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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子都能听得出来他话里那哀怨的意思,加上那若有似无的眼神,让人想忽略都不行。面对儿子的指责,封予灏只是不置可否地轻轻挑了挑眉,居高临下的斜睨他。
那样子仿佛无声地在说:小子,你要是再不收敛一点,还敢惹毛你老子我,那就不是关个十天八天能解决的问题了。看来儿子对他的惩罚心有不服嘛,合着这小鬼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
心知小人儿有一肚子怨气,关了这么久也觉得很憋屈,饶西莉偷偷瞥了好女婿一眼,然后转身就把外孙抱下楼:“谦谦啊,婆婆带你下去院子里玩一会儿,不然关了这些天,你都要闷坏了。”
小孩子嘛,哪有不贪玩的?你要想他安安静静地待在房间里,那真的很困难。即使是个大人,憋这么多天也很难受啊,真不知道这当父母的人是怎么想的。
张开小小的手臂搂着她的脖子,谦谦面无表情地说:“婆婆,你放心,人家这几天都有不定时的去阳台那里晒太阳,进行一下光合作用,顺便用高温杀菌。才不会被憋坏呢,哼!”最后这一声冷哼,生怕从鼻子里发出的声音还不够有气势,特地深吸了一口气之后,才重重的用尽全身力气拖长声音发出来。
这副有趣的模样让其他人都忍俊不禁地轻笑着,植物就有光合作用,人也可以吗?难道他需要叶绿素?还杀菌呢,房间里是有多脏?需要特别抽出时间去晒太阳杀菌?
好吧,他们全都落伍了,跟不上年轻人的思想了,果然不够人家有文化啊!说不定这小家伙用几天时间在里面“潜心修炼”,又研究出什么古怪的言论来了。
看到那小人儿趴在饶西莉的肩头上,被抱下楼的时候还不甘寂寞地回过头冲他们做鬼脸,君少宇不无感慨的对旁边的人说:“老大,你儿子真不是一般的强大啊!小孩子走的那套路线他完全就不屑一顾,他每天过得不知道多愉快,收走了电脑还是一样自得其乐。”
想到每天进入房间送饭时所面对的那些画面,他就一阵无语。原以为没有了那些让他打发时间的娱乐工具,谦谦就会很无聊,虽然不会像别的小孩子那样又哭又闹,但至少也会长唉短叹吧?
可是人家没有,反而还每天都有不同的花样整出来。第一天君少宇去送饭时,见到他的头上不知道披着一块什么东西,就纳闷地问道:“我的小少爷,你这又是在闹哪出?快过来吃饭吧?”
谁知人家连头都没有回,淡漠地回了一句:“这里没有小少爷,今天人家变身为阿拉伯的酋长。”
话音刚落,随着他转身的动作,差点没把君少宇给笑死。这小家伙不知道从哪里找的黑色笔,给自己画上了粗粗的两道胡子,而胡子的末端还极具喜剧效果的往上弯曲着。像是害怕自己营造的气氛不够,他还挤眉弄眼的朝人家眨眼睛,那嘴角还不时地抽搐着。
“噗嗤!”一个忍俊不禁,君少宇就发出了一阵爆笑,幸好刚才已经先把托盘放到桌上了,否则他这么大的反应,只怕饭菜都会全都洒了吧?
这小鬼也太能折腾了,“不过,小少爷,您能告诉我,头上那块东西是什么吗?”他看了半天,愣是没有分辨出来到底是何物,隐约又觉得有些眼熟。那花纹,那图案,似乎在哪里见过啊。
用两只小手故作潇洒地把“头巾”往两边撩起,试图弄出“飘逸”的效果来,谦谦这才一本正经地答道:“桌布。”
不就是放在茶几上的那一块嘛,君叔叔的眼神一点都不好使,就这样还要跟着爹地混呢?啧啧啧,回头一定要让爹地抓他去再培训,太不专业了。
或许他觉得这不算什么,可是对于君少宇这样的成年人来说,实在看不出来这样扮演角色有什么乐趣,所以他还是不太明白地继续“不耻下问”。难道每天都要换一个角色,然后照镜子玩吗?
对于他的疑惑,小人儿的反应就很淡定了,像是看个怪物似的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说:“换了不同的装扮,就可以扮成不一样的人啊,然后就可以自己编剧本,和自己说话了嘛!我今天要玩的是酋长嫁女儿耶,君叔叔,你要不要扮一下娶我女儿的人?我给你化妆好了,我跟你说哦,那个马克笔还挺好用的……”
话都还没说完,就被君少宇那惊呼声给打断了:“什么?!你居然用马克笔在自己的脸上乱画?!老天!我的小少爷啊,你到底知不知道那个东西有多难弄掉?万一擦不干净,难道你以后都要顶着两撇胡子见人吗?”
如果擦不掉,总不能用化学物质往脸上涂吧?那他这粉嫩的小脸蛋还能看吗?还不毁容?!好可怕……
你说他玩点什么不好,偏要走这么怪异的路线,扮个七八分相似就好了,还要做戏做得这么足,用得着吗?不过估计公爵大人和亲家太太要是看见了能心疼死,他们倒情愿那马克笔随手在墙纸和家具上乱涂乱画,也不愿意画在小宝贝的脸上吧?
不理会他的大惊小怪,谦谦径自走到桌子旁边,拿起小勺子大口吃着饭,一边还含糊不清地说道:“人家本来想用紫菜贴上去的,可是这两天送来的饭菜里面都没有紫菜啊,厨师叔叔又没有做寿司,所以就只能随便将就一下咯!”
听他这意思,还是迫于无奈才拿这马克笔画上自己的脸蛋?这叫君少宇要怎么回答?行,都是他的错,他不该不给小少爷送紫菜上来!
除了这怪异的装扮,这小鬼还有着很多层出不穷的想法,今天装这个,明天扮这个。涉及的角色从什么阿拉伯酋长,到蝙蝠侠,再到学变形金刚说话,无奇不有。
而且房间里所有可以让他利用的东西,无一幸免地都被翻了一遍。例如,浴室里的防水布帘被扯下来做了蝙蝠侠的披风,人家还很有耐心地用马克笔把那块可怜的帘子涂成了黑色的,据说耗费掉了三只笔的墨水……
所以此时把人放出来以后,进入房间时,所见之处一片狼藉。就连南宫暮雪都惊得嘴巴合不拢了,呐呐的感慨道:“老天,这小子是要逆天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家遭小偷了呢,太可怕了,台风过境都没有这样的效果啊!
她就说嘛,没有电脑让他打发时间,竟然还能这么安分的待着,实在很反常啊!原来就是躲在里面折腾这么多的幺蛾子出来。
封予灏只是扫了一眼那凌乱不堪的房间,然后漫不经心地四处走动,去看看还有什么更严重的“灾情”。走进浴室,就被那五颜六色的洗手池给震住了,他不记得这个房间里有颜料,既然儿子不画画,也没有要洗毛笔,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效果?
