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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丘林,凯尔特神话中太阳神鲁格之子,半人半神的英雄。
五百年前活跃在爱尔兰的传奇大英雄。
他的知名度在爱尔兰当地丝毫不逊色赫拉克勒斯在希腊的知名度。
对于爱尔兰当地出身的圆桌骑士而言,这位伟大的英雄是他们小时候就从父母口中所听到的最广为人知的大英雄。
是自己的祖父从祖父的祖父口中所听到的,代代相传的故事。
诚然,在爱尔兰的神话传说中,确实有着和库丘林齐名的大英雄,例如费奥纳勇士团的团长芬恩和举世无双的战士迪尔姆德。
不过迪尔姆德和自己君主芬恩的未婚妻格兰妮公主私奔,哪怕是出于格兰妮公主禁制的逼迫,却不符合圆桌骑士们的主流价值观。
无论怎么洗白,对于忠诚视为第一道德要求的圆桌骑士们而言,迪尔姆德的做法都算不上正确。
至于君主芬恩,在自己的勇士和自己的未婚妻私奔之后,发动整个勇士团的人手来追杀这对苦命鸳鸯,在骑士们看来,这也有些过分了。
毕竟格兰妮公主出于自己的意志不想嫁给身为糟老头子的芬恩,在骑士的爱情价值观中,一个女性拥有自愿嫁给任何一名男性,并为其生儿育女的权力,更何况是迪尔姆德的背叛并非是出于他的自愿。
格兰妮作为爱尔兰至尊王的女儿,所下达的禁制具有强迫性,并不是芬恩可以违抗的。
因此在长达多年的追杀中,最后在爱神奥恩古斯的调节下,迪尔姆德和芬恩实现了和解。
这个和解对于遭受追杀的迪尔姆德来说是真和解,而对于芬恩来说则不是。
芬恩曾经吃掉了“智慧的蛙鱼”,拥有过人智慧和预言能力的他知晓迪尔姆德有一个禁忌,他会被野猪杀死,因此假意和迪尔姆德修好,故意引诱野猪的到来,最终造成迪尔姆德的死亡。
在迪尔姆德死之前,芬恩有三次机会可以拯救自己的副将,然而两次都选择了见死不救,最终在勇士团成员的威逼下,尤其是芬恩的孙子奥斯卡对自己的祖父芬恩发出死亡威胁,如果不救迪尔姆德的话,就让他无法活着离开这座山。
到了第三次芬恩想要拯救,却已经晚了。
迪尔姆德的死,导致了昔日强盛的费奥纳勇士团一分为二,彼此争战,也导致了强盛的爱尔兰王国灭亡。
因此在爱尔兰的圆桌骑士们看来,无论是芬恩,还是迪尔姆德都是些什么臭鱼烂虾啊。
唯有库丘林才是代表爱尔兰精神的大英雄。
高文感受到从身体涌动的无限力量,那是昔日库丘林这位大英雄的力量。
并不是自己的勇气和力量让他拔出了石中剑,而是他曾经不肯杀害婴儿,在异教徒所在北欧,遵守骑士道德精神,并为了正义和信仰,放弃成为国王的事迹感动了石中剑,让他得到认可。
亚瑟王在新年宴会的时候,曾经问过高文,有什么故事可以讲给他吗?
