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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秋天,橘绿橙黄秋正好,霜飙洗尽炎威。

绯色王朝的秋天来的很早,而且冬天格外漫长。

所以这里的人衣柜里都是以秋冬装为主,厚厚的大衣要占满一大半的地方。赵一欢替小皇帝找衣服的时候就不禁感叹,这极品的衣服实在太多了。要知道,皇帝是没有俸禄的,但是每年户部会划分一部分赋税专门被作为宫廷用度,这其中有一部分皇帝的开销,比起来整个宫闱里没有一个主子的用度赶得上李青麒的。

甚至她的用度是好几个二等侍君的好几倍。

虽然她一直提倡节俭,但是似乎并没有完美地身体力行。

赵一欢按照自己的审美,从衣柜里挑了一件黑色的秋装,以白色狐狸毛为绒边,上面绣满了金色凤凰。之所以这么选是因为赵一欢觉得那个大孔雀老是穿的金边银边的,真是像只闪闪发亮的孔雀,他很好奇穿上黑色会是什么感觉。

“哎,臭孔雀臭不了美咯。”这么一想着,突然心里有了种恶作剧的感觉,不禁念叨了出来。

他领着那间黑色狐狸毛的秋装回到正殿,只见李青麒在案牍前批改奏折。

不知什么时候起,李青麒觉得书房太冷,便把那看不完的份都带回了鸾凤殿,叫赵一欢陪着她挑灯夜战。

赵一欢看着她这架势,不由得想起来高考之前的时光,当场就笑了。

李青麒一脸怪异地扫了他一眼,自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相逢何必曾相识,在这一瞬间相遇有情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也许不必知道我是谁,无谓令你令你令你又再又再考虑……”赵一欢不自觉的哼起了前世最爱的小曲儿。

“皇上,把这件试试吧。”

他收敛起笑容,将狐狸毛的秋装递给小皇帝。

小皇帝眼也不抬,继续批奏折。她轻声道:“你过来替朕穿。”

赵一欢叹了口气,似乎早已料到她会怎么说。

他将衣服抻开,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嘿嘿笑道:“陛下请高抬贵臀,站起来一下。”

李青麒眼皮子一跳,瞥了他一眼,放下朱砂笔,缓缓站起身来,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哎,陛下似乎近来又清减了呢。”

他替李青麒脱下凤袍,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立刻展现在眼前,只是原来赵一欢目测有c罩杯的某处已然快变成了b罩杯,肩胛骨也更突出了,只有那骨架依然宽大。

那黑色狐狸毛的秋装一上身,更加掩盖住了李青麒的第二性征,她的脸型线条本就硬朗,穿上黑色看起来更加雌雄莫辨,赵一欢替她系好衣带,她昂首挺胸地站在那里,微微瞥了赵一欢一眼。

他的心像漏了一拍,望着这打扮的小皇帝,不禁有些骄傲,他现在多想有个人吐槽:分明的告诉他,看我女人多好看。

李青麒见他愣神,以为是不好看,遂疑惑道:“怎么样,还行么。”

他才发现李青麒是真的穿什么都好看。

“好……好看,当然好看。”

赵一欢心想,李青麒穿这件去军营,只怕如果敌方是男的都得缴械投降。

“那个……”赵一欢有些担忧:“陛下一定要亲自出征不可么,你是皇上,大可在后方指挥不用冒险啊。”

其实他是有些担心李青麒的安危,这古代打仗都是冷兵器,军营又离前线很近,指不定一个流矢飞来就不幸误伤了。

前世作为一个拥兵,他不是不懂将领主帅亲自出场的重要性,只是……如果这个人变成自己关心的人,那很大程度上就会不希望她参加战斗。

李青麒微微叹息:“前朝洵王的故事你知道么,她拥兵自重,最后起兵造反。如今朝廷刚刚剪除异端,几个将军军心不定,如不能亲自上阵压他们的势头,前朝惨案恐卷土重来。”

她顿了顿:“这些年来,从母皇到朕,边疆一直烽火不断,打了这么久难分胜负,在这个节骨眼上他们占领了灞州,千载难逢的良机,这场战争可谓重中之重,朕要亲自去。”

赵一欢自然不知道前朝的故事,但听她这么说也逐渐了解,一来是怕军心不稳将领拥兵自重,二来是亲自督军好振奋军心。他不是不支持李青麒,只是……但愿一切顺利。

赵一欢轻轻点头:“皇上千万注意安全。”