看他过了好一会儿都没有走出来,南宫暮雪也跟着进来瞧瞧,看有什么最新情况。“哇,好漂亮的颜色!”不是她说,这样的效果真的很漂亮,就像是有墨汁泼到洁白的洗手池里,那些墨汁自然流下去所产生的效果。
只是,环视周围一圈,也没发现能有什么东西可以满足这个要求的。反倒是四下找了一遍之后,在浴室的门背后看到一排很小的黑色痕迹,蹲下身子一看,那竟然还是一行字!
迅速掠过那上面的内容,她忍不住招手把封予灏叫过来:“灏,你快看看,你儿子有提到你耶!”哈哈哈,这个真是太有趣了,她从来不知道儿子原来还这么具有幽默细胞,一定是遗传自她的。
从老婆脸上那幸灾乐祸的笑容,封予灏就可以猜出,那上面绝对不会有什么好话,尤其是这些天儿子一直都用敌对的态度来面对他。只要不是骂得太难听,他也忍了。
紧挨着她蹲下来,他得把脑袋凑近,再眯起眼睛才能把那些字看清楚。但是那上面的话令他哭笑不得:如果这些字有幸能流芳百世,我希望大家都知道,我的爹地是个世纪大坏蛋,比他的外表还要坏!
很是无语地看着那乐不可支的女人,冷冷地质问她:“真的有这么好笑吗?怕人家不知道你牙齿白?”
有必要笑成这样吗?他都不知道,儿子恨他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都恨不得让他的仇恨流芳百世了……晕死,这个成语可以这么用的吗?就他那蝇头小字还指望着能流芳百世?还是在浴室这么潮湿的环境下?
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小鬼真是太无聊了,没准每天还要蹲在角落里画着圈圈诅咒他呢!不过一个家庭里面,总有一个人要做“坏人”,至少孩子还会有一个惧怕的对象。要是每个人都顺着他的意思,那岂不是要无法无天了?
双手捧着他的俊脸,南宫暮雪故作认真的仔细端详了好一会儿,才严肃的下结论道:“外表也不像坏人啊,鉴定完毕。可是儿子为什么会说,你连外表都坏呢?难道你额头上刻有一个‘坏’字,是我看不到的?”
说完还一本正经地特地把他额前的头发往后拨,似乎真要找找看,会不会见到那传说中的“坏”字。她真是越来越佩服儿子了,敢去摸老虎的屁股,估计他是史无前例的第一人呢。
放眼这个家里,包括rhk集团和“枭”,谁敢去招惹这男人?除非是嫌自己的命太长,活腻了,否则还巴不得远远的见到他就绕道走。
不悦地拍掉她的小手,封予灏恨声道:“你们母子俩就是专门来欺负我的是吧?小的不省心,现在大的也要来凑热闹,落井下石是不是?”微眯起的蓝眸透出点点精光,那样子似乎在算计着什么。
从他的眼中看到熟悉的光芒,还有那不断靠过来的身子,都在在说明了他那不太单纯的动机。为了不让自己被占便宜,南宫暮雪不动声色地往后靠,想要躲过某人的偷袭。
不曾想,不断后靠导致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容易失去平衡,然后就会往后摔去。幸好封予灏及时伸出了援手,她才幸免于和冰冷的地板砖来个亲密接触。
好笑的看着她惊魂未定的样子,封予灏淡笑着说:“你就这么怕我吗?难道宁可把自己摔断腰,也不愿意让我碰?我还以为,你会像我一样,恋上那种滋味了呢!”刻意压低的声音,还有他脸上那暧昧的神情,无一不在暗示着那只有他们两人才知晓的秘密。
南宫暮雪的脸蛋瞬间就变得绯红了,恨恨地瞪着他,嘴上虽然没说什么,但心里却在暗暗咒骂着。可恶的男人,每天晚上都像一头不知餍足的野兽,一再的掠夺。让人想不通的是,一次次的激情过后,他还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醒来时永远都精力充沛。
曾经无聊了偷偷问他,是不是服用过什么药物或者大补丸之类的东西,不然怎么会如此生猛?谁知这个无心的话题又替她惹来了新一轮的暴风雨,这回持续的时间比上一次还长,她甚至都怀疑自己的全身骨架要散了。
好吧,不得不承认,有些人的体质天生就很好。好歹封予灏每天都有坚持健身,偶尔还会游泳,一下泳池就一两个小时以后才会爬上来,这样的体质,能从事某项剧烈运动这么长时间也不出奇了。
她不否认,和谐的夫妻生活的确感觉很良好,但是身体每天都像被火车碾过一样的酸疼,还要被某人强制性的在身上很多地方都留下他的专属印记,真的很令人窝火啊!
搞得她这段时间都不敢穿领口低的,或者是宽松的衣服,就怕别人会看到那些紫红色的印记。可是无论她有多小心翼翼,始终在不经意间还是会露出端倪,所以大家都心照不宣的只表露出暧昧的笑容,而没有胆子嘲笑她。
这些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别人说破,自从他们从游艇上回到大宅子以来,这男人压根儿就没有去过公司,每天就在家里缠着她,都恨不得步步紧跟了。
最害怕的就是和他待在房里,那家伙总是不老实,搂搂抱抱之下很容易就擦枪走火,于是,他们又只能把时间耗费在床上。
一天中有大半的时间都待在房里,每次下楼她的双腿都很虚浮,她怀疑自己走路的动作都变形了。这样的情况下,傻子都能看得出来,他们在房间里都做了什么好事,还能不笑吗?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沦为别人的笑柄,现在居然还是因为这种闺房乐事,丢人啊!
所以越想就越气闷,没好气的推了眼前的人一把,气恼地抱怨道:“恋你个大头鬼啊!很快你就开始觉得腻味了,话说你这新鲜感还要持续多久啊?拜托你给我留一些体力出门好不好?”腿软得连下床都发抖,唉!
她能说自己对于那档子事有点害怕吗?向来都觉得她的身体不错,至少很健康,但是在这男人的猛烈攻势之下,她居然还曾经昏厥过两次!
老天,都不知道该说他太勇猛了,还是自己太不中用,竟然在ooxx的过程中昏死过去……醒来的时候看到他那担忧的眸子,还有紧张的神色,所有的话都说不出口了。能怪他吗?难道还要嫌弃自己的老公太威武?
听到亲亲老婆的抱怨,再看看她那双清丽的眸子底下那一片淡淡的青色,封予灏有些内疚和自责。
把她搂过来,让她靠在自己的怀里,俯首偷香之后,轻声细语地柔声安慰道:“好了好了,我就姑且让你休息两天好了,那这两天的次数就减少到一次吧!时间嘛,一个小时勉强足够,唉,那很不尽兴啊!”
话音未落,脑袋上立刻就被人砸了一个狠狠的暴栗,随之而来的就是那失控的声音:“你丫的少一天不做能死啊?又不是吃饭睡觉,谁规定天天都要过夫妻生活?”
真是要疯了!原本还以为他可以发发善心,高抬贵手暂且放过她这个“娇弱”的女子,让她可以清静两天。谁知道这家伙竟然还是不肯放过她,一个小时?她怀疑自己还能不能撑得住!太可怕了!
没见过初经人事就这么拼命的,这男人是不是都上瘾了?虽然活了三十年,因为感情上的洁癖从来没有过某方面的经历,但是也不用拼了老命吧?难道他以为这种事情还会评先进?就算感觉很好,也要适可而止啊!
