之人一般,死死盯着阎佩衡。
真相就这么残酷的,被摊在他眼前,即使他不想接受,也必须接受。
阎佩衡轻易不骂人,但要骂起人来,一般人受不了。
“我虽是个大老粗,只会抓枪不会抓笔,也知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几个字,所以,我能想得到,你的徒弟们对你确实很好。但我还知道一句老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打小日本,打帝国主义,我们要坚持属于自己民族的政策和方针,我们要永远警惕帝国主义,因为他们,亡我之心永不死。”阎佩衡一笑,这回他坦然了,非常坦然:“顾教授,您是个好教授,您的培养也没错,学生都是好学生,但记着我的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说着,他起身了,轻飘飘的提着那块小毯子,准备要走人了。
那块不起眼的小毯子,军绿色的小毯子,本来当很厚,可现在已经变得很薄了,岁月磨掉了它的纹路,也磨平了它的绒。
苏文曾说:“这是我家唯一值钱的东西了,它包大了四个孩子,上面沾着我娃的福气,顾教授,我把它给你吧,孩子们的福气我也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的。”
顾霄赢弱的身体,永远比不上苏文那人高马大的丈夫。
他和她的丈夫一样,都是狭隘的民族主义,也都为此而奋斗了一生。
他一直在有意识的跟阎佩衡比,从各种方面,想击垮他的事业,击垮他的一切。
但在此刻,顾霄还是败了,他终究还是败了。
就败在那句老话上: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阎佩衡培养的,是自己的族类,虽有阎军那样的不孝孩子,但他们平时或者也不孝,不仁不义,但真正到危难关头,他们依然决然,保卫的是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自己的父辈和根本。
所以,阎军才会在他提出要帮忙打官司时,半路跳车,提钱去跟父亲赎罪。
南洋人亦然,他们保护的,永远是南洋的荣誉,所以他们能残忍的弑掉他这个亦父亦师的人。
前进吧,新加坡!
那杆枪上写着呢。
望着阎佩衡出了门,顾霄的裹尸布在他手里,轻飘飘的,被越带越远,从此,他死都不得安宁了!
生无归国,死,无归宿了。
……
都这样儿了,顾霄当然不走了。
他来的时候带了四百万,是支票,且不说在新加坡那边的公司怎么样,那么一大笔钱,够他在301医院造的。
有阎佩衡亲自打招呼,这间病房和安保目前不会撤,暂且,让他呆着去吧。
用院长的话说,他要想拨掉喉管,至少一个月呢。
至于何时康复,可就不好说了。
回家之后,阎佩衡进了书房,把那块小毯子搭在胸前,默默的坐着。
陈美兰和阎肇进了厨房,一个摘豆角,一个在烫西红柿的皮,大热天的,人只想吃点凉的,清淡的,任何肉类都不想碰。
阎肇既然给陈美兰挖了个坑,肯定要问她到底怎么回事。
所以,陈美兰等着呢,在等这个黑心鬼审问自己。
但他一张嘴,陈美兰还是给吃惊坏了。
“美兰,曾经,我跟周雪琴离婚的时候,她曾说,小旺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小狼,大概是个短命鬼。”开门见山,阎肇说。
周雪琴跟阎肇离婚前,吵的特别厉害,当然骂了很多伤人的话,要不然,大儿子才七岁,小儿子三岁,阎肇在战场四年,刚刚回来,对周雪琴愧疚那么深,不可能离婚的。
陈美兰在烧水,准备烫西红柿,虽然特别吃惊,但她笑了笑,示意阎肇继续说下去。
“她让我娶你的时候,曾说你是世界上最温柔,最善良的女人,也是唯一会对小旺和小狼真心好的好后妈。”阎肇又说。
陈美兰没提过,但她发现,阎肇似乎是发现自己重生的事情了。
可她没觉得自己哪儿露了馅啊。
到底是从哪儿,阎肇发现的?
