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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家祖宅里有个练武场,是高韦成为武状元后,独立开拓出来的专门供府内守卫和自己练功习武之地。[棉花糖网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网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高韦无论是对羽林卫的军士,还是高家府院的守卫,训练起来都非常严格,从不纵容私情,即便是他自己,也是如此严格要求。

每日卯时之前他便会起身,脱掉上衣,用冰凉净水浇头冲凉,以然自己精神专注,继而习武直至朝会,每日如此,风雨无阻,秋冬不歇,从未间断。

有人称戏称高韦为“武痴”,可他却说自己并非痴迷于武学,勤加习武,不过是为了强身健体,也期待着有朝一日可以为国出征,建不世之功业!

高韦身为羽林卫统领,专司皇家安全,值宿护卫之职责任重大,故而常在宫中值宿,很少回到高宅。即便回来,也是往校场中去,随即勘察考校府内守卫武艺,监督他们勤加操练,绝不允许有丝毫懈怠。

这不,好不易回来一次,便如同往常一般,直接站在了校场的比武台上,擂起了战鼓,用以召集府内护卫集合。

护卫一闻战鼓擂响,纷纷从四面八方赶来,片刻之间,便在高韦跟前排列整齐阵型,毫无散漫拖沓之意,个个精神抖擞,目光如聚。

高韦即可指明了队列第一排的八人上前比试,那八人应声而出,即刻拿起了眉棍,毫不犹豫,八人齐齐向高韦冲了过去。

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喊杀声中,杀气弥漫,皆是全力以赴,以命相搏。

片刻之间,八人便将高韦团团围困,几人互使眼色,前后四人随即攻向高韦,一击横扫,便是分别向高韦的前胸和后背,全力挥下,毫不留情。

只听得一阵阵清脆裂响,那几根眉棍便如同扫在了一块坚硬的大石上,瞬间崩断开去,而高韦却似乎毫发未损,直立阵中,稳如泰山。

其余四人见状即可补上,也是前后四人一齐出招,将棍比剑,齐刺高韦的前胸和后背,后劲发力,死死抵住高韦死穴,丝毫不敢松懈。高韦移动,他们也紧随其后,便是不让高韦挣脱束缚,四根眉棍齐上,企图困死高韦。

只见高韦双拳紧握,片刻之间全身肌肉紧绷,如同钢铁一般坚韧,稳扎腰马,俯下身来顶住眉棍,那四根眉棍瞬间弯曲,待得高韦大喝一声,四根眉棍一齐崩断,而那四人被高韦的霸道之气直接震出五步开外……

高韦松拳收气,负手而立,对那八人言道:

“你们后劲不足,需得多加磨练,每日挥棍五百。”

“是!”

这八人得了惩戒,不敢有丝毫埋怨之气,抱拳领罚之后,都迅速退回到队伍中去,等候军令。

“接刀!”

忽然,身后一声呵斥之声响起。

随即,一柄木刀迎面而来,速度极快,几可乱目。可高韦的眼手更快,伸手一拿,便将那柄木刀牢牢握在手中。

那声呵斥是从一位身穿蓝色操练褡護服的俊秀男子口中发出,只见他手中也拿着木刀,头上戴着同色头带,气势十足,威风凛凛。

一个箭步也飞身上了擂台,毫不停歇地边执着木刀全力向高韦攻去。

高韦见来人后微微一笑,随即后退一步以避开蓝衣男子凌厉的攻势,之后便未曾再见到高韦后退了,进步之间也不出一步之遥,攻守有序,进步自如,不过如此。

蓝衣男子见攻势仍在,旋转身子再度三联击,木刀所到之处,一击比一击凌厉,力道也拿捏得恰如其分,既不会瞬间力竭让内力连绵后续,又让威力不减,反而更有加重之势。

高韦见状,颇有所感,虽一一接住对方攻势,可虎口微有震动,可见其威力不小,十分难得,笑着言道:

“不错,臂力有所增长。”

言语之间,不仅能轻松应对,还能对蓝衣男子的招式加以指正,如此云淡风轻,也便只有高韦可如此了吧。

蓝衣男子气势不灭,深知高韦臂力惊人,一身铜皮铁骨,直接拼力道,定然不是他的对手。片刻之间改变攻势,避实击虚,声东击西,以乱他耳目,乘机奇袭,胜算才大。

高韦观之,心中颇感惊奇,笑着言道:

“居然还懂得以柔克刚,避实就虚了啊!”

