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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于五城兵马司的广渠门守卫们,见状当即搬开拒马,目送着这所谓的八万异族铁骑与四万关宁狗腿进入京师,方觉短短片刻,全身都已完全被冷汗浸湿。
冷风刺骨,透过脖领的缝隙直往身子里钻,禁不住狠狠地打了一个哆嗦,深深地呼出一口浊气,才总算从此此乌龙事件之中,回过神来。
小兵们都眼巴巴地望着队正道:“大哥,不会再有事了吧?”
“没事了没事了,有卢大人作保,且边军将士向来豪迈,晾也不是斤斤计较之辈。”队正的这番话既是在安慰手下,也是在宽慰自己。
从队正率人重新打开城门放卢象升出城“迎敌”的那一刻起,便有许多百姓在城门里边探头探脑。
还有些胆子大的穿过城门,跟在了卢象升的马车后面以壮声势,然后甫一出城,便知不知被哪个王八犊子给骗了。
绕城而走的那些久未听见大的动静,便也逐渐意识到事情并非想象当中的那般严重,于是也有一些大胆地绕回来查看情形的。
待亲眼所见之后,不禁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又是恼怒又是羞愧。
身为骄傲的京师百姓,距离天子最近的臣民,这事儿若是传扬出去,岂非极没面子?
于是,回来的百姓都不约而同地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重新回到官道之上,该摆摊的摆摊,该叫卖叫卖,该招呼的招呼,该逛街逛街,该吵架的吵架,该杀价杀价,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又因心中有愧,便都扯着嗓子恨不得使出在婆娘身上的劲儿,倒将这文华有余而武备不足的皇城,在不知何时探出笑脸的晨光之中,衬托出一丝血气方刚来。
皇城之内熙熙攘攘的百姓们,先是为重真等人让出一条道路,静静地待其通过之后,便也自嘲而散,各忙各的去了。
卢象观领着重真一行,导游一般一路介绍一路游览过去。
令祖宽这些从未见过大城市繁华的乡巴佬目不暇接,恨不得像重真所讲述的《宝莲灯》里的二郎神那样,从眉心也生出一只眼来。
吴三桂倒是见过一些世面,不至于因为这些最普通的物质而迷失
自我,唯独恼恨周吉这小子入了京师,见了繁华,还表现出一副随遇而安的恬淡样子。
别装了行不?是男人就喜欢美女,就喜欢权势地位,就喜欢显赫富贵,江山那也不是不敢想,但凡是时机到了,那么喜爱一下也是未尝不可的。
最终,卢象观引着重真一行来到了一条极为热闹的街市之中,立于一家颇具规模的客栈之前。
“江南饭店?这名字倒是颇有意思!”吴三桂抬头看着匾上地四个烫金大字,用食指摩挲着下颌的短胡须,故作深沉道。
这四个烫金大字古朴苍劲,显然并非凡品,却又与大明文化格格不入。
周吉等人也觉得有些奇怪,唯独黄重真却像是回到了后世一般,一波回忆杀瞬间涌进脑海,令其有了刹那的慌神。
不过旋即,他便轻笑着摇摇头,在卢象观的再三邀请之下,取下战马臀上的大包裹,便将大黑郑重其事地交到迎宾小厮的手上,掸掸一路风尘,步入其中。
二狗亦步亦趋地跟着大黄,小迎宾的厮欲言又止,但见这些人虽然年轻,然而龙行虎步,顾盼之间威势隐显。
并且人人携带兵刃,又并非像京城的官兵老爷们那样,松松垮垮地别在腰间,也不像那些士子一般,仅仅是用作装饰的,而是很稳地缚在一个最为熟悉的位置。
身上穿的衣物,除了那个还算白净的少年是锦缎做的之外,其余七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都是一身粗布麻衣,透出一股水洗的颜色来。
有几个甚至还打了补丁,但都很清爽,将健硕修长的身材很好地展现了出来,且还衬托出了一股干净的豪迈之气来。
小厮虽未走南闯北,但在这客流量极大的京师做生意久了,平日里见过的形形色色之人便非常之多,只一眼便看出他们的不同寻常,最有可能是常年作战的精兵
再加上又由一个儒雅俊秀的年轻文士领着,便也没有遵循“狗与乞丐不得入内”的规则,只当做没看见。
在这个时代里,大多数的人类都在为着多吃一口饭而苦苦挣扎着。
哪怕身为世界强国之一的大明京师的骄傲百姓们,也极为认可
一寸光阴一寸金这句华夏格言,尚未空闲到慢悠悠地品早茶的习惯。
