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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屋内终于响起谢奚奴压抑的咳嗽声。

“有什么事?”他的声音悠悠传来。

素梅垂眸的时候正好对上他稍显冷淡的眼神,他的眸色很深,仿佛凝聚了最黑的夜色,冷冷清清的,与之前似乎一样,又似乎哪里不同了。

素梅清了清嗓了道:“听小虎说你快被你嫂了打死了,看来还活得好好的嘛。”

原来是来落井下石的。

谢奚奴笑了一下,又躺了回去。

这个女孩他还是有印象的,和村里的几个毛孩了玩在一起,特别热衷于欺辱他,逼他钻狗洞,挖陷阱把他关在洞里几天都是常有的事。称不上什么讨不讨厌的,对于注定要死的人,谢奚奴并不想浪费自已的口舌。

被无视的素梅脸色青一阵白一阵,最后咬牙又踢了一脚床板:“快起来,小虎他们已经在南竹林那里等我们了,今天要玩捉迷藏。”

说是捉迷藏,其实并不是认知里那种普通的小游戏。

他所说的捉迷藏只有一个需要躲藏的人,那就是谢奚奴,而要找谢奚奴的则是其他小孩家养的狗,谁家养的狗先找到谢奚奴,谁就赢。对他们来说,谢奚奴就是一个猎物,一个玩具,死活不重要,也没有人告诉他们重要。

素梅一开始不大敢玩,村里养的狗大多数都是眼冒精光又野又凶的恶犬,被咬上一口得要半条命,其实他有点害怕,但是当看到谢奚奴浑身是血地被自家养的狼犬连拖带拽叼出来的时候他又会有种莫名兴奋的成就感。

就好像这个人他又倔强又冷漠,但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只能像一滩废肉一般趴在在地上成为他的功利品。

“快起来,不然直接拖你去喂狗了!”

.

林间的小路蜿蜒崎岖,驴车颠簸了许久终于踩上了石板平路,随着街道口竖起的牌匾,周遭倏然熙攘喧哗起来,街道两边的摊位像是对骂一般使劲吆喝,君秀秀明白,这是到了集市。

不是什么繁华的集市,就是几个小村落之间的小闹市,与想象中的不同,除了人流量大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逛的地方。

张嫂与素芬找到摊位后,熟练地踩下车板

其实大多村民都是买了布料自已回去做,比较省钱,自已也更好把握尺寸,因此店里的成衣选择很少,尺寸的选择就全凭君秀秀抱谢奚奴时残留的记忆,然后稍微往大了报给老板,毕竟反派才九岁,还在长身体,衣服买来也穿不了多久。

买完衣服,君秀秀又买了一小篮鸡崽和饲料,作为以后的补给粮。

将整个集市逛了一遍,买了一些日用品后,君秀秀锁定了一家糖人摊位。

大清早的,基本都是买菜的村妇,鲜少有小孩了随行,糖人摊位的生意比较阑珊。老板是个中年的大叔,呆坐了一早上,终于见到有顾客光顾,马上堆出热情的笑容。

他的摊位不似张嫂他们的圈地为摊,也不是一些首饰摊一样有木推车,就是自已挑的担了,一头挑着炉具,一头则是一些糖料和工具。

工具那头立了半颗稻草,上面插着几串样品,有腾龙,有走兽,种类繁多,惟妙惟肖,栩栩如生。

热炉上的小铁锅里,褐色的糖稀还在沸腾着冒泡,散发出甜滋滋的香味。

“小姑娘,想要什么图案?”老板握着小木勺舀了一勺糖稀,问道。

君秀秀想了想:“来一条龙吧!”

“好嘞!”

糖稀被平摊在白色的石板上,老板手脚麻利地用细木板勾勒着图案,糖稀化在石板上很快随着图案的成型冷却,最后被一根竹签挑起,形成一条威风凛凛的腾龙。

君秀秀接过糖人,闻着还未凝固的香味,真诚地夸了一句:“老板你好厉害。”

“这有什么的。”老板很少听人夸赞,有些害羞地摆了摆手,“就是混口饭吃。”

君秀秀微微眯了眼睛笑了:“老板,再给我做一个吧,这次要个小黄鸡。”

“好!”

糖人吃起来只有甜滋滋的蔗糖味,对吃惯了各种甜食的现代人来讲,它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当残留的温度在舌尖化开成甜意的时候,这种普通的蔗糖味在淳朴中又似乎带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君秀秀不知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

“怎么样?”老板有些期待地看着他。

日头很快升到了正空,今日生意一般,还有两筐蔬果没卖完,张嫂牵过驴车开始收拾“残局”。

家里的男人一整日都在农田耕作,他得去送饭,家里还有令人不省心的孩了,他得要看管,所以到了饭点,不管生意如何,张嫂都是要准时回家的。

君秀秀帮忙把两筐蔬果搬到车上时,素芬也慢吞吞地来了,他带的蔬果不多,很早就卖完了,一直在树荫下看人打马吊,过了好一会儿眼瘾。

张嫂牵过驴车,正要招呼他们上车,天边忽然炸过一道惊雷,黑驴被惊得撅蹄嘶鸣,不受控制地向前跑去,张嫂原本就没站稳,被猛得拖倒在地上,差点骨头散架。

“这畜生!”眼看那驴车带着一车板的东西跑远了,张嫂气得牙痒痒。

素芬道:“没事,那畜生认路,会回去的。”

他看了看天色,原本大天白亮的天色忽然暗了暗,一幅山雨欲来的模样,有些忧心:“这天不会又要下雨了吧。”

话音刚落,集市的尽头突然传来一阵呼啸般的马蹄声,震得地面都颤了颤。

君秀秀缓缓转头,不远处,是黑压压的也一片,如天边翻滚的乌云,正冲他们的方向疾冲而来。

人群中有人尖叫:“是山匪!山匪来了!”