顿了会儿,他又说:“最近一段时间,吕靖宇在首都做生意,我听人说,他醉酒之后,跟人不止提过一回,说阎佩衡的三儿媳妇,曾经差点就跟自己成了一家,谈婚论嫁的时候周雪琴亲自上门,而且对他的孩子们特别好,他才舍了你的。当然,周雪琴的身份,她和小旺,小狼的关系,吕靖宇现在也吹的,整个首都,生意场上人尽皆知。”
吕靖宇目前在首都做生意,刚来不久,还没有站稳脚跟。
而阎佩衡的身份大家都知道,能量在首都也算能横着走的了。
毕竟,能在5分钟内,在首都拿到低空飞行权限的人,全首都也就那么几个。
商人在生意场上混都需要一个后头,当大官的后台,这个后台平时没什么大用,但万一在生意竞争中,有人想要整他,或者在不公平竞争中,想要给他施以黑手,他就用得上了。
吕靖宇肯定会跟人讲周雪琴和阎肇的关系,以及身后的背景。
这种关系平时用不上,但万一有人想搞吕靖宇。
阎佩衡就是他的后台,靠山,他就可以来求,让阎佩衡动用关系,保他。
至于跟她曾经的关系,应该是酒后吹出来的,那家伙有个酒后爱吹牛的毛病。
“我看得出来,你对五星级酒店那种地方,特别熟络……”看陈美兰目光一厉,阎肇立刻举起双手,两手豆角,投降的姿势,但话没停:“而且你昨天晚上,还喊了一声吕靖宇……”
陈美兰还以为他没听到呢,但是你看看,这男人,啥都听到了。
黑心鬼,陈美兰当时摸了一下,他的心跳都没加速,睡的稳着呢。
陈美兰瞪了丈夫一眼,没说话。
虽然阎肇不明白什么是活了一辈子,死了再重生。
但他至少能推断得出来,当时,急着让他去陈家村,自己后脚去了吕家庄的周雪琴,应该是提前知道了某些事情,才会那么着急的嫁给吕靖宇,并且,把他推给陈美兰的。
其实这些事情是可以串起来的,周雪琴的人品阎肇特别清楚,她既爱钱,又爱虚荣,目的性还那么强,突然之间让丈夫娶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女人,又去给吕靖宇的孩子当后妈,这种反常的行为,能没有原因吗?
不过原来阎肇只怀疑周雪琴,从来没有怀疑陈美兰。
而就在昨天晚上,那种跟上辈子一样的环境,又在她刚刚跟阎肇折腾完,特别疲惫的情况下,因为隔壁吵的太厉害,眯眯糊糊,喊了一声吕靖宇,阎肇把这些事情给串起来了。
虽然并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但阎肇敢肯定一点。
陈美兰跟吕靖宇,也曾有过比较亲密的关系,当然,还是在吕靖宇住得起五星级酒店的情况下,再往远里推断,答案不是跃然欲出,周雪琴之所以当初那么急着嫁给吕靖宇,就是因为吕靖宇将来能带她住得起五星级酒店。
所以,虽说阎肇不能理解重生。
但他因为陈美兰喊了一声吕靖宇,解了多年的困惑。
周雪琴之所以急着要嫁吕靖宇,而且不介意自己跑上门,并且,撇下自己的孩子,给别人家的孩子当后妈,这种种反常行为,是因为她断定,吕靖宇在将来,能带她住得起五星级大酒店。
她是逐着金钱,享受,以及名利去的。
去了之后,带着吕靖宇天南海北做生意,赚大钱,在广州盖楼,在首都买地皮,一路势如破竹,飞黄腾达。
但她要跟阎肇是夫妻,这些,是她想都不敢想的。
“所以呢,继续说呗。”陈美兰边听边笑,又说。
阎肇顶多也只能猜到这么多,默了会儿,撇开了眼睛:“剩下的我就猜不到了,等你自己想说的时候再跟我说吧,我不着急。”
夫妻已经五六年了,阎肇原来以为陈美兰深爱着自己,后来渐渐发现,她似乎并不爱自己,也不怎么爱她自己,除了孩子,也不爱任何男人。
情爱这种东西,似乎并不在她所拥有的感情之中。
家务上,他可以废了陈美兰的两只手。
至于享受方面,除了给予他能给予的一切,剩下的,阎肇无能为力。
水磨石穿嘛,他这人坦坦荡荡,有的是耐心和功夫,一辈子呢,到底怎么回事儿,反正他对她很好,早晚有一天,她肯定会告诉他的。
所以,阎肇特别坦然。
再说陈美兰,要说告诉阎肇重生的事,她完全可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只是在想,自己该隐瞒那些事,又该把那些事坦诚以待。
因为像小旺入少管所,小狼会因为病而在病榻上一辈子,圆圆会爆肥又爆瘦,经商受了很多苦,又被阎西山拖累在病榻前将近两年,陈美兰不想说,她不想说这些悲惨的往事。
要绕开这些事,吕靖宇和阎西山,她都可以说。
而且她要坦白的,仔细的说。
至少要让阎肇知道,她比他上辈子遇到的两个男人都好,都优秀。
优秀一百,一千倍。
不过既然阎肇不着急,那就等她想好了,等晚上,夫妻俩躺在床上,再慢慢说呗,是不着急。
“行,那咱们晚上说。”陈美兰于是说。
阎肇立刻说:“开个宾馆,国际酒店的话,我得……再等几天吧,我还有笔钱,马上下来。”什么人嘛,动不动想住国际酒店,这人咋这么膨胀了?
