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大王提示您:看后求收藏(157、什么东西这么香,哥哥女装替我上学,洛大王,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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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回来的时候,秋收已经临近结束。
喂鸡和喂鸭的活儿交给了沈熙,鸭蛋都被沈熙拣好放在厨房。院子里和离开时差不多,仍然干净,沈熙肯定打扫过。
时清濯照例开始做饭,红烧肉,鲫鱼汤,再做个蒜香茄子,都是很下饭的菜。
灶台就一个大铁锅,空间还有个小铁锅,可以架在煤炉子上面炒菜、蒸饭,时清濯在外面做菜,时音音在空间里煮饭。
等米饭快熟的时候,可以舀出米汤,饭会熟得快些,而且口感更好,不至于太过软糯。
米汤放凉后,加不加糖都好喝。如果小孩儿缺少母乳,家里买不起奶粉,就会拿米汤喂。
柴火饭火候很重要,舀出米汤后,只需要小火就行,米饭会自己熟。万一火力过猛,饭就会焦糊,不止下面糊掉的不能吃,上面的米饭也有股焦糊味。
时音音如今已经能很娴熟的煮饭,最后揭开锅盖的时候,米饭必然粒粒分明,晶莹漂亮,锅底还有一层焦脆的锅巴,微微泛黄,口感酥脆,完全没有糊味,配着红烧肉吃,非常美滋滋。
空闲之余,时音音还洗了一盘草莓,一把李子,几个桃子当饭后水果。像这样的反季节水果不方便拿出去,只能他们两人吃。
红烧肉在锅里上完色之后,就被放进砂锅炖煮,时清濯先做茄子,最后才煮鱼汤。
等鱼汤煮好,红烧肉也炖入味,软硬适中,肥肉不腻,瘦肉不柴,往米饭上一压,整个碗都在发光。鲫鱼汤煮得奶白,十分鲜美,就是要小心些,否则容易把姜丝一起喝进去。
时音音今天克制一些,只干了两碗饭。
时清濯正在长身体,一连吃了四碗饭不带停,时音音无比庆幸有个灵泉空间,否则想吃饱都是件难事。
他吃完饭,肚子也不见凸,仍然平整,甚至因为经常干农活还有点肌肉的轮廓。时音音就不同了,每次吃完,光看肚子就知道她吃得很饱。
两人吃完饭,就带着东西去沈家。
红烧肉单独盛出一份放在一边,鲫鱼刺多,时清濯就没端,带着二十斤大米,还有从黑市带出来的调味品,一起送去沈家。
今天沈熙去生产队干活了,不知道是赶驴拉磨还是什么,只有沈老爷子在家里。
“沈爷爷。”时音音还没进门,就叫了一声。
“哎——”沈老爷子拖长声音应了一声,谁不喜欢可可爱爱的小孙女呢?
“音音回来啦。”他很高兴,笑道:“这两天正好有人送来了甘蔗,你拿去吃。”
“清濯呢?”
“在这里。”时清濯抱着一袋大米进来,时音音端着红烧肉,提着油盐酱醋。
“怎么又带这么多东西?”
“你们拿去吃,我年纪大了,吃得清淡些就行。”
“我们吃饱了。”时音音放下东西,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听响声就知道是实心的。
“可不能这么拍!”沈老爷子连忙制止。
“只给您听个响儿。”时音音一笑。
沈老爷子笑了笑,又叹了口气:“你们啊……”
“又不是天天有,您就收着吧,红绕肉还热着,现在吃还是等沈熙回来了吃?”时清濯问。
沈老爷子已经闻到了那股万分诱人的香气,忍不住咽咽口水,这年头,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只有红白事吃席,或者过年,才有点机会沾点荤腥。
红烧肉特有的香气,让人迅速想象出汤汁拌米饭的画面。
“那我……”
沈老爷子权衡利弊,觉得自己可以先尝两块,剩下的留给沈熙。
“我回来了,什么东西这么香,馋死我了!”
沈熙拍拍衣服上沾的稻屑,进来先看看时清濯和时音音,见两人和之前差别不大,才看向装着红烧肉的碗。
“一起吃吗?”