他想要借此了解高文,了解自己的亲人。
高文面对亚瑟王的回答,除了尴尬,只有尴尬。
对于把技能点全部点在造船、航海劫掠的海盗国家,仅仅是为了在冰天雪地的北欧生存下来的民族,仅仅是为了活着就足以让人筋疲力尽了。
在高文记事时,他作为王子收下自己父亲的第一个礼物,就是一個黄金的项圈,那是自己的父亲洛特王在海上抢劫的时候,从另一位王子的脖子上摘下来的。
至于那位王子是否愿意将自己的项圈交出来,很明显,那肯定是不愿意的,因为高文在记忆中清晰记得那黄金打造的项圈上还有着残存的血迹。
然而洛特王却要求高文一直戴着,因为那是一名父亲对于自己儿子的爱,所以高文在长大以后也遵循维京人的传统,跟随自己的父王四处到海上抢劫,不仅抢罗马人的,抢法兰克人的,同样也抢其他维京人的,只要在大海上的商船,就没有什么不能抢的。
对于维京人来说,只要能够把别人家的钱财抢到自己家的,毫无疑问就是英雄,只要拥有勇气和力量,就必然能够在海上抢到钱,当带着一箱箱财物满载而归的时候,国王和他的战士们都能得到人民的尊敬和崇拜。
这种事迹对于维京地区来说确实值得夸赞,可是对于卡美洛王国来说显然不是。
因此亚瑟王问高文在北欧的时候有什么事迹,高文还真的不好回答,他总不能告诉亚瑟王自己当海盗抢了多少条船,让多少人当了奴隶的“丰功伟绩”吧。
事迹只能说没有。
对于以骑士精神为核心所打造的王者之剑而言,高文曾经的勇气和力量完全没有半点意义,对于平民和同胞挥剑来展现自己勇气的事迹,绝不会得到认可。
就像亚瑟王曾经因为违背骑士精神的一次决斗,导致了原本无坚不摧的石中剑断掉,就足以说明了王者之剑有属于自己的意志,并以这个自己的意志来选择自己的主人。
库丘林,库丘林不错。
相比较人格拥有缺陷的芬恩或者迪尔姆德,
伟大的大英雄,忠诚守信,库兰的猛犬,因为拒绝死亡和战争女神莫甘娜告白,而被引导至死亡命运的悲情英雄,毫无疑问既符合王者之剑的价值观,也符合高文的价值观。
试想一下,如果高文继承的是迪尔姆德的力量,那么指不定会有圆桌骑士团的勇士在嘀咕,这家伙是不是将来要像迪尔姆德绿自己的君主芬恩那样,同样绿自己的国王。
爱尔兰神话中的三大英雄,芬恩对应的是亚瑟王,迪尔姆德对应的是兰斯洛特,而他高文则对应的是库丘林。
“昆图库塔卡提考特苏瓦西拉松,我来了!”
高文高声呐喊道,拿着王者之剑后就从那个精神空间落了出来。
城堡外,一场惊世骇俗的大战正在爆发,亚瑟王、贝德维尔、兰斯洛特这三位赫赫有名的圆桌骑士虽然不在卡美洛,同样骁勇善战的其他圆桌骑士也前去会见布列塔尼亚公爵去了,但是留下来的部分圆桌骑士却依然勇敢地战斗,哪怕是面对一头巨龙。
很明显这头巨龙是来找高文麻烦的。
究竟是高文化名达拉崩吧拯救公主的时候,没有除恶务尽,现在巨龙重新修行,变强之后觉得自己又行了,前来找高文的麻烦。
或者只是高文编了一个童话故事,其实他根本没有打倒过恶龙,恶龙听说过这个故事后,觉得自己命运受到侮辱的他前来找高文的麻烦了。
这些只是圆桌骑士们推测,真正的情况,他们其实一概不知。
不过巨龙想要闯进王宫,就一定要从他们这些忠诚勇敢的圆桌骑士身上跨过去。
黄金之剑与巨龙的吐息擦肩而过,特里斯坦气喘吁吁地落在城墙之上,在他的视线中巨龙的龙焰将地上砸出了一个巨大无比的深坑,弥漫着焦味,而巨龙则已经消失了踪迹。
双方在城墙上的战斗让所有战士看得叹为观止,巨大的锁链被扔了过来束缚着巨龙的身体,弓箭手和强弩则对准巨龙的翅膀,充分展现了特里斯坦作为御马总监的军事素质和军事水准。
完全是将巨龙当做了一支独立的军队,虽然说圆桌骑士们都有独立成军的实力,但是能够比拟多少人还是多少有些不同的。
决定圆桌骑士排名的有诸多因素,例如武力、事迹以及贡献以及骑士精神,如果说兰斯洛特爵士能够占据首席主要是因为他的武力、事迹和骑士精神,那么凯爵士依靠的就是他的贡献,而他特里斯坦作为仅次于兰斯洛特之下的圆桌骑士(他自认为的)则是因为武力和事迹。
特里斯坦的事迹中并没有打倒巨龙的例子,因此他的剑并不能为他带来屠龙的属性加成,这一点让他格外难绷。