完全不给他任何机会开口,南宫暮雪又继续补充道:“我不管,总之你今天晚上不可以再碰我,要是影响我明天去办事,看我怎么收拾你!”
说完站起身越过他径自往外面走去,丝毫不顾那男人脸上的悲催表情。他不过就是比较沉迷于自己老婆的身体,沉迷于这样的欢悦和快感,有错么?试问哪对新婚夫妇不这样?他们相比较而言,还比不上其他人疯狂呢,至少还有一些姿势他还没尝试……
不过这些邪恶的想法自己偷偷计划就好了,千万不能让老婆知道,否则估计他又要遭殃。那女人就是个矛盾体,明明在欢爱的时候自己也很投入,表情很愉悦啊,但是时候总是要抱怨他不够体贴,要把她的体力全部都榨干。
好吧,他姑且可以把这个理解为,老婆还是比较羞涩,对这方面的事情还是不太放得开。没关系,口头上先答应下来就好了,反正往往到了床上,他有的是法子可以让她“就范”。
走出浴室,就看到君少宇刻意背转身的僵硬背影,习惯性的皱起眉头问道:“你还待在这里干什么?难道还想收拾房间吗?跟我到书房。”
强忍着脸上的笑意,君少宇紧绷着声音说:“是,老大。”他发誓,自己绝对不是有意要偷听的,谁让这房子这么大,说句话都有回音呢?尤其是刚才嫂子吼的那一声,他想假装没听见都不行啊!
老大真厉害,就连在这方面都不甘落于人后,能让嫂子主动开口求饶,那会是什么程度呢?真想八卦一下,老大所谓的持久能力,到底是多久?
就像是背后长了眼睛,或是会读心术,连都没有回,封予灏就冷冷地甩过一句话:“我不管你脑子里在打着什么鬼主意,但是我劝你最好能老实一点,别探究太多,免得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另外,不该听的东西,要知道自动忽略。懂?”
随着话尾的结束,两人就来到了书房的门口,他还特地停下了脚步,微微侧过头颇有深意的看了后面的人一眼,警告的意味十足。
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君少宇连忙表态道:“老大放心,我绝对不会到处乱说的!”说完才发现似乎有哪里不对劲,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是说,我刚才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见,我只是在阳台上欣赏院子里的风景而已。”
脸上的八卦神情全都收了起来,换上一本正经的样子,低眉顺眼的刚好把眼中的笑意隐去。老大还知道要遮羞啊?其实这也没什么,夫妻之间的事,嘿嘿,很正常嘛!
况且老大又从来都不会在外面乱来,正值壮年的时候,在那方面的精力充沛一点是必然的,不在自己老婆的身上贡献,难道还要憋死不成?严格说起来,老大还算是一枚奇葩了,有多少像他这样条件的男人还能洁身自好?
虽然说他是因为父母当年的事情,对于女人有某种程度上的排斥,但嫂子现在不就堂而皇之的成为了他的正牌妻子吗?所以啊,他还是相信,这世界上一物降一物,总有那么一个人是老天特地为你准备的。
“你昨天跟我说的,吴志强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坐在舒服的真皮座椅里,封予灏惬意地把长腿搭在书桌上,一副闲聊的标准姿态。只是那双眸子里的精光,说明他此时精神已然高度集中。
自从上次追查南宫阙的死因,一连两个证人都莫名其妙地死了之后,整件事就断了线索。但他一直都没有放弃追查,始终密切关注着和那两个死者有关联的人物,只要有任何动静就立刻顺藤摸瓜,排除一切可能性。
昨天就是在某个特殊的时刻,君少宇这不长眼的家伙来敲门,他还在卖力的运动,哪有空和他说这些小事?当然是努力造人更重要了。
于是随口问了一声有什么事,听了重点的关键句之后,就把人家打发走了,这会儿才想到要听更详尽的汇报。对方既然能把所有可能泄密的人都全部除掉,不难看得出他处事的狠毒手段。
还亏那两个证人曾经口口声声坚定无比的说,那是对他们有恩的人,所以一定要报答。呵呵,没见过有这么愚蠢的人,再大的恩情,能抵得上这么稀里糊涂的送掉自己的性命?甚至都不看对方让自己去做的是什么事,就这么毫不犹豫的满口答应下来?
听到老大的提问,君少宇赶紧收起自己飘忽的思绪,满脸正色道:“之前审问吴志强的时候,他不是死都不愿意说出那幕后的主使人是谁吗?然后我们就发现他的女朋友莫名其妙失踪很长时间,任凭我们怎么找都找不到,可是最近组织里有人见到她了。这女人竟然成了富森克茨的情妇!”
没有出事之前,他们一直都知道吴志强有个很要好的女朋友,两人如胶似漆,而且吴志强对这个女人很好,百依百顺,就连说话都是轻声细语的。
蹊跷的是,吴志强死后,这女人不但没有现身为他料理后事,反而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不是很诡异吗?所以他们就把视线盯上了那个叫小敏的女人,可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查不到任何线索。
如今突然现身,居然还是和臭名昭著的古董收藏家富森克茨在一起,又怎能不叫人吃惊?从偷拍的照片可以看出,她小鸟依人般倚靠在富森克茨的怀里,一点都不介意他的啤酒肚和年迈的老脸,一副甜蜜的幸福表情。
为什么所有的变化,都发生在吴志强出事之后?难道所有的感情和往日的恩爱,就可以这么快放下吗?
这个看似平常却有点讲不通的消息同样让封予灏皱起了眉头,稍微思索了一会儿,才缓缓地下达指令:“继续留意,先不要操之过急,晚点看看情况有什么发展再说。另外,从那个小敏的身上下功夫,看看她的身上有没有问题。”
希望事情不像他所想象的那么复杂,不管怎么样,哪怕是组织里的叛徒,那也是他的人,他绝对不会容许别人将自己的下属玩弄于股掌之间。尤其是女人,若不是真心爱上了,又有哪个男人愿意毫无保留地付出自己的所有?
就算吴志强曾经犯了错误,但也不能无缘无故就被人算计。这个女人,他还真想会一会,究竟她本身就是个蛇蝎心肠的女子,还是被他人所利用?事情似乎越来越好玩了。
不过这事急不来,至少他的想法是要放长线钓大鱼,等到把情况全部都摸清了,再把那些人一网打尽。现在哪怕抓到的,也只是些虾兵蟹将,幕后的大boss还没找到,所以姑且留着他们的性命吧!