李青麒怆然一笑,握住他的手道:“放心吧,朕还留着性命等天下一统,不会死的。”

她转身而出,那颀长的后摆在门槛上扫过,赵一欢满眼都是那个黑色的身影,一直到瞳孔最深处。

戎边战事停停走走,自有史以来就从未真正止干戈为玉帛,前朝更是因为戎狄力量的干预而倾覆了国家,泰安帝欲毕其功于一役,其年改年号为建功元年,亲率二十七万大军征讨戎边北胡。

边疆鼓声如雷,极目处乌云密布,唯恐将整个天都盖住。

又如浩浩荡荡的行军,呈黑云压城之势。

军营中,闪过一个深蓝色的身影。从帐篷外撩开厚重的门帘,将水盆放下,又将营帐内里里外外的旗杆、红木桌、案牍等擦拭一遍。秋天落叶随风到处飘,里里外外全是尘土飞扬,这戎边也不比京师,气候恶劣的紧,不下半日边要重新洗涤一遍。

古代没有那么多工具,赵一欢只好找来废弃的刀剑,用刨子一点点刮出铁丝来,然后绞成个铁球,用它来擦马槽。这比一般的棕毛刷子效用好得多,经过他的改良,军中许多人都来求教,他也倒大方,闲来做了十几个都送了人。

早些赵一欢笑话那些给李青麒擦地毯的宫人,真真是不该!俗话说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现在连给李青麒擦马鞍的都是他。更可恶的是,李青麒美其名曰‘为了方便行走军营’叫他改穿了女装!

什么‘怕别的女人打他的主意’、‘男子衣服不方便行走军营’通通都是借口,她只是——为了闲来无事抱手看戏他出糗的打扮。好在这个地方的女人穿的都是裤子,在军营中更加是为了方便将两个裤腿用绳子绑了起来,以免漏风。

赵一欢心里庆幸,还好他上辈子当‘男人’当惯了,把头发扎起来用绳子捆在脑后,头上绑根黑绷带,又是好汉一条!

最后,李青麒还在他的右耳上钉上了一枚幽蓝色的耳钉,痛了他三天三夜。

李青麒说他这样的打扮,让她有一种在搞磨镜的感觉,赵一欢老气横秋地瞥了她一眼,她竟哈哈大笑起来。

说实话,他和李青麒单独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全军的将军都要找她请示命令,亦或是彻夜商量御敌对策,蜡烛烧完了一根,赵一欢连忙换上另一根,这样的日子过了快将近一个月。但这种日子他并不陌生,以前在在军营里的生活与此相近,只不过他现在想插一句嘴却也办不到,李青麒根本不给他这种机会。

除此之外,他怀里多别了一把匕首——这绝不是从宫中顺出的,那令人窒息的宫廷中除了有必要的地方任何人不许私藏刀具。一个月之前的某天傍晚,他正好路过轩澜殿,那原来是一个一等侍君住的地方,后来不知怎么荒废了,他拾到了这把匕首,炳身幽蓝如冰,又镶嵌了一只火红色的蝴蝶,令他想起孤月剑剑穗上那枚蝴蝶玉佩,于是收藏下来留作己用。

既然李青麒不然他参政,他只好雕刻木头人来打发时间。这手艺原来是在索马里跟当地人学的,刻的都是些宽额低鼻厚嘴唇的当地人,赵一欢还没来得及学会刻亚洲人,就已经穿了过来。

他心不在焉,想着前世发生的许多事,一不小心在手指上留下一道两厘米长的划痕。他丧气地放下匕首,将未刻完的小人摆在木架上,旋即转身出门透透气。

他到马厩随意挑了一匹黑色的马,拉住缰绳骑了上去。军中认识赵一欢的人并不多,他凭借一枚代表皇上的令牌过了守卫那关,出了营地去了。

现在两军战事暂时停歇,只要在安全范围内溜达,是不会出问题的。

李青麒来了之后,绯色王朝的军队就势如破竹一般,一直攻城略地打下了彭城,现在他们就在彭城驻营扎寨,这是离两国边界的渡河最近的一个营地,对面隔江相望就是北胡了。

边疆的小镇人不多,规模也小,可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生活娱乐应有尽有。街边走着贩卖草鞋的,摆摊卖葫芦丝和白糖糕的,街道上行人也是川流不息,原来这便是彭城最出名的一条街:中街。

