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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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色流入天际,辽阔无边的草原上矗立着一座座金色瓦顶的圆堡建筑,建筑的墙面绘制着彩色斑斓的图形,异域风情的装饰中透出精致与华美。
建筑之外则是壮阔的蓝天绿草,牛羊像是点缀在绿毯上的雪花,悠闲自在地漫游嬉闹着,这时,一列马车队伍从天边缓缓混入其中。
历经两个半月的路程,春芽萌发时节,阮萱终于来到了金章的都城达克萨。
达克萨不仅是金章的首都,同时还是漠北边塞的要地,承担着军事防御、交通、经贸发展的重要作用。
先前阮萱听方如辰说起金章时感受并不深,如今亲眼所见,她才终于明白为何献王要千里迢迢来到金章。
达克萨在漠北各国中的地理特殊性确实太重要了。
听方如辰一通分析,阮萱心说,这不就是漠北的中央商务区。
况且游牧民族骁勇善战,献王本就崇尚武力,那么她来金章谋求合作倒也合情合理。
就是不知道要用何等条件作为交换了。
阮萱这边一番思索,队伍已经渐渐驶入都城中央。
只见宫城前伫立一人,正是半月前率领骑兵先行达到达克萨的献王,此时她身着一袭黑色绣金长袍,脚蹬长筒撵靴,腰间别一把跑马弯刀,显得整个人英气凌然。
帅气极了,比不过,委实比不过。
阮萱极有自知之明地默默下了马车,随后一行人又被带到了宴厅。
说是宴厅,其实是一个足以容纳百人的超大型帐篷,摆放着数十张席位,位置中央处的篝火上还架着几只肥滋滋的烤羊。
羊肉烤得有一些时间了,正是肉香四溢的时候。就连吃惯了各色美食的阮萱,闻到这味道,也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当然这也和最近两日为了赶路只吃烧饼配稀饭有很大关系。
“诸位远道而来,想必旅途劳累,不必拘礼,快快坐下吧。”
主位上说话的女人宽肩身壮,头戴金镂高冠,身着一袭团纹蓝色锦袍,辫发垂于身后,和善的眉目间带着几分威严气度。
这人便是金章的术都可汗。
待众人相继落座,一旁随侍的仆人开始为每张小桌上菜,大盘烤肉,大盘烙饼,大碗酥油茶……一眼看去,就没有小碟小盘的。
对此阮萱并不觉得奇怪,毕竟她也是吃过烤全羊的人,比起拿弯刀直接在整羊上割,这已经文雅许多了。
所以在仆人准备分割盘子里烤好的羊肉时,阮萱主动接过了短刀。
她执刀的动作十分熟练,可不是胡乱切割,而是考虑到肉质的肥瘦口感,有选择地分割羊肉。
她的行为引起了术都可汗的注意,术都略感疑惑地问道:“我看这位姑娘手法很是讲究娴熟,从前可是来过金章?”
术都突然说话,也让在场众人向阮萱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阮萱停下手,大方有礼地说了:“回可汗,实不相瞒我还真是第一次来贵国,只是以前有幸吃过几次烤全羊,一时感兴趣就跟烹饪的师傅学了学。”
说到这里,阮萱举起油乎乎的手:“我比较喜欢自己动手,过瘾。”
“好好,好一个过瘾,到了大草原就该大口喝酒大口吃肉。”术都朗声笑着,转而又对献王说,“王爷,你带来的人果真都很有意思,来,我敬你一杯。”
献王并不多言,端起酒杯冲着术都微微颔首,一饮而尽。
阮萱这边则在两人对杯的时候,将肥瘦相间带点儿脆皮的羊肉片喂到了她家夫郎的嘴里,颇为期待地问:“我怕太腻,特意挤了点杏汁在上面,你尝尝。”
难怪入口有一丝微酸的果香,确实中和了几分羊肉的腥膻气。
加之这几日赶路太急,陆锦行本就晕车吃不来油腻的食物,经过阮萱这么一弄,吃起来竟是还不错。
“味道挺好,别有一番滋味。”陆锦行说,“不过还是比不上你做的烤肉串,那个味道更好。”
阮萱挑眉一笑,又递出一块羊肉,“这还用说,等有时间再做给你吃,再吃一块,你最近都瘦了,该多吃点补补身体。”
阮萱这边忙着投喂自家夫郎,没发现她的举动正好落在对面一对夫妻的眼中。
沈氏和陆臻看着对面愈发黏糊的两人,竟然跟着生出几分尴尬。
明明都是成了亲的人,为何他们没像人家这样。尤其陆臻这人礼法教义读多了,此等大庭广众秀恩爱的举动她是这辈子都做不出来的。
心里这么想着,微微低头瞥见大盘子里已经被仆人切好的羊肉片,顿时有几分说不上来的感觉。
