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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个,新交的女朋友。”钟瑖道。

陈同瞄了钟瑖一眼,“我还以为你挺长情呢,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新欢了,还结婚了?我倒想看看,什么样的美女能让我们钟哥甘心进了围城。”

两人进了陈同的办公室,陈同扔了一瓶矿泉水给钟瑖,两人随随便便在沙发上歪着,像之前那样随意的聊天,“我刚才看到你的助理,心里还嘀咕了一下,你怎么把前女友给带过来了?”

“瞎说什么,她们两个一点也不像!”钟瑖道。

“我不太记得你前女友长相了,可那个发型,衣着,还有那个高傲的劲儿,真的很像。”

钟瑖仔细想想,两人在气质上还真有点像。他突然又想起了那个吸引力法则,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他也明白过来,为什么陈瑜一见到朱琳的照片就不喜欢,吵着要换掉她,应该也是觉得朱琳和前女友很像。

“别说我了,你那个罗曼娜怎么回事?我可记得,你对这个角色可是有点小想法的,你给自己助理起这个名字,什么意思,你不怕我回北京告诉你老婆?”钟瑖打趣道。

“你说好了,我无所谓,反正我和她现在已经没关系了!”陈同耸耸肩,似乎毫不在意。

钟瑖却吓了一跳。他知道,为了抱得美人归,他这个朋友花了多少心力。

当初二人在BD慢慢展露头角,算是站住了脚。保暖既然有了保障,自然心思就开始转向婚姻大事。这时公司来了个前台,身材浮凸,容貌艳丽,引得公司单身狗没事就去搭讪。钟瑖不能免俗,也找机会和这美女聊过几次。可聊过之后,钟瑖对她的兴趣大减,女孩容貌的确不俗,可惜小姐的外貌,却偏偏长了个丫鬟的内在,不开口说话是个女神,一开口说话,就露出村姑的底子。钟瑖生在江南,自幼见惯了蕙质兰心的女子,自然不会对这种图有一个好皮囊的美女动心。没想到陈同却对这个女孩一见倾心,竟然一本正经的追求起来。

女孩小镇出身,学校也普通,凭着一丝青春血勇,来京城闯荡,凭着一张动人的脸,被BD招了进来做文员,已经自觉庆幸,还在入职新奇中,就有公司前途无量的年轻俊彦追求自己,这种家境学识都普通的女孩,对名校出身的人都有种莫名的崇拜。加上陈同花了血本,三日一宴请,五日一出游,还时不时鲜花礼物伺候,没多久,小女孩就堕入陈同编织的情网。

钟瑖那时也结识了前女友,两好友聚会,偶尔会带上各自的女伴。两女生不是一类人,相看两厌,这个觉得那个装,那个觉得这个俗。钟瑖和陈同酒灌多了,也评价过对方的女友,陈同觉得钟瑖那个心气太高,想法太多,不是过日子的人。钟瑖觉得陈同那个没见过世面,眼皮子太浅,只盯着钱,以后生活会很没情趣。

两人爱情观不同,自然谁也说不服谁。只是陈同下手稳准狠,谈了没多久,就把自己的种子在女友肚子里生根发芽,然后迅速筹了一笔钱,买房结婚。婚后女孩辞了工作,专心在家相夫教子,小日子过得挺甜。

在小乖和老瓦的合力勾兑下,我赌输了。哈哈

愿赌服输,不就是一份礼物吗?本来想给小乖一份“特别”的礼物,可又一想,我又不是小乖她娘,没义务给她准备那些压箱底的东西。于是作罢。

给人选礼物很伤脑筋。而且小乖是那种废话很多,但把自己包裹得极严的人。翻遍她博客,我既没找到她的照片,也没找到她的爱好。这么会潜伏,她不做间谍,简直是天朝的损失。

也不是全无所获,至少知道她老人家嗜酒好肉。我们这倒的确有“花糕似的好肥肉,蜜汁似的好黄酒”,可惜酒类不能快递,肉要吃刚出锅的,一速冻再真空包装就如同罐头似地味同嚼蜡了。

看到过小乖晒的一张茶具的照片,喝绿茶的紫砂壶,喝红茶的玻璃盏,还有喝功夫茶的公道杯和茶宠,挤在一个小茶盘里,也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什么茶。况且北方人大多喜欢红茶和花茶,近来又讲究喝乌龙、普洱,但对南方的绿茶一直不感冒。我曾给一位北方的长辈寄过一包上好的碧螺春,结果他老人家来电把我一顿训:“你给我寄的什么茶,怎么一点味道也没有,不会是泡过的茶渣吧!”