高韦言语中都是赞赏之意,可即便蓝衣男子攻势如何了得,高韦便如同一尊铜墙铁壁,还是无法轻易撼动。

你攻我守之间,两人已久对招拆招有五十多招了,高韦防守依然稳健,而蓝衣男子逐渐有些体力欠佳了。[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求书网]

瞧着高韦脸上的那抹得意神色,蓝衣男子嘴角微微上扬,目光战意更浓,他还有一招绝技没有使出来呢!

“看我的‘瞒天过海’!”

话音刚落,蓝衣男子化刀为剑,挺刀直刺,杀伐决断,绝不含糊。

高韦见势,并未瞧出这招有何玄机,以为是蓝衣男子强弩之末,随意攻之。故而刀入之时,只是侧剑格挡,怎知蓝衣男子手腕一沉,挑刀上刺,直往高韦虎口出刺来,稍有大意,若是真刀,俨然已经刺穿手臂,兵器脱手了。

难怪这招叫“瞒天过海”了,原来是这么个瞒法啊!

高韦淡然一笑,眼明手快,出手如风,片刻之间便缠上了蓝衣男子的木刀,一旋一转之间,蓝衣男子的木刀便脱了手,瞬间便被高韦给夺了去,旋转几周后,木刀便被高韦拽在另一只手中了。

蓝衣男子有些沮丧地摆了摆手,言道:

“哎,就知道不是你的对手!”

从高韦的从容以对,到后来的夺走木刀,蓝衣男子瞧得清清楚楚的,这若是换了别个同高韦一般的高手,再将那木刀顺势投掷回来,他定然无法抵挡,片刻之间,非死即伤。

高韦笑了笑,随即将两柄木刀扔给了台下的守卫,又让他们扔上来两个水袋,顺势给了蓝衣男子一个。

“你进步很快了,要知道以前你连我一招都接不住,现在可以与我对上五十多招了,江湖那些个三流武夫,应该都不是你的对手了。”

蓝衣男子闻听此言,差点被水给呛到,顿时觉着,人要是倒霉,就连喝个水,都能呛人!

蓝衣男子不禁脸上抽搐,问道:

“我怎么听你这话格外刺耳呢?你这是在间接称赞自己武功了得么,高统领?”

高韦只是微微蹙眉,随即淡淡言道:

“我的武艺本就了得,何须间接称赞,你说我说的对么,驸马爷?”

……

说完,两人不禁相视而笑。

“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自负,这是病,得治!”

我深知高韦个性中的缺陷,好心提醒,以免他将来后悔莫及。

高韦仰头豪气地喝了口水,没想到说出来的话也忒豪气,言道:

“错了,这不是自负,是傲骨,是天生的,治不了!”

我顿觉无语,从护卫手中接过干净的绸巾,擦擦这满脸大汗。

“我还以为,最近你正忙着做驸马爷,都没有时间好好操练了呢,真没想到,你的武艺不但没退步,反而还有所精进了啊,真是奇也怪哉!”

高韦同我说话便是如此,半是嘲讽半是捉弄。他对别人是冷漠不屑,对长者是默然以对,唯独对我是如此态度,这便让我不得不感叹,高韦难道也是个会开玩笑的人么?

是吗?可能吗?很显然,这与他的个性完全不符合!

我耸了耸肩,随口言道:

“等你有了想要守护的人,就知道努力不懈咯!”

高韦闻听此言,脸上却现出一丝嘲讽之意。

“说起来,你为何要放弃侍讲学士之职?虽然这职位并无什么要紧,可也不能便宜了元家的那小子啊?”

由此可见,高韦似乎对元家没有什么好感。

说起来我也有些好奇,也不知上巳节那次高韦是如何处置那元恪的,以至于某日在皇宫中无意遇见了元恪,这小子见我犹如见到鬼魅一般,吓得避之唯恐不及,跑得比兔子还快,这让我好生郁闷了许久,还以为我何时变得如此吓人了呢!

“我本就无意那侍讲学士之职,自然是无所谓了!”

我悠悠地倒出心中所想,无所顾忌。

高韦有些好奇的询问道:

“那你为此忙碌许久,所为何来?”

我微微叹了口气,言道:

“不过是为了投石问路罢了。你也知道官场之中的那些贪腐习气,官员选拔早已不是择贤能者而居之了,都是上下官员沆瀣一气,公器私用,培植党羽,朋比为奸。一些庸碌无能之辈占据要职,尸位素餐,为官不为,实属可恶至极!”