岳父大人的死,他是不可能放着不管的,无论如何都要给丈母娘和老婆一个交代,总不能让人白白的去了。
得到他的指令后,君少宇点了点头道:“好的,我会和少天他们继续跟进这件事,也会小心不让嫂子知道的。”
这是他们几个人中所达成的共识,事情还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没必要让更多人跟着提心吊胆的。况且都没有确定究竟这些事情是否有关联,要是让南宫暮雪知道了,只会让她更着急,整天都惦记着这事。
况且,在他们的认知里,男人就该撑起一片天,不管将要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得有担当。最多就是在事情都处理好了之后,跟女人说一声,算是有交代了。
和他们有着相同想法的,还有南宫暮雪。她正在暗自策划着,要弄清楚吊坠的事,这也是瞒着封予灏偷偷进行的。
“枭”有自己的消息网络,同样的,“魅”也不会缺少这方面的信息。在顺利摆脱那黏人的男人后,南宫暮雪才以逛街的名义带着谦谦出门,再不出来透透气,她这身老骨头真的要散架了。
顺利来到酒店的房间,才一进门,就听到里维斯带着笑意的嘲弄:“哟嗬,我们的新娘子终于有机会可以迈出房门了?不是传说你和封老大夜夜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了吗?哈哈哈!”别多想,他可没有这样的本事说出中文的诗句,这还是乔思凡教的。
否则以他那足以媲美小学生的中文水平,打死都不会知道这么有名的诗句,但是用在这里还真是挺巧妙的,很好地描述了某些人的实情。
领着儿子到沙发上坐下,南宫暮雪不痛不痒地瞥了他一眼,然后温柔地对谦谦说:“儿子,把妈咪的包包打开,看看今天带的刀子够不够锋利,顺便检查一下数量有多少,我要看看能插某人几刀。”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还保持着悠闲的样子,翘着腿,双眸盯着自己的指甲,好像在说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那小人儿听到妈咪的指示后,乖乖地打开包包的盖子,然后拉开拉链,探过脑袋去寻找刀子的影子。
再抬起头时,一脸认真的表情汇报道:“妈咪,有三把,你可以在他的大腿和手臂上各插一刀,让他流血。这行动不方便了呢,就动弹不得了,他就跑不掉了嘛!让他看着自己的胳膊和腿都在流血,可以慢慢折磨啊!如果你看烦了,最后那把刀子再插入心脏好了。”
一番话说完,房间里所有人都静默了,就连南宫暮雪自己也很吃惊,眼角狠狠地抽搐了一下,她万万没想到儿子还能有这么缜密的心思。
不愧是他们生出来的孩子,小小年纪谈论这些事情就能做到面不改色,还能冷静地分析清楚形势,的确很难得。不过,这也淡定得太可怕了吧?那男人最近给儿子做过什么特训吗?不然怎么能强悍至此?
看到大人们一个个目瞪口呆,谦谦微微一怔,不明所以地问道:“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明明就是三把刀啊,我分配的很合理嘛!你们难道对付敌人的时候没有想过要折磨人家吗?电视里都有教过啊,‘不能让那家伙死得太痛快!’你们不会是都没学过吧?”
声情并茂地学着电视里的人说话,明明就是一张稚嫩的小脸,偏偏还要故作老成,装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实在是令人喷饭。
乔思凡失笑的看了看南宫暮雪,用羡慕的口吻对她说:“你们还真省事啊!不但有我教电脑,现在儿子还能从电视和书上学这么多知识,做父母的最高境界恐怕就这样了吧?”虽然涉猎的范围很广,甚至学到的东西有点乱七八糟,但是谁都不能否认,这孩子的接受能力和记性都是一流的。
再过些日子就可以教他更高深的电脑技术了,如果谦谦自己不排斥,他还想教更多呢,包括改装一些小玩意儿什么的。
不能算是正式收徒,可是见到自己的一身本领能有人接手,还是个天赋这么高的小孩子,又怎能不高兴?他都恨不得倾囊相授,就怕谦谦会觉得学太多东西很累。也正是因为第一次接触到年纪这么小的人,让乔思凡有了心思,想根据小孩子的自身条件去制造更有趣的东西。
毫无疑问,这个念头才见光,就立刻被某女强悍的“强取豪夺”了去,还美其名曰“反正你也没有孩子,就当作是送给谦谦的礼物又怎样?一个大男人这么小气干什么?”
天知道他这些东西的价值能有多高?这凶巴巴的古怪女人居然还说他小气?随便拿一件出来,都可以卖个十万八万的好不好?见过有给孩子送的礼物都这么豪气的吗?而且他还不止送一个耶!
试问到底有什么名堂,能收下这么贵重,数量这么大的礼物?对此,南宫暮雪的说辞是:你就当作是春节、情人节、植树节、清明节、劳动节、儿童节等等一年到头各种节日的礼物总和吧,这也想不通?
很好,果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他们家除了有一个非常霸道又强势的男人以外,就连女人都不甘示弱,可以预见,就连眼前的小人儿,以后都不会逊色。
从旁边拿出一个不小的盒子,放到自己的大腿上,乔思凡就朝谦谦招招手,示意他走过来。这些可全部都是为了他而专门制造的,好不好用,还得谦谦说了才算。如果试用之后不合适,或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他还得继续做调整。
听话地走到他跟前,看到盖子打开之后,里面那大大小小的盒子时,谦谦就纳闷了。尤其是那些盒子上还贴着纸条,注明“春节”、“儿童节”之类的节日名称,让他更是一头雾水。
妈咪不是说今天要带人家来看秘密武器吗?为什么乔叔叔要送礼物啊?“乔叔叔,你要出远门了吗?所以要一次性把这一年的礼物都送给我?哎哟,不用这么客气啦!其实你要是去了哪个国家,你从那里给我买当地的礼物寄回来也可以啊,那样还更有纪念意义呢!”
也不管人家的脸色如何,这小家伙就自顾自地顺着自己的想法说下去,好像人家现在送这些东西给他,有多不会做人似的。
还厚着脸皮跟人家提出进一步要求,哪有人这样的?收了人家的礼物还要嫌弃,这还不打紧,他居然教人家该怎么送礼?不服不行啊!
乔思凡满头黑线的看着他,很想问问,这样的笑话很好笑吗?他觉得一点都不好笑!还有,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来,这小鬼还能摆出认真的表情?他经常分不清楚,谦谦哪一句是真,哪一句是假,因为小家伙说笑话的时候,从来都是无比严肃的表情。
看不过去他辛辛苦苦制造一堆东西,还要被儿子开涮,南宫暮雪就主动帮腔了:“儿子,乔叔叔不是要出远门,他是特地做了这么多礼物送给你的哦,还不赶紧谢谢人家?你要是懂礼貌,表现良好,明年还有更多的礼物呢!”
一边说着,一边还朝乔思凡瞥了一眼,两手毫无节奏的轻轻拍了腿上的包包一下,示意他最好乖乖配合,否则刀子伺候。
“真的吗?那真是太好了!谢谢乔叔叔!我一定会做一个听话的乖小孩,明年今日就是你我见面的大喜日子哟!”谦谦那稚嫩的小脸上总算出现了欢欣鼓舞的笑容,刻意忽略掉乔思凡那依依不舍的神情,直接从他手里接过那个大盒子,放到旁边的茶几上,开始逐个研究。
他可不傻,以他对乔思凡有限的了解,知道他是“魅”组织里最具有创造力的那个人。除了精通电脑和其他的通讯设备之外,还能根据实际需要改造,甚至是直接制造出全新的武器来。
如果能得到他亲手制作的东西,那一定是市面上买不到的,而且绝对新鲜、好玩。既然妈咪还曾经亲自交代过乔叔叔,那就更加错不了了,他都迫不及待地想试试这些宝贝的巨大威力呢!
