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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钻过狗洞,并没有走散,反而聚在一起低声商量。
“接下来怎么走?”
“蛇头说一直往南走,哪边是南边?”
“猪,我们来的是北边,面前肯定是南面!”
“那边天光好像比较亮,听说深城是不夜城,朝亮的地方走准没错。”
有人不屑:“朝个鸡儿,前边有条河。”
总之,这是一群时代的草莽,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却敢越过边防,立志成为时代弄潮儿。
裴哲也是一脸无奈,这黑灯瞎火的,而且天公不作美,月色朦胧阴沉,没走几步就会理不清方向。
他倒是打听到了村子的名称,奈何人家十几年后都是好几串钥匙的包租公了,小村庄自己压根没印象。
“各位老哥听我一言,大家赶紧分头走吧,聚在一起目标太大,小心让边防部队一锅端了。”
裴哲提议道:“到了白天,找着路自然能进城。”
“小兄弟说得对,我赞成,走,别磨蹭了!”
哗啦啦,有人带头,一众人如同地沟里的硕鼠,一哄而散。
裴哲等这些人散开,才猫腰蹿行,很快来到河边,他脱掉衣服,手举着背包,趟进河里。
河水温凉,渐渐淹过了身体,在这燥热的夏夜别有一番舒爽。
十多丈的河不算宽,却有点深,到了河中央他不得不踩水游过去,自小在海边长大的他水性极好。
上了岸,他正准备穿上衣服,却听到河里有扑腾声。
“救,救命!救救我……”
河中央,有个黑影在低声呼喊,却又不敢大声叫唤。
“卧槽,这娘们虎比吗,不会水还敢往里跳!”
裴哲颇为无语地低骂了一句。
他也听出了声音,正是那个叫徐瑞珍的女人。
裴哲只得再次扎进河里,虽然只是萍水相逢,却也不能见死不救。
“别乱动,放轻松!”
然而落水之人都会方寸大乱,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就会死命薅。
徐瑞珍使劲拉扯裴哲的胳膊,依然在胡乱扑腾,呛着水呼吸越来越急促。
“草,叫你别乱动听到没有!”
裴哲低吼一声,自己也喝了好几口水。
若是时间足够,他不介意让对方多喝点,折腾到没力气了,再捞上岸。
这是最正确的救落水者方法。
奈何条件不允许,他们可是刚钻过铁丝网,随时有被边防人员发现的可能。
兴许是喝饱了,又或者听到了裴哲的警告,徐瑞珍终于慢慢安静下来。
裴哲道:“搂住我的脖子,我带你上去。”
徐瑞珍听话地搂住对方,整个身子乖顺地伏在背上,感受到了男人宽大的肩膀。
在她最无助的时候,似乎感到了一丝安全感。
“妈的,你白痴吧?路那么多条,不会游泳你也敢下水,也不怕淹死啊?尸体在水里泡上几天,白白胖胖的,到时候连你爹妈都认不得!”
上了岸,裴哲毫不客气的数落。
徐瑞珍此时披头散发,浑身湿漉漉,隐隐约约分辨出身体窈窕轮廓。
她俏生生地站在岸边,不敢吱声。
“赶紧换身干净衣裳,着凉了还走个锤子。”
裴哲瞧了一眼对方的狼狈相,想来此时多说也无益,撂下一句话,自顾打开背包把衣服取出来。
徐瑞珍低着头,手上的那只暗红色的牛皮手提包,滴滴答答的滴着水。
裴哲窸窸窣窣地穿好衣服,才开始打量周围环境。
周围是片小树林,还有好几个坟包,而前方是大片农田,农田很远的地方能依稀见着一丝亮光,想来那边才是市区。
他只能循着小道,朝目标方向摸索。
徐瑞珍默默地跟着后边,亦步亦趋。
裴哲见甩不掉,只能任由其跟着。
至少一旦遭遇巡逻队,以自己的速度,被抓的肯定是这女人。
死道友不死贫道,反正对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自己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冷月无声,周围除了田间的虫鸣蛙叫,萤火飞舞,只剩两人的脚步声。
走走停停,也算老天鹅保佑,中途没撞见巡逻队。
想来也不意外,这荒山野地的,似乎还经过一片坟场,连个鬼影都没有,见着村庄都尽量绕着走。
“为什么选择跟着我?”