想来想去,还是寄点糕点吧。这里的糕的特点一是甜,二是软。这也正是小乖的特点:口蜜腹剑,欺软怕硬。口蜜和怕硬都是对老瓦的,那份乖巧伶俐都赶得上凤姐了---是王熙凤,不是罗玉凤。腹剑和欺软是对我的,别的不说,认识没俩月,她砸过来的桌子都够我开一茶楼的了。

其实这糕点本来也想寄给老瓦的,因为感觉他是个喜欢吃甜食的人,而且“老瓦一个人很清寂,作为朋友要多关心他!”(小乖原话。)可老瓦是个施比受快乐的真汉子,他怕我麻烦,坚持不让我寄,还说,小乖收了让他看看就行了。

这份惺惺相惜的欣赏,和心有灵犀的默契,感动得我差点牙都酸掉了......以下省略520字,他们自己去填吧。

有这样一群朋友,可以互相惦念、嘲讽、打闹,真不错.......

刚看到一句话:简单的人容易和动物亲近,复杂的人只能和动物亲近。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简单还是复杂。不过,我面对动物的时候比面对人轻松自在的多。

小时候养过很多动物,猫狗鸡鸭就不用说了,刺猬、蜥蜴、娃娃鱼,甚至蛇,都养过。所以我很惊讶居然有人看到蛇的图片会害怕。

也有很多人不喜欢动物。读书的时候有个同学,单纯羞涩,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竟然约在动物园。为了避免尴尬,他们两个还各拉了一个人做陪。我不幸成了其中一个电灯泡。过程很搞笑,两位美女全程掩鼻蹙眉,不置一词;我那同学拼命想找话题和女孩搭讪;我有负同学所托,压根就没去想着活跃气氛,一门心思看狮子老虎。这次约会之后,就没了下文。现在回头想想,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当然走不到一块了。

最近很多国内大企业都流行换logo,新的logo看起来更直接、更夸张、更具冲击力,但总感觉较老logo缺乏灵性。都想着一步登天,马上吸引、讨好、甚至征服客户,欲望太多、太大。而且赤裸裸,出来的东西自然就剑拔弩张,少了几分味道。也别怪消费者不买账,你一门心思想着自己做大做强,消费者只是你糊弄、调戏、愚弄的对象,人都不是傻子,被糊弄、被调戏、被愚弄得多了,人家自然就不买账了,都用脚给了自己的答复。你花那么多钱换VI,还不如真真正正的做点有利于消费者的事。

动物之所以容易被人亲近信赖,就是因为它们单纯。面对复杂的市场,我们其实应该简单点,把份内的事情做到位,例如,不往奶里放三聚氰胺,不往肉里加瘦肉精,设计的球鞋穿着打球不会崴脚,造的车别一碰就散架。

忘了是谁说的了:“做事要走心!”

而我们动心眼太多,走心太少......

学学动物吧.....

又在电梯里碰到一身材火辣的靓妞,最近这种女孩特别多。自从上次在博里写曾“定睛”看了一女孩,丫头语重心长的给我上了一礼拜思想政治课,从男性性心理、社会学、乃至犯罪学的高度,告诉我随便看别的女孩是不道德、不规矩、不合法,也是她老人家无法容忍的。

所以这次我下意识地摆出一副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的架势,以示内心纯良,绝无偷窥之心。这时,鼻端突然传来一阵清香。

“丫头,这次真不是我故意的,我能闭眼、掩耳,可不能不呼吸呀!”我暗道。

很奇怪,这香味闻着非常熟悉,甚至亲切。

我从不用香水,身边似乎也没有用香水的朋友。怎么会感到熟悉亲切呢?这时脑袋突然过了电似地闪出无数狗血镜头:人海中,突然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或者听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接着就发生了一段可歌可泣、翻云覆雨、神女襄王的浪漫故事。

可且慢,听说过眼缘、耳缘,可从没听说过鼻缘的呀,鼻炎倒是听说过。

这也好解释,人家说爱情首先是荷尔蒙的配对,不同人的荷尔蒙会发出不同的味道,接受一个人就是从接受他的体味开始的。难道....?莫非....?