赵一欢一个翻身跃马而下,提着弯月剑径直闯进一家酒馆,没错他是来打牙祭的。

李青麒不鸟他,他自然得给自己找乐子了,不然呆在营帐里指不定哪天就疯了。

“小二,来二两牛肉,一壶好酒。”他道。

小二忙凑过来嘿嘿一笑:“现在是旺季,您请稍等,店里还有几位客官等着呢。”

赵一欢倒也不着急,他点点头道:“没事。”旋即把弯月剑拍在了桌子上。

那傻小二扫了一眼,悻悻地拿着抹布走开了。

这时又从外面进来一个一表人才的女人,她乔装改扮成男人,穿的是浅黄色雪纺长衫,腰间系了一块鹅蛋大小的芙蓉玉,虽然将长发放下随意披洒在肩膀上,可是脚下蹬着的一双金丝云靴还是出卖了她。

赵一欢定睛一看,此人非富即贵。多年在男人堆里打滚后又潜伏女人堆里的赵一欢可谓身经百战,一眼看穿她是女儿身。心中冷哼一声:这又不是电视剧,给小爷玩什么眼瞎,以为我看不出你是个女的么。

边疆的人龙蛇混杂,什么货色都有,要想活命,低调才是。

赵一欢清清嗓子,将目光收回。

这时那女子的随从叫了一声小二,小二飞也似的蹿到她旁边:“客官打尖还是住店啊?”

随从拿鼻孔子瞧人:“给我们主人一间上房,还有好酒好菜。这是定金,酒肉都要最好的。”说完她掏出了一锭金子。

赵一欢的眼睛都快黏上去了,腹诽道:这么高调真的好么,这里土匪强盗比正常老百姓都多,小心有头睡觉没头起床。

小二的眼睛跟赵一欢一模一样,接过金锭子立马将笑容堆满整个脸上:“马上就好!”

靠,刚才还和他说需要等候,这变脸速度不是一般的快。

赵一欢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用手敲了敲桌面。

想来不知是什么原因,他可能翻白眼的动作被那女子瞧见了,那女人竟然向他投来了疑惑的目光。

赵一欢自知武功低微,不敢惹事,立马安静下来。

过了良久,酒菜都上齐了,赵一欢一个月以来第一次吃的这么香!

那菜色!那质地!那醇香!

简直比军营里猪吃的糟糠好太多了,那里头都是菜饭合一,为了节约时间用大锅一起煮,烧饭的锅子灶台之流自然也是临时搭建起来的,总之大锅饭不能和小炉灶得比就是了。

赵一欢吃的正好,酒馆里头忽然传来了争吵。

“你他妈的吃饭不付钱啊,人人都跟你这样我这店子关门算了!”

“谁吃饭不付钱了,我今天忘带了。”

“老子碰到吃霸王餐的都是你这样的理由,少废话,给老子打。”

那店小二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左边才眉开眼笑地收了金子,右边就开始抡起袖子打人了。

冷静,这不是一般电视剧里的常见情节么,这时候如果是个姑娘就会有男人出来英雄救美,如果是个小子日后就会成为一代大侠,总之……赵一欢没钱管闲事。

“给我往死里打。”

“……”

吃不下去了,艰难的吞咽了一口酒,抬眼看了看周遭,果然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赵一欢摸了摸怀里的钱包,还剩一粒碎银,他这次出来本来只想吃顿饭,没带太多钱。身上唯一值钱的可能就是手上这柄孤月剑了,但是碰到不识货的也只能当普通铁剑一般的价钱卖了。

赵一欢将剑一拍:“喂,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们就是把他打死他也没钱啊。”

那小二愣了一瞬,刻薄道:“你想帮他付钱是吧,不是你说什么啊!他吃我的白食,没打死算便宜的了。”

赵一欢冷哼一声:“边疆果然‘民风淳朴’,不就是顿饭么,我请了。”

店小二拿斜眼睨瞅一眼赵一欢,嘶哑咧嘴道:“他吃的可不少,二两银子,你出啊!”

那小伙子蓬头垢面,一脸油污,怀里还揣着只烧鸡,一看就是饿负极了的穷人。赵一欢叹了口气:“我今日出门未带足够银两,这柄剑先抵在你处,待日后我自会来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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