哪怕这家“江南饭店”将士子追求的高雅格调,以及普通百姓期盼的质朴,实惠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但是农户工匠商户小贩们才赶完早集,还赶着回来喂养嗷嗷待哺的孩子,以及哪怕是年纪再大也不肯让自己闲下来的老人。
自然不会将好不容易赚来的钱,转手便在外面享受了。
因此这个时间,店内几乎没有客人,二楼的宝箱雅间更是没有开启。
只有最里边颇为阴暗也极为清净的角落里,背对着门坐着一个看其背影便知是个相当魁梧的汉子,正沉迷于酒,自斟自饮。
看其一仰头便是一杯,然后一边往嘴里扔茴香豆,一边给自己斟满便又是一杯的架势,显然也是一个将普通浊酒当作水来喝的好饮之人。
吴三桂真想将酒囊内的烧刀子倒出来,狠狠地吸溜一口,在这个酒中乡巴佬的面前,好好地显摆一番。
奈何肚子已被饭店独有的气息勾得咕咕直叫,随着重真与卢象观坐在临窗的三张小方桌后,便忙不迭唤过小二,要其速速上酒上菜。
谁知小二竟鄙夷地瞥了他一眼,却撅臀躬身,看向了卢象观。
吴三桂很生气,却也真正意识到儒雅从来都不是自诩的,也不是逮着机会便卖弄显摆的,而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别人一看便发自心内承认的。
江南饭店自然以江南美食为主,却也有些能代表其他地域特色的美食。
可北方人似乎不太吃得惯南方的米饭,因此,这些美食便又以面食类为主,比如热干面啦,拉面啦,刀削面啦,阳春面啦,打面啦等等。
江南人多以米食为主,但东南丘陵中有一个叫作“木陀之城”里的人,却非常喜欢吃面食,尤其是打面。
据说喜食面食的大多豪爽,黄重真曾经很是引以为傲。
次坞打面,便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种。
据说大明太祖朱元璋在平定江南时曾吃过,还夸赞说“打得好”。
于是,便一直以当地民间美食的方式,流传了好几百年,不论是升斗小民还是工薪
阶层,便是官员干吏都非常喜欢,大有流传千古之势。
当吴三桂翻开小二递过来的菜谱之时,黄重真一眼便看到了这道曾经百吃不厌,便是穿越之后也十分想念的美食。
想想以卢象升的家国情怀,便是做了大官也不会贪污受贿。
卢象观的言行举止深受其兄长的影响,一袭儒雅的文士袍看样式材质显然并不昂贵,却一个劲地拍着胸膛,说:“诸位随便点,今儿这顿早餐,某家请了。”
黄重真不想拂了他的好意,便想点一碗最实惠的次坞打面来吃吃,谁料刚想开口,吴三桂便已抢先问道:“给某来份拉面。”
“好的,请问是要小份中份还是大份。”小二一边询问,一边作势欲记。
“大份大份,超级大份。”吴三桂将菜谱推给其他人,嘴上理所当然地回答。
——开玩笑,爷爷可是出了名的大胃王,再说男子汉大丈夫,岂有舍大择小之理?最重要的是,反正是别人请客。
“好的,现拉的拉面,超级大份一碗。”小二回头提桑朝内厨唱道,握笔的手无需眼睛盯着,已飞快地记录在册。
这份本事几乎每一个后世的学生都拥有,在这个有点文化便很牛皮的年代里却极为难得,因为首先要识字并且会写,而且所用之笔还是华夏至宝——毛笔。
“到底是江南饭店,所谓文华物宝,可真舍得下本钱。”
见小二嘴角噙着一丝隐晦的嘲笑,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黄重真轻轻一笑,便道:“就来碗传说当中洪武大爷脱口而赞‘打的好’的次坞打面吧,要用这么大的碗装的那种。”
说着,还比了比手势。
小二眼珠子一瞪,一脸“乡巴佬”的嫌弃之色,却见这个肤色黝黑的国字脸少年又望向其他人道:“你们呢?”
“和你一样就好。”其余人的一致决定,瞬间引来店小二的又一脸嫌弃。
毕竟之前吃的都是军中伙食,跟喂猪差不多,又从未进过饭店点过菜。
且就算是袁七祖宽马宝赵大同这些别人家的家奴家丁,都已隐隐地以重真为首。周吉更对其言听计从,金福麟最为夸
张,简直将之奉若为战神一般的存在。
吴三桂撇撇嘴暗暗吐槽,决定回去之后,定要好好打一下这些没有节操的家伙的小报告。
“好,那就来七碗一模一样的。对了,象观兄,你吃什么?”黄重真看向卢象观。
“想不到诸位竟如此节俭,得嘞,那某家便也来一碗洪武大爷脱口而赞‘打的好’的次坞打面吧,还必须是用超级大碗装的。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吃不完的,非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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