我正意淫呢,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打了一个喷嚏。连忙拿出纸巾擦拭,纸巾刚盖到鼻子上,我突然意识到----我那个熟悉亲切的味道,就是纸巾的香味。最近感冒,每天要用一包纸巾。这些天,用了几十张,怪不得会觉得这味道熟悉亲切呢。

那女孩真没品位,怎么用和纸巾一样味道的香水!

瑰丽生动的幻想,一下子被平实粗暴的现实无情地打破了,怎不让人黯然神伤。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上说,男人的幻想是多么得不靠谱呀!

碰到一个很久没见的客户,见面第一句话就是:“你胖了好多!”我正襟危坐,努力保持微笑:“是呀,是胖了不少,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国家的富民政策......”

这几年的确胖了不少,胖到我都不好意思说我曾经瘦过。我以前的确很瘦,大学入学体检的时候,我才99斤,那几年的暑假,我妹没事最喜欢数我的肋骨玩,不用手摸,就拿眼瞅:“一根,两根....”现在丫头没事最喜欢数我的肚皮玩,也是不用手摸,就拿眼瞅:“一层,两层.......”

实话实说,胖虽胖,可并没有影响到身体,去年体检,除了血脂高点,别的一切正常,生活工作娱乐,也一切不受限制。唯一受损的,就是我的形象。我以前也好歹也算“斯文扫地、清秀雅儒”(小乖语,那厮写博极频,大多是流水账,不值得一读,唯有这两句文采尚可,值得回味,嘿嘿),穿件鲜亮点的衣服出去,也能大捆小包收得不少秋天的菠菜回来。现在翩翩君子变成呼呼胖子,我狮子座的虚荣心大大受损。

胖了自然要减,第一个办法就是喝茶。每晚必喝茶,或绿茶、或普洱、或乌龙,喝得多了,喝出副作用,其一就是失眠,还有就是胃痛,有时还腹泻。前几天看苏州风俗志,原来苏州自古就有喝茶的传统,“上午水包皮,下午皮包水”向来是姑苏城有钱有闲大爷的最好。而且喝茶必配茶食,素有花生菱角,荤有虾子鲞鱼,乃至芝麻饼、烂肉面和各色点心。苏式茶点的精细美味,与广式不遑多让。我这才明白,我不遵传统,不守规矩,怎能不胃痛。琢磨着是不是也来点茶食,可又一想,我喝茶到底是为减肥呢,还是增肥呢?

于是作罢。

第二个方法是走路,只要不下雨没应酬,下班我就走着回家。家离公司大约5公里远,走个四十多分钟就到了。书上说每天走四十分钟,坚持一个月,就会看到效果。可我走了一个多月了,也没见什么效果。后来一想,我每次走到一半,心虚气短不能坚持时,就会去买俩肉包子补充能量........

胖就胖吧,老妈不嫌我,丫头不烦我,我干嘛去自加压力,自寻烦恼?

丫头话:“你胖了,我有安全感,别的女人就不会惦记了......”

话虽糙,可在理。

不减了,爱谁谁吧.......

小时候看过一小说,名字忘了,只记得里面有个自认为对上帝非常虔诚,可以经得起任何魔鬼诱惑的神父,每次一看到少女长裙下摆处隐约露出的白腻圆润的脚踝,就会不可自制的脸红心跳。那位神父如果活在当下(借这个很时髦的词用用,显示我与时俱进),估计早就控制不住爆血管了。

这几天小热,所以街上满是局部真理-----衣着少到略胜于无的少女和资深少女们,风姿绰约地摇曳在苏城的每一条大街小巷中。脚踝自不必说,葱白般挺拔水嫩的玉腿,鱼肚般细腻纯净的玉背,甚至本来应该像马里亚纳海沟一样深藏在九重天之下的乳沟、臀沟也一并热辣地显露出来。面对这么多真理,连求索心甚重的我,都觉得有些吃不消了。

我当然不会像某些酸丁那样大叫视觉骚扰,只是很好奇,她们上街都穿成这样了,在家的衣着该是如何旖旎呢?哈哈。

此时读徐志摩的《沙扬娜拉》,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突然有了新感觉:水莲花未开之时的蓓蕾是不是很像某个部位?那凉风岂非诗人探寻的目光?少女低头道别,不慎泄了春光,感受到诗人灼热的目光,于是羞红了粉脸......

我解《沙扬娜拉》不比刘心武解《红楼梦》差吧?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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