高韦闻言,心中早已明了,一副我多此一举的表情,嘲笑的意味更浓了,言道:

“所以,结果肯定让你也失望至极了!”

瞧着高韦那副得意模样,仿佛只要我受挫了,他便会十分高兴似得,心中委实不爽。

“是啊,失望透顶了。现在朝中不是写墨守成规、顽固不化之辈,便是些自私自利,无耻小人,剩余的则是明哲保身,浑浑噩噩混日子的。朝中上下一片陈腐之气,毫无生气可言,如此死水一塘,北魏如何承天应命,成就一统天下之任呢?”

高韦闻我所言,两眼目光如炬,言道:

“你真的认为,北魏有此天命?”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分析当今天下大势,天命所归,在北魏与南陈之间,五五对开。

“北齐若是宇文懿一死,靠山顿失,江河色变,若是无明主强臣力挽狂澜,则气数将尽;而观南陈,夺嫡之争越演越烈,最终谁可成王犹未可知,是福是祸还需掂量;北边突厥虽然凶悍,可四分五裂,难成一统,以计间之,则内乱丛生,自顾不暇,何以南顾?”

“所以,你的意思是:最后可以与北魏争夺天下的,最有可能的便是南陈!那你觉得,北魏的实力对抗南陈,有几分胜算?”

高韦本身也是兵家,常年研习兵法谋略,以图他日可以统领千军万马,成就不世功业,名垂青史。

所以,在问这个问题之前,他也会用兵家所独有的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若是北魏和南陈开战,这战该如何打,怎么去打,胜负如何,所要付出的代价为几何,等等……

我不禁摇了摇头,言道:

“若是现在的北魏,可以说是毫无胜算!”

高韦大吃一惊,可一结合两国形式,便可知此言并非我悲观,也并不是危言耸听。

两国交战,比的便是国家的整体实力,从政治,经济,再到军事。

可以说,现在的北魏即便是要与北齐开战,也无法单独将北齐这块肥肉给吞下,为了防止北魏和北齐开战后,北边的突厥和南陈不会借机攻伐北魏,从中牟利,到了万不得已之时,北魏一定会赞同与诸国平分北齐的建议。

要真到那个时候,北魏又能从中得到多少好处,再加上若是北魏主动攻击北齐,在名义上便处于不仁不义的地位,无论是突厥还是南陈,都可以以此为借口,假途灭虢,在灭了北齐的同时,又调转枪头来对准北魏。

到时候不仅仅是北齐亡国,北魏也难逃灭亡厄运。

“现在的北魏便如同一个病夫,虽然有手脚可以施力,可若头脑不清,血脉阻塞,百脉不畅,心志不坚,以为自强而去挑衅于人,不是自寻死路又是什么?”

“你的意思是?”

“北魏若是想图强,必得变革,唯有变革,才能有一线生机,唯有变革,才能国富民强!我若为相,必然铁腕手段,除此陈腐之气,整饬吏治,择贤而立,鼓励工商,发展生产,奖励军功,以奠北魏万世之基!”

我心中早有改革宏伟之蓝图,只不过自古以来,变革必得流血,流的不是敌人的血,就是自己的血,而且,无论改革变法是否会成功,鼓动变革之人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高韦闻言,沉默良久,言道:

“若你为相,最少多久可让北魏消除积弱,国富强兵?”

“三年,最少三年,只要新的国政框架织起,三年后,北魏可有与南陈同等国力,届时只要暗蓄实力,积累国力,与南陈虚与委蛇,拖延消耗,待到时机成熟,再对南陈发动奇袭,灭南陈之日便指日可待!”

“好,到时候我为你保驾护航,助你革新立志!”

高韦听得我这番豪言壮语,不但没有嘲笑我大言不惭,还加以肯定,愿意支持,这让我颇为感动。

“你不担心,这不过是我一时狂妄,胡言乱语么?”

“哼,你以后注定要成为一国宰辅,便如同我注定会成为统领天下兵马的大元帅一般,不是早已注定好了的事情么?你可忘记了,我们曾共同许下的誓言?”

高韦不愧是高韦,即便是狂妄,也有狂妄的资本,也有敢于超越一切的气魄和胆量。

“当然没忘!”