打开其中那个贴着“情人节”的小盒子,只见里面装着几颗心型巧克力,这是什么?拿起来仔细端详了半天,谦谦怎么都没看出来这东西有什么特别的作用,转身朝众人都展示了一圈,让大家也动动脑筋猜猜看。
见到那奇特的造型,南宫暮雪失笑地调侃道:“我说,你用不着这么应景吧?我那天不过就是随口说说,让你当成节日礼物送给谦谦,你还特地做成心型?那清明节的礼物是什么形状?不会是一朵白色的菊花吧?”
不是她想法怪异,而是这男人行事比他们家的那位还要怪异,随便一说,他还真的费了一番心思去准备,不错嘛!好吧,看在他这么尽心尽力地为谦谦制造这些小玩意儿的份上,她可以不嫌弃他那要命的洁癖。
从小人儿的手里接过那颗心型巧克力,傅岩认真地观察了一会儿,略带迟疑的问:“这不会是一颗真的巧克力吧?”从上面散发出来的诱人香气可以分辨出来,薄薄的银色锡纸包装之下,的确是一颗甜美的巧克力。
只是他不能肯定,里头是不是大有乾坤,又或者这颗巧克力有没有被改装过,那就不得而知了。对于乔思凡这样灵感层出不穷的“鬼才”,他是捉摸不透的,而且他所做的每一件东西完全都是靠一时的兴致。
感觉对了,兴致来了,那就随便做一个玩玩。即使是看似平常的很多东西,都可以被他用来做伪装,套用他经常说的那句话“艺术源于生活”嘛!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乔思凡见到他们都被一颗巧克力迷惑住,乐得直笑,过了好一会儿,才在众人鄙夷的眼神下,说出了正确答案:“它真的只是一颗巧克力,在家乐福买的,不过很好吃,谦谦一定会喜欢。”
话音刚落,他的脸已经准确的被一个飞来的抱枕击中,还没看清罪魁祸首是谁,从另一个方向又飞来了一个,这次的力量更大。两次重击之下,脑袋都有些昏昏沉沉了,为什么要迁怒于他?
他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这东西是改装过的呀,明明就是他们自己想太多,会错意了,还要来怪他?真是个无妄之灾。
不过总算有人愿意站在他这一边,谦谦满是同情的拍了拍他的手背,用充满怜悯的口吻说:“乔叔叔,这不能怪你,只能怪我们把你想得太强大了,原来你还是征服不了巧克力。唉!”说完还无限惋惜的重重叹了一口气。
末了,又好心地提醒道:“哦,对了,我刚才碰到你的手了耶,那你先去擦手消毒吧!这些就留给我们自己慢慢研究好了。”
言下之意,这里没你什么事了,你还是闪边凉快去吧!真是的,戏弄大家就有这么好玩吗?如果真的想买糖给他吃,光明正大的直接给就好了嘛,干嘛还要和那堆礼物混在一起?这不是没事找事吗?挨骂挨打都是活该!
经过他的提醒,乔思凡果然立刻就从旁边拿过消毒湿巾擦手,不过却没有离开。根据南宫暮雪的吩咐,有个别东西还是具有一定杀伤力的,要是没有他在旁边指点,恐怕会发生伤亡事故。
见到谦谦拿出一副小眼镜,他就在旁边适时地解释道:“这是具有红外线和太阳能的眼镜,可以让你轻而易举地透视到周围的环境,或者接近你的人都带有什么样的武器和装备。当然,平时有事没事别拿出来戴,呃,会看到一些你不该看到的东西。”
话还没说完,小人儿就把眼镜架在鼻梁上,当他转过头时,所有人都有志一同地用双手护住自己的重要部位,生怕会被他看到什么。这小鬼,明明都说了不要随便戴这副眼镜,他偏偏要和大家作对,这到底是要闹哪样?
“呃,你要保管好这副眼镜,要是被某些好色之徒偷走……”说这句话的时候,乔思凡意有所指的看向里维斯,顿了一下才接着说:“就会用来做坏事,所以你一定要千万小心。”
被暗指的人心下不爽,不悦地嚷嚷道:“你说就说呗,看我干什么?我怎么就成了好色之徒了?明明就是正人君子啊!”
靠之!他无论如何也和“好色”这两个字沾不上边好不好?不过就是欣赏一下美好的事物,然后视线在那些美女的身上停留得相对久了一点吗?至于给他冠上这么个称号?再说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频繁换身边的女伴又有什么不对?
本来男欢女爱就是这么回事,合则来,不合则散,人家结婚了还不是照样离婚?年轻人之间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嘛!大惊小怪。
不敢认同的撇了撇嘴,丝毫不掩饰自己脸上那鄙夷的神色,乔思凡继续炮轰他:“得了吧,你根本就是在乱搞男女关系,对你来说,哪一个都叫做真爱。那也是,反正每一任女朋友,全部都是叫‘宝贝’,或者‘甜心’,绝对不会出错。”
他就是看不惯人家频繁换女伴,而且还有过同时和几个人交往,那些女人居然还不知道彼此的存在!
唉,实在是高竿得可以,要是换做他,别说两个了,就连只有一个要发生亲密关系,那也得在很挑剔的环境下才能进行。他都不敢肯定,自己这辈子到底会不会结婚,如果找到一个和他一样洁癖的女人,或许还有可能。
至少目前为止,能打破他洁癖的魔咒,强势闯入他的生活,而不会令他难以接受的,只有一个人。想到那个霸道又凶悍的女人,他就忍不住后背一阵阵发凉,这次要不是借着南宫暮雪的婚礼,还没有机会能逃脱她的“魔掌”呢。
敏锐地捕捉到他嘴角那抹微笑,南宫暮雪难得八卦的打趣道:“对了,你怎么没有带那位犀利的公主过来?好让我们也见识一下大人物嘛!难道你怕我们会把她教坏,所以藏在家里了?”
此前就听说乔思凡被一个无比娇纵而霸道的女人给缠上了,这还不是重点,最关键的是,那个女人据说还是某国的什么皇室公主,有着不凡的身份。更难得的是,人家不嫌弃乔思凡有严重的洁癖,还打算治好他这个毛病。
就冲着这几点,他们又怎么能不好奇呢?问题还是出在乔思凡的身上。他如果真的有心要摆脱一个人,随便一件小玩意儿,或者他的巧手改造个什么东西,就可以顺利脱身。偏偏他没有想要彻底甩掉那个女人,还让她有很多机会闯入自己的家里,这不是很诡异吗?
除了隐隐生出感情,他们还真是找不出什么更合理的解释了,对那位公主会好奇也是人之常情嘛!严格来说,他们都快要膜拜那位公主了。
一听到那个公主的名号,乔思凡的脸色立刻就出现了变化,好像对方是会吃人的怪兽,甚至夸张到左右看了看,又神经质的掏出手机。确认没有任何异常,那要命的女人也没有找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他那草木皆兵的样子,让众人都忍不住要鄙视他,就连谦谦也纳闷地问:“乔叔叔,难道公主是食人鱼吗?你这么害怕干什么呀?她还能长出三头六臂不成?”
小人儿发现,他越来越搞不懂大人的世界了,不管结婚还是没结婚的,通通都是男人怕女人,为什么会这样?他就不怕苏菲,有什么好怕的?平时都是苏菲听他的话,有好吃的好玩的都会第一时间送到他面前,瞧瞧人家多懂事啊!
