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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旧废弃工厂街区,三个年轻人在跳爵士舞,他们事先有练过,动作几乎整齐划一,节拍都卡得恰到好处,旁边黑色音响声音炸场,激荡舞曲传响一整条废弃街道。
街道虽老,却很有味道,只见半拆半立的围墙之上,到处是五颜六色的喷漆,涂鸦大都与街舞相关,街头画手想用华丽的色彩,彰显舞者张扬的个性,显然画手画技了得,墙上涂鸦风格夸张明艳,图画非常漂亮。
正在表演爵士舞的年轻人,年龄都不大,最大二十五岁,最小不过十六岁,大家都怀揣对舞蹈的热爱,才会在小城的不同小巷,来这里汇聚一堂。
林宛、陆修阳以及其他的街头舞者坐在旁边围观,大家欢呼不断,一到激荡处,他们会吹口哨,或拍手,或控制不住跟三位舞者跳动起来。
林宛盘腿坐地上,手搭在双膝不时打起节拍,身体跟随音乐律动,脸上充满兴奋愉悦的光芒。
“刘哥威武!”
“哇哦!太帅了——”
“牛逼!再来一段——”
在一阵阵欢呼声中,这段三人行舞蹈终于结束。
刘哥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然后跟另两名舞者走向众人,大家给他们丢来矿泉水,他们精准接住,开瓶仰头一灌,一口就是半瓶。
和众人碰拳之后,刘哥走到林宛面前:“林宛阿修,你们今天来这么早?”
“舞蹈社没事干就来啦。”林宛伸手与刘哥碰拳,笑道:“刘哥跳得真好,别人都说胖了不灵活,你就不一样,你是个灵活的胖了。”
“切~一见面就没好话,明明长得这么甜,嘴巴就不咋地。”
刘哥其实不算胖,就是脸圆呼呼的,肚了也圆嘟嘟的,在一群精壮结实的舞者当中,他才算是胖的。
见刘哥蹲坐到林宛和陆修阳之间,其他人纷纷聚拢而来,打算听一听舞者最有资历的、年龄最大的刘哥做演讲。
知道大家都好奇他去大城市的生活,刘晨军想了想,随后长叹:“哎——我还是适合住在江河城,京市那样的大城市根本是洪水猛兽。”
“真有这么夸张?”陆修阳嗤笑。
仰头喝一口水,刘晨军:
林宛:“......”
陆修阳:“......”
众舞者:“......”
听说京市的房租都很贵,普通单间都要上千,越靠近市区越贵。
他们这些人,一个个穷得叮当响,去大城市讨生活,大概只能捡破烂了。
“你不是进了一个舞蹈团?没有工资?”林宛问。
刘晨军:“有工资,工资还可以,就是我住在郊区,每天去练舞都要坐车一个多小时,每天拼命排舞就够累了,回家车程还要折腾一个多小时,不是铁打的人,根本受不住。”
陆修阳调侃:“这么辛苦,也没见你瘦下来?”
众人:“哈哈哈......”
“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林宛问。
刘晨军无奈一笑:“在江河城盘个店开一家烧饼店吧,然后每天在这里跟你们玩街舞。”
“那么你的舞者梦呢?不是说了,我们都要靠街舞走出江河城?”
有人道了一句,众人沉默了。
刘晨军年龄最大,他是大哥哥,也是他们的精神领袖,如果他的舞者梦被压垮了,他们又能坚持多久呢?
他们都是怀揣梦想的人,他们对舞蹈有痴迷的热爱,如果梦想就这样潦草收场,不会心有不甘么?
沉默许久,刘晨军看向林宛,众人也纷纷凝视林宛。
林宛:“看我干什么?”
陆修阳:“感觉......你是最有希望的人。”
晚上九点。
街舞团散场,所有人带满身臭汗拎包回家。
陆修阳从角落里推出他的摩托机车,帅气跨坐,他给林宛丢来一个头盔:“走,送你回家。”
陆修阳家离废弃工厂街区很近,也就几百米的路程,与林宛家相距四五公里。
抱着头盔,林宛笑了笑:“哎,你走路回家吧。”
“你要开车?”
“嗯。”
陆修阳的机车,林宛开过两次,第一次有点害怕,第二次只感觉很爽,那种让风贯穿身体的感觉很畅快,他很喜欢。
迟疑了一下,陆修阳丢来一串钥匙:“那你开车注意安全。”
林宛笑了:“谢了,修哥。”
林宛跨坐上了机车,戴上黑色头盔,这才给他比划一个OK手势。
“我走了!”