我道出此言时,掷地有声。

高韦伸出手来,言道:

“文以安邦!”

我笑了笑,言道:

“武可定国!”

随即握紧了他的手,两人的手握成了拳,此心此志,虽千万人吾往矣!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高韦拍了拍我的肩膀,瞬间让我欲哭无泪,这家伙力能扛鼎,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力士,这一拍,险些把我的手臂都给卸下来了。

我吃痛,面部表情都扭曲了,向往常一般骂他,怒道:

“你,你,你,真是个怪物啊!”

哪只高韦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摆了摆手,言道:

“是你,文弱得太不像样了!”

这算啥,打人的还怪被打的欠虐么?

我拂袖,都懒得理他了。随即,想起来此行来的目的,便是向询问突厥那边的情况如何了。

“对了,突厥那边可有消息传来?”

我指的定然是潜伏在突厥内部的策应。

“他们已经成功挑起几个部落之间的矛盾,毕竟草原部落水草最为珍贵,而水草十分有限,资源的争夺在所难免。而且,有消息传来,突厥达曼可汗,性命垂危,他的弟弟和儿子正忙着争夺汗位,达曼一死,突厥的内部格局便会发生改变,里边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呢!”

高韦的话很有道理,他的意思很明确,这场突厥人叔侄之战,我们必须介入,才好从中渔利,关键是支持叔叔还是支持侄子?

“我记得达曼的兄弟克奈为人残暴凶狠,又极力鼓动达曼多次南下征伐,他若继承了汗位,只怕不是我北魏之福。”

我的意思很明确了,一定不能让克奈继承汗位。

“可那侄儿的力量太过微弱,未必是他那凶狠叔叔的对手啊!”

高韦嘴角浮现一丝笑意,似乎很期待我能给出怎样的答案。

“那就把其他几位可汗给牵扯进来,浑水,才好摸鱼啊!”

“有道理!”

高韦笑了,感觉有些阴冷,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看起来,这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果然不假,远虑那还未处理好,这近忧,又接踵而来。

“高韦,最近小心谨慎些好,那些人已经到京城了!”

高韦冷哼一声,他自然知道我说的是谁,却不以为意,言道:

“我早就知道了,若是他们有胆子,来找我便是了,我高韦可不是个让人随意欺负的主儿,谁欺负谁,还不知道呢?”

那时候,我还未想起那兰花玉佩在何处见过,等我意识到这群州镇太保们都会齐聚京城之时,这才想起来那兰花玉佩我确实见过,而且它的主人我也认识!

“他的眼睛,还是你打瞎的呢,依着那人的脾气,定然不会善罢甘休!”

知道他自负,所以还是得提醒他几句,事隔多年,仇恨之心不会随之熄灭只会越演越烈,他们可以沉寂多年,可想而知,内心的怨恨应该也快到极点了吧!

“你说的可是那司马炯?当年他就是我的手下败将,这次他要是还敢出现在我跟前,我可不会让他再像从前那般,安然无恙地走出京城了啊!”

高韦的拳头紧握,顿时发出一阵阵骨骼碰撞之声,甚为骇人。

那司马炯是一届武夫,有勇无谋,最可怕的应该是他身后的那个人,相州州镇总管的得意嫡长孙么?

原来当年那个看似温文儒雅的男子,居然也可以是这般可怕的人啊,还真是应了那句世事难料啊!

“好啦,该说的我也说了,该问的我也问了,你我都得好自为之,话已至此,就此别过吧!”

我摆了摆手,瞧着天色不早了,是时候该回去了。

“慢走,有句丑话我可得说在前头,莫要为美色所迷啊,别忘了,誓言不是只有你我两人许下的,你还得顾忌其他人的牺牲才好啊。”

我身子微微一怔,难道我有什么事情被高韦所察觉出来了么?

比如,我隐瞒了公主便是龙骑卫的少帅一事,又或者原本计划着我该假意爱慕公主却被我假戏真做一事?

呵呵,那又如何?是啊,那又能怎么样啊?!

“不用你提醒,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冷冷的说出这句话来,摆手道别,随即,我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我隐瞒公主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多得我都害怕,有朝一日她若是知道了我欺骗了她,她会不会生气,生气到一剑把我给杀了,亦或者是与我形同陌路,真是什么都不剩下了?

要真有那么一日,我却希望着她能恨得把我一剑杀了,也总比将我当做陌路之人来看待,要强得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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