真不明白这些大人找的都是些什么女人,一个比一个可怕。原本以为,他妈咪已经很厉害了,能降服爹地这么强大的人。可是乔叔叔那位似乎还要犀利呢,能让他闻之色变,还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有趣的发现乔思凡的脸色因为儿子的话又变了几分,南宫暮雪轻笑着说:“谦谦啊,三头六臂恐怕还不足以形容那位阿姨呢,说不定人家是有八条触角,还附带一个强力吸盘,厉害着呢!”
一边说,那目光还不怀好意地向乔思凡的脖子瞟去。呵呵,这家伙,明明都和人家发展到最深层的那一步了,还要装出好像对人家不感冒的样子。
以他洁癖的怪毛病,若不是真心喜欢,别人能对他动手动脚,还能留下吻痕?打死都不信!别以为她没留意到,从乔思凡到达b国的那一天,就已经眼尖的看到那个明显的印记了。虽然有衣领遮住,但是在他弯腰拿茶杯的时候,领口会向后敞开,这一瞬间还是能看到的。
只不过当时人太多,她才没有当场揭穿而已,这男人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还能撞上一个公主。她比较好奇的是,那位公主是如何逼得他“就范”的,和她当年一样的强势吗?哈哈哈,那乔思凡当时有没有意思意思的反抗一下?
被她看得心里发毛,乔思凡紧紧地抓住自己的领口,心有戚戚焉地颤声问道:“你、你、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啊,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你别想从我这里讨了便宜还想欺负我。我对你可没兴趣!”
护着自己的胸口,还要不断往后退,那副模样像是生怕人家会扑过去对他干什么,还顺带随手抓起旁边的一个抱枕挡在自己的身前。
“切!”不屑地发出这么一声,南宫暮雪鄙夷地用眼角余光将他从上到下都打量了一遍,仿佛无声的说:就你这身板,老娘还看不上眼呢,你就省省吧!哪怕是倒贴,我也不稀罕,以为谁都是那不长眼的公主啊?
准确地解读出亲亲妈咪的眼神后,谦谦很好心的给众人解释:“我妈咪的意思是说,就你这样,别说比我爹地差远了,就连杂志上那些叔叔,你也没法比。翻译完毕。”说完还煞有介事的冲乔思凡一鞠躬,俨然一个听话有礼的乖小孩。
眼看着母子俩再次把乔思凡斗得一点脾气都没有,仍是以完败的结果告终,傅岩有些于心不忍,主动开口转移话题:“暮雪,上次说的那件事,你想好计划了吗?有什么具体的打算?”他再不挺身而出,乔思凡恐怕都要哭了。
提到正事,南宫暮雪自然就换上了一本正经的神色,看了看谦谦,似乎有过一丝犹豫,但很快便隐了去。
取而代之的是坚定无比的眼神,用不大的声音说:“我决定以身试险,去试探一下安老。另外,你帮我放出风去,就说结婚以后,威尔逊家族那颗古老的吊坠就给了我。”
反正有过先例,当初不也是给了封婉晴,才辗转到了封予灏的手里吗?只有先把对方的视线全都吸引到自己的身上,才能有机会接触他们,从而获取更多的情报。唯一不确定的,就是那个安老,是敌是友,还得进一步了解。
根据之前傅岩给她的消息,安老日前已经悄悄来到了b国,打着度假疗养的名号,实际上是来做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若是又和吊坠有关,那就难保不是冲着封予灏来的,所以她必须主动出击,弄清楚安老的来意。不管是来干什么的,只要想对她的老公不利,那就是要跟她作对。她从来不惧怕对方的身份背景,更不怕会惹上什么大人物,胆敢打她身边的人主意,除非能像灵猫一样有九条命,否则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
但是她这个计划明显过于危险,让在场的四个男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一句话:“不行!”他们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她一个弱女子孤身犯险?
呃,即使她的确很强大,具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可是刀子飞得再准,能比子弹还快,还更具有杀伤力吗?不是他们质疑她的实力,而是对方的底细至今都们摸清楚,光从这点上看,就足以说明对方很狡猾,而且来头不小。
好笑的看着他们的反应,南宫暮雪不知是该为有人这么紧张自己的生命安危而感到高兴,还是该为自己身为一名“弱质女流”而感到悲哀。
她又不是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也不是只懂得名牌奢侈品的社交名媛,她好歹也是见过大风浪的人。待在“魅”组织里好几年了,难道她连这么基本的能力都没有吗?又不是去跟人家单挑,不过就是去探探情况而已,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无奈的耸了耸肩,南宫暮雪摊开手,撇了撇嘴说:“你们的意见重要吗?还是我该通知你们,我已经跟安舜禹约好了,过几天要到他在这边的别墅去做客。难道要因为你们的阻止,我就不去?”
这么大好的机会,她是绝对不会轻易放弃的,只是见见传说中的安老而已,犯不着担心。再说,即使安老想对她不利,有安舜禹在,她相信不会出现任何的意外。这就是为什么她如此有恃无恐的原因,还有人能护得她周全。
她直接的话语真不是一般的伤人,让几个人的脸上都出现了挫败的神色,该怎么去说这个女人好呢?
勇敢,果断,还不怕死,真可谓“天不怕地不怕”。别说是见安老,恐怕就连龙潭虎穴她都敢去闯一闯,这份洒脱和决绝即使很多男人都没有的。
不愿意再继续谈论这个话题,南宫暮雪把目光又投向了谦谦面前的盒子,故作好奇的问道:“谦谦啊,快看看乔叔叔都给你做了什么有意思的小玩意儿?妈咪也想知道呢!”这些虽然是她拜托乔思凡做的,具体有什么功用,她还不知道。
他们这几个人平时各有各的生活,互相不干涉,但是彼此之间的那份真挚的感情,是谁也不能轻易割舍掉的。就像是一家人,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地方,一旦有什么事,只要一个电话,就会立刻聚在一起。
好像这次的事情,对乔思凡来说根本就是小事一桩,反正他自己平时也很喜欢折腾这些东西,做一个是做,多做几个也是一样的做。却因为是南宫暮雪亲自开口的,而且使用的对象是谦谦,他就更加用心去琢磨,务必要更巧妙更安全。
关于吊坠隐藏的惊天秘密,他们不想去挖掘,更是连一点觊觎的冲动都没有。准确来说,他们都是些懒人,只想过着简单的生活。这些会牵扯更多,还会招来别人惦记的事情,别说插手了,根本就恨不得有多远躲多远。
只因为吊坠的主人是南宫暮雪的至亲,他们才会愿意义务介入到这件事情中,毕竟大家都是自己人,不需要开口,每个人都会自动自觉地帮忙。
彼此心照不宣,但南宫暮雪却不愿让其他人都牵扯进来,她只想把可能会造成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度。所以在自己还可以掌控的情况下,她还是慢慢摸索吧!只要隐藏在暗处的对方不下狠手,她也可以暂时按兵不动。
收起所有的思绪,换上一副轻松的表情,看向谦谦手中那副眼镜时,好整以暇的再转向乔思凡:“我想你不会无聊到专门给我儿子做一副红外线透视眼镜吧?”
