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机的阿V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卷 王家有子 意欲成圣 第十三章 聪明的王二郎,拯救大宋,从谋反开始,挂机的阿V,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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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有府中下人前来招呼王智前往膳厅用早餐。

王智应声前往,进入膳厅时看见两小儿与种氏都已落座,还有一貌美女子,才二十出头模样便已盘发插簪,这个装束代表已嫁人为妻,正是王智的大嫂,王沆的阿娘刘氏。

“小叔来了,赶紧坐下吃饭吧。”

刘氏喂了小王沆一口热粥,看着王智进来,笑着招呼。

“嫂子早上好啊。”

王智热情回应,还想着逗弄小家伙一番,但是看到阿娘还在黑着的脸色,只能讪讪坐下。

餐桌上摆着汤饼、馒头、油条、糍糕、稀粥以及几盘小菜,早餐很简单,都是大街上买的,一份也才十几文钱,比府上生火做饭都要划算的多,这时期也没啥科技与狠活,没人担心健康问题。

王智刚坐下端起一碗汤饼还没吃两口就听得小王玲在对面道:“翠儿,你怎么不吃了?”

翠儿?

什么翠儿?

府上有叫翠儿的下人吗?自己怎么不知道?

王智抬起头看向自家妹子,只见的小王玲是在问着阿娘。

再向阿娘看去,只见阿娘正黑着脸看着自己,王智暗叫一声不好,汤饼也不吃了,拿起两个馒头就要跑路。

“站住!”种氏把筷子一拍,喝道。

“那个…阿娘…我刚想起来,学堂里今日还有策论要考,我得赶紧过去,不然来不及了。”王智回头,强挤出笑容。

“你还知道你自己是个太学生呢?”

“你自己说说你这一个月里去过太学几次?”

“每次说去学堂,然后不是出去鬼混,就是去打架,昨天的事还没和你算呢,又想出去作甚!!”

种氏板着脸,喷的儿子抬不起头来。

“翠儿,打他。”小王玲在旁唯恐天下不乱。

“打叔叔,叔叔是坏人。”小王沆也在旁边挥舞着小拳头。

“闭嘴,吃你的饭,再敢浪费粮食,看我不打你死你。”

小王玲终于引火烧身,被阿娘一训,乖乖低头一口一口嘬着馒头。

就在场面安静下来后,种氏又开口道:“你爹昨日来信了。”

“阿爹写信回来了吗?他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啊?还有大哥,他说要给我送一匹大白马,他找到了吗?”

王智听闻自家老爹来信,立马喜笑颜开,问题一个接着一个的问,待看到自家老娘脸色越来越黑后,又识趣的闭上了嘴。

种氏瞪了一眼自家儿子开口道:“你爹说叛乱都已平定,最多还有月余时间,等把后续事宜安排妥当就会回府。”

“哦哈,太好了,阿爹和大哥终于要回来了!”

王智开心的小跑到种氏身后给她按起肩膀来,小王玲也跟着手舞足蹈大声庆祝,就连小王沆也跟着大笑起来,虽然他不懂叔叔和姑姑为什么这么开心,他阿爹和大爹爹出征方腊的时候他才刚满一岁,连路都不会走呢,哪里还有印象,只是小孩子的快乐很简单,大人们开心,他就也开心。

看着三个孩子高兴的模样,种氏终于没在板着脸,舒服的享受着儿子的按摩,开口道:“你爹在信里说这次回来就要去曹家把你的亲事给定下来,毕竟现在时局不稳,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走又是几年回不了府,亲事得尽早定下来,以安曹家的心,免得人家以为我王家还有什么其他心思。”

“可是…”

王智欲言又止,心里有些激动,但同时又有些低落,他王大公子何曾有过低落这种情绪,也只有在个人感情上,两世为人的他都有些不知所措。

“可是什么?”

“可是那曹家小娘子说了,不喜欢我,她说她喜欢那种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男子,不喜欢我这种不学无术的纨绔。”

种氏闻言轻笑道:“傻小子,她一个小姑娘家懂得什么啊,哪家女孩子家不喜欢文武双全的男子?可是这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生活莫过于柴米油盐罢了,等嫁过来适应下来就好了。”

“再说啊,这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由得着她一个小丫头说话,我王家与曹家乃是世交,一直以来都是同舟共济,你们俩的婚事也是从小就定下的,他曹家如果不嫁,名声也就坏了,也就无法在世林立足了。”

