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小锦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14章 任何人都会变,江队不会,真假千金手拉手,亲亲绿茶好朋友,北周小锦鲤,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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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么发现的?”

夜百翎依旧没有急着拆那些文件,而是问了一个问题:

“你确定不是只是单纯的人会变,忘了初心,有了功勋就飘的没边儿了?”

她需要更全面的了解,来丰富那本书里没有的。

顾锦行坚定地说:

“不可能,任何人都会变,但是江队不会。”

顾锦行回忆着最美好的那段时光,去讲述他记忆里的那个江队,

“我不是神话的一分子,我是在一队成为神话后的第二年进入孤江一队的。

你相信吗?我最初见过的江队,和现在的江景深截然不同。

江队是帝都最尊贵的少爷,江家的继承人,军方的神话,可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一丝高高在上,只有矜贵自持、宁静随和。

他待所有人都很好,从来都是能者多劳,无论处理多琐碎的小事,能自己做的,从不假于人手。

他真的好负责。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出外出任务是去抗洪抢险,当时当地的一批居民被困在一个斜坡上。

桥梁断了,没有桥,江队第一个冲入洪水之中,让所有人组成人桥,组织居民们平安转移。

老老少少的居民浑身都是软泥,他们踩在江队的肩膀上,跨过他的头颅,他们只知道他们脚下的是一个军人,不知这个军人有什么样的家世背景。

我在江队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嫌弃。

后来我问江队:“你这少爷,皮囊这么好,脸却不知道被谁踢青了,就不生气吗?”

江队说:“生命无贵贱,民为国本,职责所在。

生死面前,该以大局为重,一副皮囊而已,而且他们又不是有意的,回去擦点药就好了,为什么要生气?”

夜小女神,你说这样的江队会变吗?”

夜百翎瞅了一眼腿上的夜凝,温柔地道:

“确实是不会的。”

同类是有共性的,顾锦行眼中的江队,便是她眼中的夜凝,她愿意相信一个心中有天下的人,有此生不改的初心。

夜百翎拆开了一份文件,那是很多份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江景深都是江家的孩子。

夜百翎对这些结果并不意外,要是被换了人,顾锦行也不必忍这么多年了。

不由得,她将手摸向了那个u盘。

这里又是什么东西?

夜百翎凭空取出来一个笔记本电脑,又给顾锦行吓了一跳。

但被吓的次数多了,他也渐渐免疫了。

只是见夜百翎把u盘插进电脑的动作,他有心想要阻止,但手伸了出去,还是被他收了回来。

算了,她要看就看吧,本来他描述一下就可以。

夜百翎点进了一个大文件夹,里面有n个视频,她随手点进了一个最近日期的,然后……

三道交缠的人影,不堪入目的声音。

“翎丫头乖,快咽下去,很甜的。”

夜百翎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脑屏幕里的影像,手掌轻轻一拍。

下一秒合金桌子出现了裂纹,从上到下,裂成了两半。

顾锦行看了眼他嗷嗷贵的桌子,啥都不敢说。

屏幕里的影像还在继续,更清晰的声音传了出来,

“翎丫头,我厉不厉害?叫爸爸!”

啪的一声,是手掌拍击在身体上的声音……

顾锦行看着椅子上沉默不语的两个人,莫名觉得屋里很冷,他小心翼翼地把电脑屏幕转了过来,将u盘安全弹出来后,又把电脑放了回去。

他怕这两位一怒之下毁了他好不容易整理起来的证据,死死掐着u盘不放手。

夜百翎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中的杀意,看向顾锦行,淡淡道:

“想说什么就一并说了吧。”

看不出喜怒才是最可怕的,顾锦行咽了咽口水,不知从哪说起,犹豫了一下,说道:

“我不是公用破烂人,我还是个童男子,我还是个童子鸡!

我的第一次还在,没碰过任何女孩子,我还是个雏,就被你摸过!”

夜百翎斜了他一眼,非常无语,

“你说你自己干嘛,你当初不犯贱,我会摸你吗?我让你说江景深,说这些视频!”

夜凝闻言有些茫然,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吗?

顾锦行晃了晃脑子。

他是真的被她的大力给吓傻了,都开始胡言乱语了。

重新组织了一下语音,顾锦行的神情变得严肃。

“我一直都觉得江队不是江景深,除了言行便是品行。

曾经江队最喜欢的就是宋小姐了,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去吃饭,碰到个很漂亮的千金小姐,江队当即就带我们换了个餐厅。

我问江队是不是欠了什么风流债。

江队说,他有未婚妻了,很喜欢他的未婚妻,可这位千金小姐老缠着他,他也明确拒绝过这人很多次了,可是没用。

江队说:“我不太喜欢她一见面就明里暗里地说念念长得丑,穿的又土又俗,都是女孩子,为什么要对另一个女孩子有这么深的恶意?

身份在身上,我也不好对她口出恶言,只能躲着她了,眼不见为净。”

江队给我看了宋小姐的照片,和我炫耀:

“你看我未婚妻,哪里长得丑,明明很好看的,她的衣品也很好,哪里土和俗了?”

我看着照片里的年纪很小的宋小姐,问江队:

“你未婚妻不会还在上学吧,她这么小,你是怎么看上她的?”

江队看着照片,神情有些悲伤:

“我八岁的时候,她妈妈为了救我,被人一枪打进了胸口,没救回来,那时候她妈妈还怀着她,她是被生生剖出来了。

她出生那天,我就站在玻璃窗外,看着那小小的一团,不足手掌大小。

医生说她还不足两斤,很可能活不下来。

幸好,她活了下来,可医生说她活不过二十岁,除非奇迹。”

我问江队:“你是因为恩情才想着娶宋小姐的吗?”

江队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最开始是因为恩情,因为愧疚,后来则是因为这个人是念念。

我真的很喜欢念念,我是从她只有一点点看着她长这么大的。

她很小的时候,我几乎天天往宋家跑,因为她没有妈妈,爸爸工作又忙,家里只有亲戚和保姆带她,我便和那些人一起带她。

我想着是因为我才让她没有妈妈的,便也充当一点妈妈的角色,尽力补偿一下。

后来她记事了,知道是我害她没有妈妈,再也不许我进她家的门。

从那之后,我只能在一些宴会上看见她。

人群里,她小小的一点,身边的人都在炫耀爸爸妈妈给他们带回来的好东西,她也在炫耀,可是却被人嘲笑。

她很勇敢,大声说她的礼物也很好,价格不是衡量礼物价值的唯一标准。

我喜欢她的勇敢,喜欢她的是非,可我靠近不了她,我一靠近她就炸毛,可我不靠近她,她身边就一个人都没有。

没有妈妈,没有奢华的生活,她融不进贵女的圈子,强行融进去还要被欺负。

她不要我的陪伴,可我受不了她一个人孤苦,只能贿赂一下那个传说中,脾气非常火爆,同样融不进贵女圈子里的夜家小妹,让她陪一陪她。

幸好,我只贿赂了一次,她们就成了很好的朋友。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要暖的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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