早知道有巨龙来袭,他说不定就按照那本《凯爵士教懦夫都能屠龙的办法》去屠一头小龙,实在不行也可以拿一个龙蛋凑合上,万万不会像今天晚上这样被动的局面。
黑暗正在弥漫。
伴随着黑暗的到来,便是寒冷。
巨龙原本巨大的身体在在黑暗中缩小,城墙上正燃烧着的火把在风中摇曳,随时都有可能熄灭,黑暗的能量开始向着周围蔓延,巨龙化作阴影,周围的能见度也越来越低了。
快看不清对方了,不仅仅巨龙的身影,因为变小之后,巨龙的移动速度也变得越来越快了。
“特里斯坦爵士,火把即便是燃烧着,也没有光了,是不是赶紧带着王后陛下撤离,我们来掩护城堡里的人撤离。”
一名圆桌骑士说道,天空上没有太阳,也没有月亮,更没有星星,此时正值午夜十二点,对于中世纪人来说,这是早就应该进入梦乡的时候。
使用蜡烛来过夜生活终究是非常奢侈的行为,毕竟这是简朴文明的骑士王国卡美洛,不是后来宫廷消费要占国家收入四分之一的凡尔赛宫。
光明被黑暗吞噬,就连火把的光芒也毫不例外,周围已经完全被黑暗所笼罩所包围。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特里斯坦问着,随后感觉到身体一凉,来自危机的警觉瞬间让他惊醒,他一个懒驴打滚狼狈地躲了过去,而在城墙之上则赫然多了一个缺口,一条漆黑的尾巴直接穿透了城墙。
看不见了,现在已经完全看不见,任何光明都已经被黑暗所吞噬了。
即便是如此不利的局面,也要为王后和贵族们的撤离争取时间。
“我想起高文曾经讲述过他在外国冒险的故事,就是他和安倍晴明联手打倒九尾狐的那个国家的神话。太阳女神躲进了一个天岩户的山洞里,因此世间万物都失去了光明,最后是在一位巫女的袒胸跳舞的情况下才把太阳女神重新吸引出来。”
特里斯坦的黄金之剑一把砍向黑暗中的阴影,他诉说着高文讲述的故事,因为太过绘声绘色了,所以联想到那场面还以为是在讲小黄书的故事。
“如果兰斯洛特在这里就好了,哪怕是贝德维尔爵士也行!”
凯爵士屏气凝神地说道,他手里握着自己的剑,望向四周,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完全看不见。
原本就已经是深夜,火把蜡烛所燃烧的光已经被黑暗所完全吞噬,只能借由彼此说话的声音来判断对方的位置,以免误伤友军。
兰斯洛特有曾经屠龙的功绩,因此在对付巨龙之类的生物,有特别的经验,他的圣剑更对巨龙拥有屠龙属性的攻击。
贝德维尔所继承的力量,是达努神族第一代神王努阿达。
努阿达有一个绰号,叫银臂的努阿达。
原因就是在战争中他失去了自己的一只手,后来通过医术之神打造了一只全新的手,因此重新登上了王位。贝德维尔也在一次事故中失去了自己的一只手,是亚瑟为了帮助自己这位忠诚的朋友,带他来到彼岸世界寻找到打造义肢的方法,并因祸得福地继承了那位神王的力量。
努阿达的武器,是光之剑——克劳索拉斯,这把剑有着绽放光明的力量,并且只要被砍中就有将其斩成两段的力量,即便是没有砍中,只是伤到了,伤口也绝对不会愈合,是非常适合现在这种环境的剑。
尽管他们都知道这种从神话中而来的力量只是仿制品,想要发挥多大的力量还是要靠自己的本事,并且永远无法发挥正品的力量。
也就是他们占据了昔日诸神在人间的位置,让诸神只能待在彼岸世界,否则他们根本无法使用这些力量。
“两人都不在这里,你怎么不问阿托利斯皇帝为何不回来!”兰马杜克嘲讽道,“一心依靠着别人的力量,这还是骑士吗?国王将卡美洛城,将王后陛下交给我们,这是来自于他的信任,我们难道配不上这份信任吗?”
阿托利斯,是亚瑟王的罗马名字。
作为特洛伊王室的后代,潘德拉贡家族一直都有使用罗马名字的传统,然而作为和潘德拉贡同等家族的男爵们都知道,所谓使用罗马名字,其实是后来罗马帝国征服了不列颠之后才开始的传统。
亚瑟王就以阿托利斯的名字,在罗马元老院接受过元老的册封,当上过罗马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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