种氏说着像是回想起了什么,感慨道:“我早先时,也不喜欢你爹,觉得他文不成,武不就,除了莽之外一无是处,可是这后来啊,经历的多了,看到别家的鸡毛多了,就觉得你爹啊,还是挺不错的,最起码他从不在外面拈花惹草,一心里只有这个家,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就够了。”

刘氏这时也在旁安慰道:“是啊,小叔,你年纪还小,贪玩一些也是正常,哪有你这个年纪的小郎不贪玩的啊,只要成家后能够顾家,疼爱妻儿,不在外面寻花问柳,比什么文啊武啊的都重要。”

种氏点头道:“是的,你要多学学你爹和你大哥,少去那些烟花之地,免得坏了名声,让人家觉得我王家教子无方。”

王智左右瞅着王富不在,做委屈状道:“哎呀,阿娘,我都说了,我去也只是陪同窗他们,才子需要佳人衬托才能显露名声,太学才子何其之多,他们不去怎么崭露头角。”

有宋一朝文人学子都需要文气,释曰:文人名气。

这诗词歌赋本没有固定的鉴赏标准,个人喜好风格不同,审美也自然不同,可当一个人有了名气,受到众人追捧,有了名人效应,那大众欣赏的品味也会随之倾斜。

有了文气之后也更容易得到达官贵人的青睐,如有学子能得到学官考官的欣赏,那更是能一步登天。

科举取士制度还在时,各路考生皆会提前进京造势博名就是这个道理。

这文气从何而来?自然是从口口相传而来。

还有何处比得上才子佳人齐聚的烟花之地更容易产生佳话的吗?

且此时的青楼与后世的妓院有着本质的区别,并非只是男女之事,大多都是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多出身名门望族,落难以后被迫进入青楼,但她们琴棋书画样样俱全,可谓才貌双全。

在青楼里卖身的女子当然也存在,但她们的数量极其稀少,且多是只服侍一人而已,与情人没什么区别。

纯粹做皮肉生意的场所是存在的,但它们不叫做青楼,而叫做窑子,档次较低,达官显贵与风流才子很少会去窑子这种场所。

种氏自然是知道本朝风气如此,文人多好聚集在烟花巷柳之地吟诗弄词,自家儿子既然进了太学,就少不了与那些莺莺燕燕打交道,可忽又想到昨晚的‘翠儿’,就止不住火气又上了头。

“你也别高兴的太早,你爹在信上说了,今年这个三月公试,你无论如何也要考进入内舍,只要进入内舍,等你爹回来活动一番,就能某取个一官半职的,到时候去曹家提亲,也好开口些,也能让他曹家高看一眼。”

王智闻言有些傻眼,内舍他可是足足考了四次,次次落榜,后来他也就死心了,并且得出了一个结论:文官这条路,不适合他。

“阿娘,当初为何让我从文,让大哥从武啊,你看我这个肌肉。”

王智说着撩起胳膊的袖子就展示起来,“你看,就我大哥那小身板,我一拳下去,咱家当场就得开席。”

“讨打!”

种氏刚举起巴掌,王智就闪身躲开,望着躲在小玲儿身后只露出个头的儿子,种氏也是无奈道:“你小时候可聪明的紧,谁料长大了却还不如小时候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年发高烧,烧坏了脑子。”

“阿娘,二哥小时候很聪明吗?比我还聪明吗?”

小玲儿满脸不服。

种氏问她,“你会背几首诗了?”

小玲儿掰着小手指头嘴里嘀嘀咕咕的数着,然后肯定道:“八首,我会背八首诗,二哥小时候呢?”

“你二哥啊,三岁的适合就会背唐诗三百首了,你今年都十岁了,才会背八首,羞不羞?”种氏刮着她的鼻头说道。

“啊?二哥小时候这么厉害啊!”

小玲儿回头看向他二哥,眼里满是小星星。

而王二哥此时也有些懵,小时候的事情他大多都不记得了,至于唐诗三百首,现在回想起来三十首都够呛,很多诗词也只能记得一两句了,想来可能是当时后世的记忆才穿越不久,很多事情都还记忆犹新,现在随着时间的流逝,对那份记忆的印象反而越来越淡了。

当然,气氛已经烘托到这了,此时不装笔那可是要遭天谴的,王二郎顿时清了清嗓子,摸了摸王玲的小头傲然道:“那是,你二哥我从小就机智过人,聪明好学,你要像你二哥我学习,做一个懂事听二哥话的好孩子。”

“嗯嗯!”

小玲儿点头如捣蒜,三岁就会背唐诗三百首的二哥,彻底征服了她幼小的心灵,望向三岁还需要大嫂喂饭的大侄子,小玲儿对自家二哥更是崇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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