如果只是这样的功能,不需要劳动他老人家的大驾,随便在外面都可以买到,这就是她为什么如此笃定的原因。乔思凡虽然有着明显的坏毛病,却对自己的爱好有着异于常人的偏执,他肯定不会随便弄出一个普通的东西去侮辱了自己的巧妙构思。
浅笑着看了她一眼,乔思凡的眼里有一抹明显的激赏流露,这是他面对南宫暮雪时少有的神色。不得不说,这个女人平时处处喜欢和他作对,但最懂他的,也是这个女人。
就像人家说的,当你特别留意一个人,怎么都看他不顺眼的时候,你已经在不知不觉中了解他越来越深了。他们正是这样的情况,也幸好都是自己人,如果是敌对的立场,那就危险了。这可不是一个好对付的对手,再次庆幸没有和她真正做对。
从谦谦的手里拿过眼镜,指着眼镜腿和镜框连接处那一个金属装饰物,耐心地跟他解释道:“这里是个太阳能的收集器,里面有我特别改制的微型集成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积聚太阳能。如果将它按下,就会在瞬间把太阳能释放出来,我示范一下,你们就能明白这副眼镜的威力了。”
说完从桌上随手拿过一份报纸,放在茶几的玻璃上,把眼镜对准报纸,按下眼镜腿的接合处。几乎是立刻的,就有一道强烈的类似于射线之类的东西直直射向了报纸的表面,很快,原本平整的报纸就出现了一个窟窿。
慢慢的,窟窿在变大,而且不断地冒着烟,房间里迅速有一股烧焦的味道弥漫开来。这光束居然还能起到打火机一样的作用?
众人面面相觑,然后都不约而同地露出了笑脸,乔思凡最厉害的不是发明这些技术,而是能把他所接触到的日常用品,全部都进行改造。眼镜是这样,就连一支看似普通的小小圆珠笔也有着不同寻常的作用。
这是一支穿着挂绳的短小圆珠笔,可以挂在小人儿的脖子上,看上去就跟一般小朋友用的没什么区别。
这回大家都懒得猜了,反正他们的脑子在这方面没有乔思凡的好用,还不如坐着等待答案揭晓比较省事。总而言之不会是手电筒之类的东西,每次他所改造的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功用,甚至是杀伤力。
指着笔帽上的那只青蛙造型,乔思凡难掩得意地说:“这是我在文具店买的笔,所以不用担心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这在很多文具店都有卖。不过青蛙的眼睛我做了改动,这里不是装饰作用的普通塑料玩具,而是高达一千六百万像素的摄像头。”
“这支笔除了拍照和录影的功能之外,还可以同步把所拍到的景象都传送回来,当然,接收器我是设定了自己的端口。换句话说,只要谦谦身上带着这支笔,我随时都能跟踪到他的行踪,不会丢。”
这么神奇?谦谦又从他手中把笔拿回来,仔细端详了半天,也没找到类似于控制开关之类的东西。
疑惑地问:“乔叔叔,那我要怎么控制它呢?拍照和摄像应该是分开的吧?青蛙有两只眼睛呢!”好歹也要合理分工才行啊,左眼拍照,那右眼就摄像咯!在他的理解里,就该是这样才对,否则就更加想不通了。
要说乔叔叔厉害,还真不是盖的呢!随随便便一个小孩子的玩具或者日常用品,就可以被他改造成不一样的东西,每一个都有着不同凡响的作用。
赞赏的冲他点了点头,乔思凡毫不掩饰对小人儿的喜爱:“没错!谦谦真是太聪明了!除了你刚才说的拍照和摄像分开之外,就连控制它们的开关都是分开的,那就是两只耳朵,就是可以控制相对应的功能。”
“如果你因为特殊原因,不能用手去控制,那也不用担心,因为我还设置了声控的程序。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要你说的话里有‘拍照’或者‘摄像’这两个词,就会自动启动。”关于这点,他可是考虑得很周到的。
之所以准备这么多,就是害怕这小家伙有哪一天会遇上图谋不轨的人,若是在处处受制时,至少能有办法让他脱离险境。最起码可以把消息传递出来,不然他们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人,孩子的危险就更大了。
这个构思的确很巧妙,他也的确很细心,但随之而来的就有一个问题:“那是不是只要一听到这两个词,比如刚才你说了,这个东西就会自动工作?那岂不是要有很多无用的垃圾信息?这样就很浪费资源。”傅岩不太赞同的指出问题所在。
他当然不是说这个东西做得不好,只是百密也会有一疏,难保乔思凡在制作的时候,疏忽了另一个方面的顾虑。
像是早就猜到了会有人这么说,乔思凡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漫不经心地说:“头儿,你放心,我的设想还是比较周全的。在设计声控的环节时,我输入系统的就是谦谦的声频,我们其他人就是说破了嗓子也不管用,这东西只认谦谦。”
能增加这么多的功能,他当然不会放着这么明显的破绽在那里,尤其是要给一个只有两岁的孩子使用。他就更要想得细一点,不然一个疏漏就会害了孩子。
他对这个小家伙是发自内心的喜爱,自然不希望他会遇到什么危险,或者是身陷险境而无法求救。所以才会特地把收发器设置在自己的电脑和手机上,以便随时掌握谦谦的去向,做师傅的又怎么能不为小徒弟着想呢?
听了他的解说之后,谦谦立马迫不及待地高高举起青蛙笔对准自己的小脸,笑嘻嘻地说了一句:“拍照。”然后就看到青蛙的眼睛似乎有什么光芒闪了一下,速度很快,快到他几乎以为自己眼花了。
仅仅过了几秒钟,乔思凡的手机就响起了短信息的提示音,打开文件后,赫然就是谦谦咧着嘴笑的样子。
“哇,真的好神奇啊!乔叔叔,这个可比很多相机的像素都要高呢,用来拍照好清晰啊!”以后出门即使不带相机,没有妈咪的手机可以借用也无所谓了,多么高科技的东西啊!
像是一下就看出了他心中的想法,乔思凡一边用消毒湿巾擦手,一边慢条斯理地提醒他:“我可警告你啊,别有事没事就用来拍照,我的手机和电脑不是你的垃圾回收站。还有,我对你那些小洋妞不感兴趣,别发到我这里来。”
居然想用他改造的东西去做这么肤浅的事?那也未免太浪费了点吧?而且据说这小鬼最近交了一个有二十年之约的“女朋友”,难保他不会为了偷拍人家,来个“高科技犯罪”,那就真的是大材小用了。
眼见自己的想法被揭穿,小人儿不太高兴的撅着嘴,小小声的说道:“人家只是想物尽其用嘛!本来就是照相机啊,不用来拍照还能干什么呢?”
他又没有说错,做出来还不让人用?如果每个东西都要等到他遭遇危险了才能拿出来,那不是很浪费吗?平时难道就放在身上积灰尘?
“乔叔叔,很多东西如果太长时间不用,就会容易出故障的。所以我是为了关键时刻能发挥作用,平时偶尔会用一下啦!你放心,我绝对不会弄坏哦,我也不会告诉别的小朋友,我有这么高科技的东西,最多就是自己偷着乐呗!”