这时,她身旁的沈氏蓦地笑了,夹了一块羊肉放到她的碗里,“妻主,你也尝尝。”
闻言,陆臻猛地抬头,半晌过后,她对上沈氏笑盈盈的眉眼,心里渐渐开阔起来。
其实,什么锅配什么盖,只要相配就是好的。
过了会儿,宴席吃了一半不到,忽而传来一阵乐鼓之声,众人抬起去瞧,只见数名身着艳丽服饰的男子鱼贯而入,随着鼓点摆动起了舞姿。
其中又以领舞的男子最为显眼,翩翩身姿随乐曲而动,时而轻云慢移,时而旋风般疾转,抹胸露脐裙衫彰显出他柔韧有力的腰肢,精致的面庞承载着清澈明亮的眼眸,彷如沙漠里的一泓碧水,令人见之心折。
这等彷如精灵下凡的舞姿,阮萱起初亦是震撼佩服的,不过看着看着,她终于察觉到一丝不对。
这位跳舞的漂亮男子每一个灵动的秋波可都是往同一个地方送的,发现这一点的也不止阮萱,素来淡定的方如辰的脸色在看见这幕后沉了下来。
而后在男子移动身姿跳到献王面前的时候,方如辰狠狠给了献王一记眼刀子。
挨了刀子的献王眸色一凝,竟是露出点委屈冤枉的无辜模样。
阮萱的视线在两人身上不断逡巡,心里乐开了花。
一舞完毕,其余伴舞的男子缓缓退下,那位主舞的男子却没有走。
他的脸上泛着跳舞过后的红晕,微微喘着气,小跑着到了术都跟前,撒娇道:“额吉,我跳得是不是很棒?”
术都眼神慈爱,说道:“好不好得别人评价,哪有自己夸自己的。”
好家伙,原来这人是小王子。
阮萱惊讶的同时,又瞄了一眼献王,莫不是看上献王殿下了。
果不其然,只见术都可汗转向献王,介绍道:“这是小儿达伊别,昨日才从南城归来,他啊知道今日有贵客前来硬是要献舞一支,这孩子调皮惯了,还望王爷不要见怪。”
不管献王心里怎么想,但是这面子是必须给的,她回道:“王子殿下的舞跳得甚好,该是我们饱了眼福才是。”
乖巧地站在术都可汗身旁的达伊别眼巴巴望着献王,生怕她说出一个“不”字,得到赞同后立即绽开笑颜。
只是那看献王的眼神毫不避讳,直勾勾的,连阮萱都有些看不下去。
气氛凝固着,术都也觉着尴尬,轻咳一声。
达伊别顷刻回神,一张小脸霎时红扑扑的,连忙羞赧地小声喊道:“见过王爷。”
这声音小到阮萱这个位置是不可能听见的,但是献王必然听见了,而她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这位小王子的心思谁看不出来,只是纵然大伙心照不宣,谁也不愿意明说。那么既然没有说明,自然也就不必明确拒绝。
献王更是心里门清,这些年明着暗着想把儿子嫁给她的人太多了,若是她没有点装糊涂的能力,那她的孩子恐怕都可以骑小马儿了。
用余光察觉那小王子又在偷瞄自己,献王有点心慌,整个人正襟危坐、如临大敌,往方如辰所坐的位置看去。
这下没有眼刀子了。方如辰清淡的眉目扫了献王一眼,颇为冷漠无情。
献王心里苦哈哈的,简直无妄之灾,今晚方如辰的房门她怕是走不进去了。
“噗……”看戏的阮萱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
陆锦行疑惑道:“妻主,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看到一件特别有趣的事情,晚上回去同你说啊,这儿不太方便。”
听到这话,陆锦行点点头,然后在阮萱分神的间隙轻轻地揉了揉腰。明明阮萱说得极为正经,但是陆锦行对“晚上”这个词已经有了本能,怪不得他,只能说某人太过分了。
而后又上了几只歌舞,待旷原明月高悬,一场宴会方才落幕。
陆锦行已经困乏着窝在阮萱怀里睡着了,阮萱便抱着人去了住处。
除去献王下属的士兵,阮萱等人都被安排在同一片大院子里,于此阮萱刚走入院子,便见到被“啪”的一声门响赶出屋的献王殿下。
见此,阮萱赶紧悄然后退。等了半晌,又听一声门被踢开的声响,再伸出头一瞧,院子里已经没了献王的身影。
“楚潇,你这个无赖,滚出去,你赔我门!”
“……要赔也是赔给术都可汗。”
“你……”
阮萱速度颇快的回了自己的屋子,后面的话她是听不到了,再说她也没有偷听人家闺房私话的癖好,自己说都说不过来呢。
不过这夜陆锦行睡得沉,阮萱盯着他疲惫的睡颜,怎会忍心闹醒他,将人搂着便一夜无话地睡了。
翌日,阮萱刚醒,思木就来敲了门,不知从哪儿领了个满头白发的孩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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