“我们吃过了,红烧肉现在还热着,你们先吃饭吧。”时清濯坐在一边,打算说说去城里住的事。其实乡下住惯了感觉还好,下意识抗拒去一个新的环境中生活。
一碗红烧肉有些孤单,沈熙十分敷衍的拍了根黄瓜,全程不到三分钟,好在这菜只要黄瓜新鲜,加点辣椒酱就好吃,配红烧肉也合适。
沈老爷子已经煮好饭在等沈熙回家,有现成的米饭,两人来吃,都夹了一块红烧肉,不知道应该快点吃,还是应该慢点吃。
“我们在县城有个院子,等放寒假就住过去,还有间空屋,沈爷爷,你要不要和沈熙一起搬过去?”时清濯在一旁问。
“沈熙倒是可以去,他年纪小,我就不行了,我还在劳动改造,留在这里是最好的,反而清静。”
“我陪着爷爷。”沈熙扒了口饭。
“小熙你倒是可以和清濯他们出去住,这里还是太封闭了一些……”沈老爷子叹息。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躬耕田园,固然安宁,天长日久之下,人也容易变得麻木。
“那也是我长大以后的事,现在我就和爷爷一起住,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沈熙其实有选择,他父母现下都过得还不错,如果想离开,只要去找父母就好。
但他不愿意离开爷爷,人上了年纪,只会越来越老,陪伴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少,如今的每一天都很珍贵。
“也行,不过你以后要去上学的,上大学,可不能总待在这里。”
沈老爷子明白,不管现在多乱,以后总会回到正轨,国家需要人才,这些小孩们成长起来,未来都是国家的栋梁。
“我知道,等以后,我去哪里,就把爷爷带去哪里。”沈熙又吃了一块红烧肉,简直太好吃了,根本停不下来。
“以后我还要赚大钱,全部拿去买肉,让时清濯做红烧肉,我天天都要吃上!”
“……”沈老爷子一时语塞,转而开始担心起来,这孩子该不会因为想吃肉,长大了真去杀猪吧?
时清濯瞥了一眼沈熙,万般尽在不言中。
“这有什么不好,谁不想天天吃肉?”沈熙不满。
“也是。”时清濯认真思索,确实是这样。
“我们先回去了,缺什么就和我说。”时清濯放下东西,从沈老爷子那里拿了几根带着泥巴的甘蔗。
回去后,时清濯把末端砍下来种进空间,再浇灵泉水,那些无精打采的根须,又重新支楞起来,还冒出不少嫩芽。
想来不久后,他们就能吃上甘蔗了。
时清濯把甘蔗洗净削好,砍成一段一段的,再递给时音音,两人坐在院子里的竹椅上吃甘蔗,抬头星辰点点,明月高悬。鸡鸭都已经回笼,夜风带来些许凉意。
“甘蔗可以熬糖,等长出来,我们就能自己熬糖了。”时清濯从黑市买的糖并不多,没有糖票,糖的价格太高了。
“熬出来会是什么味道?”时音音还没体验过手工熬糖的感觉。
“甜的吧,我只知道能熬糖,但没试过。”时清濯默默把这件事加入计划中。
“到时候我们可以直接去卖糖。”时音音提议道。
“卖给摆摊的人就行。”时清濯觉得可行。
黑市里的糖卖得贵,偏偏这糖又是个稀罕东西,每个社员一年只能买一斤白糖,就算有糖票,供销社不一定有糖。
如果谁家有媳妇坐月子,总少不了糖水冲蛋,不管是乡下还是城里,带包白糖走亲访友是很高的规格。
卖鱼太麻烦,鱼也滑溜溜的,有的顾客要剖好的鱼,时清濯就要刮鳞剖鱼,又累又脏。如果卖糖,拿报纸包好就行,非常方便。
时音音畅想了一下赚大钱,然后变成万元户的日子,心满意足。到时候肯定能买得起拖拉机了,一次买俩。
两人吃完甘蔗,洗洗睡,次日照常上学。
时音音再来学校上课的时候,发现吴梦瑶不在。其他同学经常都能吃到吴梦瑶带来的小零食,比时音音更在意吴梦瑶的去向,已经去问刘老师了。
“吴梦瑶同学已经去县里的学校读书了,托我向大家道别。”
教室里一片惋惜之声,平时大家都没有零花钱,吴梦瑶总能带一些城里的零食过来,比如绿豆糕,法饼等等,她自己不怎么爱吃,都分给了班里的同学。
现在她一转学,大家就再也吃不到了,一想到这里,就怅然若失。
零食工具人走了,日子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就算少了一个吴梦瑶,教室里的学生还是要继续上课。
每次收假,都有学生没写作业。刘老师让他们站起来,伸出手心,竹条做的教鞭依次打过去,不写作业就是三下。
现在孩子们都没把上学这件事放在心里,家长只希望孩子认识字,如果以后能进城当上工人。大概只有恢复高考之后,人们才会真正重视教育。这是一个必经的过程,靠一人之力,很难缩短这个进程。
吴梦瑶不在,时音音稍微清静了些,这清静不会太久,时音音还打算和时清濯一起去县城住,到时候说不定又和吴梦瑶一起住。
等搬到县城了,再想办法寻找失踪的母亲。村里一点线索都没有,唐惜缘根本就没有一起下乡。她读过大学,虽然读数学系,却很有语言天赋,会英语、俄语,与笔友通过书信,正因为这样,才会被带走单独审查,后来就失踪了。
等有能力了,总要找到她,不管生死。但那是以后的事,现在最重要的是改善生活条件。
住在村里虽然安稳,却太封闭了,连集市都没有,想买东西就得走十几里山路去县城,有牛车或者拖拉机还好,没有就要靠两条腿。
时音音想了想,先住县城,等以后能考大学了,就去京城,看看时家以前的老房子。那是他们以前的家,对时清濯来说,必然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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