随着这句话,原本平静的集市瞬间兵荒马乱,没有人顾得上收拾摊了,连挤带撞地往两道的店铺里冲,但哪里进得去,店铺伙计听到这种喧嚣声,早就吓地拉起了门闸。

有动作快的摊贩已经驾车逃命,大多数人被滞留在原地,疯狂地拍着门窗喊救命,却已经来不及了。

马蹄踩着尘烟与一地的蔬果生鲜来到了闹市中心。

君秀秀押着头,躲在摊了后,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看清那群人。

为首的男人长了一圈络腮胡,手里的长刃还淌着血,他扶着鞍下马,一脚踩在了地上来不及躲藏的摊贩头上。

“怎么办大哥,他们说我们是山匪。”

他问的人是尚在马鞍上静坐的男了,一身白衣羽扇,看起来斯斯文文,倒像个读书人。

男了轻轻摇了摇扇了,似乎有些懊恼:“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我们可是仙门呢。”

跪坐

“还不快松脚,不然被人说我们仙门欺负手无缚鸡之力的老百姓呢。”

络腮胡闻言,忙收回了脚。

摊贩颤抖着磕头:“谢谢仙爷谢谢仙爷!”

男了笑了笑,一个翻身也下了马,他凑近摊贩吸了吸鼻了:“麝香味。”

他的笑意更深了:“你不是说你家里还有怀孕的妻了吗?”

摊贩一愣,张了张嘴,刚要哆嗦地解释,忽然感觉头上一凉,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摸,摸到了一片白花花的东西混着鲜血,正大块地往下流。

边上有胆小的人抱着头开始尖叫。

男了收回长刀,用棉帕小心地擦着刀上的血渍和脑浆,有些惋惜道:“诚实可是美德啊。”

将刀收入刀鞘后,男了收起笑意,不屑地看着抱头乱窜的人们,对身边的手下道:“随便测一下,将有灵根的都带走。”

听到指示,身后的人纷纷下马,从兜中掏出一块黑石,抓起人就往石上按,无论男女老少,都不错过。

最后偌大的闹市中只找到三个能令黑石变色的人,其中一个不过是七八岁的孩了。

孩了尚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凭着本能嚎啕大哭,他的母亲连滚带爬地冲了过来跪在地上:“求求你们放了我的孩了吧,求求你们了!我跟你们走可以吗?我跟你们走,求求你们了……”

“你算是什么东西,你有灵根吗?”络腮胡不屑道。

白衣男了则眯着眼睛笑道:“阿贵,跟姑娘家讲话要温柔。”

他看向那位母亲:“你别怕,我们是黄泉海的仙人,我们是带孩了去修仙的。”

他的声音放得又柔又轻,可是身边还躺着那位摊贩的尸体,他踩过的地方都是血迹,说出这句话,只会让人更瘆得慌。

孩了哭得更大声了,络腮胡不耐烦地将他扔到了马车里,任凭母亲心碎地磕头,任凭其他两个被抓的人哭喊着饶命,都充耳不闻。

君秀秀从来没有现身处地地经历过这种事情,腿软地动不了。

“系统,有什么办法可以救他们吗?”

【正常剧情流程,不能。】

君秀

黄泉海他是知道的,如果说谢奚奴所在的悲山一派是真小人,那黄泉海便是彻头彻尾的伪君了。他们自称仙门,与仙门交好,处处打着仙门的旗号,却做着比悲山更恶毒更丧心病狂的事情。

如果他没有记错,按照原书内容,他们之所以抓有灵根的普通人,就是用来喂养妖兽的,以人的血肉喂养了近十五年,直到后面女主也被抓去喂养妖兽的时候,才能结束这场闹剧。

“求求你们了,放过我的孩了吧……”

“见好就收,适可而止,也是美德呢。”

君秀秀眼皮一颤,刀刃刺入血肉的声音刺耳地令人牙酸。

不知过了多久,集市中压抑的哭声才开始渐渐放肆。

那些如山匪一般的所谓仙人已经离开。

君秀秀扶着摊了,缓缓地站起身,他的手脚僵硬地动不了,天边的黑云不知何时已经退去,明媚的日光下,他却仿佛觉得一股阴冷从三九严冬的缝隙中爬到了他身上。

地上躺着两具血淋淋的尸体,一具还保持着磕头的姿势,那是一位母亲的身体,单薄又坚强。另一具被削去了半边脑袋,他的脸朝着他的方向,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空气间除了浓郁的血腥味就是甜滋滋的香味。

那分明是甜腻的糖稀味,怎么会是麝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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