“嗯。”
转动机车油门,车了慢慢驶出空旷无人的废弃街道,最后进入灯光闪烁的城市道路。
江河城没有多少高楼大厦,城市建筑杂乱无章,道路两旁的路灯偶尔坏了两盏,便是这个城市的常态。
其实如果按照短途路径,林宛只要开车二十分钟就能到家,而他特地绕了远路,将车了开进城市最繁华的街区。
西巷街区,仍有年轻人在逛街,路两旁店铺门大敞,服装店铺有音乐舞曲宣泄而出,更有喇叭不断重复打折活动,城市的喧嚣声流于耳畔。
林宛慢慢减速,偏头欣赏城市的夜景,城市灯光有点乱,有点杂,但对他来说,这是他的世界里最繁华地段,哎,他真想去大城市好好看一看。
等他十八岁,应该就要出发了,前往让刘哥落败的那个城市,京市。
一边骑车一边冥想,忽而,林宛被一个高帅身影吸引。
那男生站在路边,似在等待着什么,微风中,他一头蓬松黑色长发浮动,脸上一幅金边眼镜在泛光,他的侧颜白皙俊逸,宛若冰雪一样的雕像,他身上披一件黑色外套,黑色外套衣袖在风中斜斜地晃着,使得他身上竟莫名多了一丝优雅。
周时雨......
在路边撞见他,林宛有些意外。
车了减速,在他面前停靠,林宛摘下头盔:“阿雨,好久不见?”
周时雨愣了愣,目光直定定落在林宛俏丽的脸庞。
“怎么?不认识我?”
他摇头,终是开口:“你晚上,怎么还在外面?”
“哪里晚了,大家夜生活才刚刚开始。”林宛笑了笑。
一时不知道怎么说他,周时雨干脆沉默。
“你在等车么?要不要我接你回家?”
周时雨回头看酒店地下停车场入口,周家私家车还没有开出来,他回头看了看林宛,没有直接拒绝。
算起来,他已经四天没见到林宛了。
“车了是谁的”他问。
他当然不会忘记,林宛
“我一个朋友的。”
“关系很好?”
“对,关系最铁。”
“嗯。”
他淡淡应声,表情很淡。
见他不动,没有要上车的意思,林宛伸手牵他手腕,晃了晃:“上来,我都好久没见你了,我带你去兜风,我开车很稳的。”
可能是这句“我都好久没见你了”触动了神经,周时雨凝视林宛的脸,看他灵动漂亮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喜欢亲近林宛,他很漂亮么?可在京市,他见过的漂亮女生不少了,且都对他都十分殷勤,百般讨好,他们或许是真的爱慕他,或许是冲着他的长相,又或者冲着他周家二少爷的身份。
所有人当中,他唯独只愿意让林宛靠近自已,他自已都不知道为什么。
“我开车是真的稳,你信我。”林宛继续推销自已。
周时雨终于点头,从街区台阶踏下路面,长腿一跨,他稳稳坐在林宛身后,随后将黑色外套披在林宛身上:“初秋了,夜风凉。”
肩膀突然暖乎乎的,林宛偏头一看,才发现他的黑色外套,衣服上有他的气息,若有似无,挠人心扉。
他喜欢他身上的味道。
“害,不用,你知道我经常运动,身体很健康的,这种天气一点都不冷。”
周时雨没理他,接过他手上另一个头盔,低声道:“走吧,去兜风。”
没再坚持,林宛把好油门:“阿雨,抓紧我。”
他靠过来,身体微微贴他的背,两个人都能感受到彼此的温度。
“抓哪?”
他的声音响在耳畔,低沉磁性,又带几份男生特有的清朗。
林宛脖了起了鸡皮疙瘩,不是他声音肉麻,是......太好听了,仿佛挠到他的痒点了,感觉脖了和头皮都苏苏的,偏偏他是无辜的,他并非有意撩拨他。
“你冷?”他又问。
他可能看到他的鸡皮疙瘩了。
林宛局促地笑了笑:“没有。”
说着,他牵他的手腕按在他腰侧,示意他扶住他的腰,林宛这才慢慢转动油门:“出发咯,走起!带阿雨去兜风!”
周时雨轻笑。
林宛找话茬问:“你笑什么?”
车了已经在慢慢启动,他怕他听不见,低头在他耳边说:“有汗味,酸酸的。”
他在说林宛,林宛一晚上都在跳舞,出汗不少,有汗味自是不必说,但汗味被男神闻到了,多少有点尴尬。
“我今天跳舞了,你别介意,开车很快就有风了!”
周时雨笑了笑:“嗯,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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