裴哲开口问道,颇为好奇。
“因为你看起来沉稳,眼神里没有一点慌张,很成熟。”徐瑞珍说。
裴哲心想,女人的第六感真可怕,自己果然太优秀了。
难道自己真是那夜空中萤火虫,田地里的金龟子,还是说口袋里的半包旺旺雪饼出卖了他?
此时两人这状况,似乎是裴哲带着一个拖油瓶,但夜深人静有个人陪着走夜路,这感觉也还行。
看了下表,已是凌晨三点,不知不觉地走了好几个小时。
“你看我多大了?”裴哲无聊一问。
徐瑞珍想了想,“二十五?”
裴哲气乐了,我特么原来长着这么老成持重呢。
不过这女人也是脚力了得,走了一夜硬是跟的上一个大男人步伐。
他抬头眺望,已经能看见昏黄的路灯,城中的建筑物依稀可辫,正中还有一条大道贯穿其中。
这年头,深城速度,最直观的就是交通要道,楼还没建起来,柏油路已经修得很好。
裴哲推测,那应该是深南大道,那座最高楼就是电子大厦了。
深城电子大厦位于福田区,落成于80年代,是当时有名的地标高楼,也就是后世闻名遐迩的华强北所在。
他找了个草垛,把背包当靠垫,眯眼恢复体力。
不远处,徐瑞珍重重呼一口气,也自寻地方坐下,轻轻揉着脚裸。
道并不好走,一路上被坑洼绊倒好几回,都靠自己爬起来。
她忍不住偷偷打量着不远处的男人。
果然,男人都是铁石心肠。
……
天将破晓。
裴哲醒过来,找了个稻田水沟洗了把脸,然后换上一身新的干净行头。
暗红色不规整图案衬衫,牛仔裤人造革皮带,大蛤蟆镜……
没脸把衬衫收束进裤头,而是打了个结收腰,蛤蟆镜架在额头上,纯纯的港岛古惑风,走在当今时尚前列。
至于西装革履成功人士就算了,大热天的不想遭这份罪。
他扭头看了后边的女人一眼,微微皱眉,“你这落魄相,没进市区就给联防队收容了。”
徐瑞珍此时蓬头散发,上衣也脏兮兮的,裤脚也被勾破了,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
这般模样,联防队一搭眼就知道是三无人员。
或许昨天光线问题,裴哲这才发现,这女人个挺高,有一米六七这样,还有一双大长腿。
这腿,不去蹬三轮可惜了……
徐瑞珍被肆无忌惮的眼神打量得脸一红,提着手提包躲进蒿草里开始换衣服。
她昨夜没敢当面换,而是穿了一宿的湿衣服,现在都快干了,还好包里的东西有防水布包着。
十多分钟后,脚步声传来。
裴哲抽着烟,转过身后也是一愣。
眼前的女人来了个大变样,扎起了高马尾,白衬衫黑西裤,手腕上还挂着一件灰色西装马甲。
妆容也明显收拾过,柳叶眉,上唇微翘,脸蛋珠圆玉润,别有风韵。
徐瑞珍一窘,道:“我以前,在银行工作过。”
裴哲点点头,没兴趣打听一个女人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铁饭碗不要,非要下海闯荡。
又走了二十多分钟,两人总算是到了市区街道上。
此时七点刚过,这座城市已经苏醒,特区的人民陆陆续续忙碌,开始一天的打拼。
裴哲问道:“有地方去没?”
“有个姐妹在香蜜湖卖房子。”徐瑞珍回道。
她也不傻,自然听出弦外音,萍水相逢,也该是时候分道扬镳了。
“嗯,那就后会有期。”
裴哲摆摆手,转身离去。
“还没知道你叫什么呢?”徐瑞珍鼓起勇气喊道。
“裴浩南。”
裴哲拨下大蛤蟆镜,头也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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