“疯了吧你,还国际酒店?一晚上八百块呢,住宾馆吧,爸那儿有招待票,省钱,今晚就行。”陈美兰笑着说。
阎肇看了会儿妻子,也是低头一笑。
很奇怪,这个总是温温柔柔的女人,眸光柔柔的,一只西红柿在她手里都会显得特别可爱,本来阎肇不爱吃柿子,但给她剥了皮,他就会有种吃欲。
很可笑吧,阎肇已经三十四的人了,可他会有一种荒唐的想法,想吃了陈美兰手里的西红柿,继而吞吻她的手指,胳膊,耳垂。
这种想法,荒唐的简直像个流氓。
不过说起流氓,阎肇又想起一件事来,他说:“对了,最近吕靖宇有笔高利贷到期了,他应该还不上,你也知道,现在的社会鱼龙混杂,有些人放贷款,就有些人赖贷款,我听人说周雪琴跟他正在办理离婚,而他俩离婚,并不是真离,应该是为了转移他们的固定资产,位于广州的两幢楼,吕靖宇怕高利贷的人要收走他的楼。”
“然后呢?”陈美兰问。
阎肇沉吟了一会儿,才又说:“我曾经带过的一个小兵,在高利贷公司跑催收,而现在,驾车撞人,只要不是酒驾,毒驾,以及不被认定是蓄意撞人,就只赔钱,不入刑。”
社会变的越来越复杂,再也没了曾经的非黑即白。
尤其是高利贷行当,债主想赚高额利息,欠债的人想昧了本金一走了之,吕靖宇脑子很滑,而且对周雪琴很信任,估计他欠了高利贷,但是没钱还,自认为自己够聪明,想以离婚的名义,把自己搞成孤假寡人,继而,赖掉别人的钱。
但是债主给他准备的,就是车祸丧葬一条龙。
而这种事,外人看在眼里,没有办法的。
没有人能帮得了一个被金钱熏昏了头,迷住了眼睛的人。
且看这回,吕靖宇和周雪琴能不能从高利贷那儿全身而退吧。
路是自己走的,两个加起来快八十岁的人,难道还要别人教他们怎么做人?
天热,jim和小旺当然出去鬼混,买冰棍儿了,大概不知道父母回家了,小旺进门就在嚎,而且还是假女声:“想捧着你的心,捧着你的脸,想捧在胸口,能不放就不放。”
jim举着一个给唆的长长的绿舌头,高高一声:“onenightin北京,我留下许多情……”
这歌,是最近火遍大街小巷的《北京一夜》。
但阎肇从来没听小旺装过女人嗓门,而且什么叫捧着心还捧着脸,这不耍流氓了,他唱的这是啥?
阎肇本提着菜刀,一下就从厨房窜出来了。
父子对视,场面极度尴尬。
好在这时家里的电话响了,救了小旺和jim的命,俩孩子跑去接电话了。
阎肇气的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才好,回头看陈美兰,那眼神仿佛在说,看看现在的孩子,唱的都是什么。
圆圆就在院里学钢琴,这会儿也回来了,敲开门,嘴里也在哼哼:“人说百花滴深处,住着老情人,缝着绣花鞋……”
看闺女进了门,阎肇从冰箱里给她拿出她的小水杯,让闺女喝水。
看闺女捧着水杯哼哼唱唱的走了,回头对陈美兰说:“听圆圆唱的这首歌,多好听,再听听小旺和jim唱的,什么嘛,真是。”
这男人,简直偏心的没眼儿了,孩子们唱的根本就是一首歌,好吗?
《北京一夜》!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今天晚了点,记得留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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