这肤浅的话立刻又换来了众人的白眼,这有什么好炫耀的?不知道什么叫树大招风吗?先不说幼儿园里会不会有某位老师或者校工被收买,光是那群小鬼头,谁不会羡慕别人能有这么新奇古怪的玩意儿?
一旦被人知道了,还怕人家不惦记着,不来偷不来抢吗?宁可他自己藏着掖着,也千万不能对外透露。
从后面的介绍中可以清楚的得知,无论是展示过的眼镜和笔,还是后来登场的手表、鞋子,装饰的胸章,全部都具有很威武的效应。这让谦谦有些应接不暇,面对这么多新的玩具,还那么有来头,他都怕自己晚上会高兴得睡不着。
以后是不是偶尔要在没人的时候,到院子里去练练手呢?总要经常练习,才能知道那些东西该怎么用嘛!那样真正派得上用场的时候,就会更加顺手,不会因为使用方法不得当而发生意外。
事实上,他很快就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而且每天用得最多的还是那支笔。像是害怕乔思凡会觉得寂寞,他每次发的照片都令人吐血,无一不在挑战着乔思凡的忍耐限度。
最最令人抓狂的,他每次都挑着吃饭时间就拍照,这一同步之下,直接就影响了乔思凡的食欲。即使是他们家那位彪悍的公主,现在都没有谦谦这么能让他心生惧怕了。千不该万不该,他当初就不该把自己的手机设定为接收器!更不该手欠的在每一次铃声响起时都拿起来看!
要是不看,他就不会恶心得吃不下饭,更不会被一个两岁的小鬼整得有铃声恐惧症!为什么会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么悲催的感觉?这都是造的什么孽啊?
如果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当初还不如无视南宫暮雪的威胁,不理会她的恐吓,不做这些东西呢。他最手欠的就是改造了那支笔,万恶啊!
想知道他为什么抓狂?原因很简单,有洁癖的人最见不得脏东西,而那小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刻意为之,每天总能翻出很恶心的东西来拍照。
比如,第一天是正在桑叶上蠕动的又白又肥的蚕宝宝——这是乔思凡最惧怕的软体动物之一。第二天是装扮成贞子的模样,直接把封予馨的假发反过来披在自己的头上,还用红色的蜡纸剪出一条长长的舌头。第三天更恶心,照片上只看到一坨屎,还在马桶里冒烟!
这样的画面,别说是乔思凡了,即使是个普通人,也接受不了吧?试问有谁能镇定自如的面对这些?
可是等他被恶心得吃不下饭的时候,谦谦就适时地发来短信了,说那坨屎其实并不是真的,而是他最近收集到的有趣玩具,专门用来恶整人的。在他之前,已经接连有五个人上当了,不必因为自己被吓到而觉得自卑……
何止是自卑?他都快泪流满面了好不好?想当初他满怀着爱心去给这小鬼改造玩具,现在竟然还被他用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天天来骚扰,情何以堪啊!
乔思凡觉得,那个刁蛮的公主比小家伙要亲切多了,不只是一百倍啊!他倒宁可被公主多啃两口,啃得他“遍体鳞伤”也好过要面对这个小鬼的骚扰。你永远都不会猜到,他下一个举动是什么,而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让你手足无措。
因为南宫暮雪将要采取行动,组织里的其他人都很自觉地继续留在b国,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反正他们到哪里住都一样。
唯一苦的就是傅岩,他们家的小公主回国读书了,两人只能每天靠电话和视频来一解相思之情。偶尔实在想得难受,封老大一个电话,他就可以坐着rhk集团的免费飞机回去一趟,匆匆见上一面又回来。
唉,这年头,想谈恋爱都不容易啊!年轻人折腾也就算了,连饶西莉都找到了事情可以打发时间,还拉着安卡斯一块去了。
当那天得知两位老人去干什么后,整个大宅子里的人都石化了,过了好半响,大家才异口同声地惊呼道:“行为艺术?!”倒不是对这个事情本身有多大的惊讶,毕竟在欧洲和很多地方,有越来越多的人从事这样的艺术工作,甚至有人已经将这个视为自己的职业。
普通一点的,就是扮雕塑,摆一个经典的pose,一站就是一整天。中途偶尔会去吃饭,上洗手间,或者歇一会儿。专业一点的,会换上角色的衣服,甚至连相应的道具都会配备齐全,再摆出那个人物的招牌动作。
无论是哪一种,都要求扮演者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不能说话,不能有任何动作,否则就会被视为不专业。
令人想不通的是,好好的,两老为什么会想到要去做这个?很多年轻人都做不来呢,原因就是太累了,一连几个小时不能动弹半分,谁能吃得消?何况他们都已经一把年纪了,还来玩这个,会不会太晚了点呢?
南宫暮雪强自压抑住自己隐忍待发的脾气,耐着性子问道:“爹地,老妈,能不能告诉我们,你们到底是受了什么刺激,才有了这样的想法呢?”
她实在想不出来,在家里就真的待不住吗?先前是骑着自行车到附近的一些风景区去散心,隔三差五的就去其他的别墅小住几天,现在不玩短途旅行了,就开始去玩行为艺术?这次会不会又是三分钟热度?能持续多久?
别的不担心,其实老人家喜欢做什么都无所谓,只是这次的事情太伤身。本来年纪大了腰椎颈椎之类的就不好,还容易有骨质疏松症,居然要去待着这么长时间,她怎么可能不担心?从身体的角度出发,她就绝对不会同意他们这么做。
看到女儿隐忍着怒气,饶西莉当然知道她是在气什么,但她也不想一天到晚都闷在家里。他们现在都“混迹于”一群年轻的孩子中间,每天跟他们一起为艺术献身,累是累了点,却很开心。
尤其是见到那些游人对他们的表演鼓掌感谢,甚至还给点小小的酬劳,就觉得特别的开心。当然,他们也不会在意那点小钱,主要是能有点事情打发时间,还能接触到不同的人群,不是很愉快的一件事吗?
感觉到女儿的不悦,她赶紧挪过去坐到南宫暮雪身旁,赔着笑脸说:“哎哟,你放心了,我的个性你还不了解吗?现在也就是图个好玩,等到新鲜劲一过,我们说不定又跑去玩别的了。所以你根本就不用担心我们的身体,你老妈我健康着呢,还有安卡斯,我怀疑他都能赤手空拳的打死一只老虎呢!”
一边说还一边挺直了腰杆,刻意用丹田发声,显示她良好的身体状态。可是听到她过于夸张的形容后,就连谦谦都忍不住了。
“婆婆,赤手空拳能打死老虎的,那是武松,现在还有这么威猛的人吗?他都死了好久了耶!也没有听说过武松收了徒弟呀,爷爷怎么可能打死老虎嘛!”这些英雄的故事人家都有看过哦,在他的印象中,具有这么强大攻击力的,似乎就只有武松了。
至少还没有听说过谁还能仅靠双手就揍死一只老虎的,婆婆明显就是在夸大事实嘛,这样多不好。要是爷爷再年轻几十岁,他还可以勉为其难相信……
气结于外孙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下了自己的面子,饶西莉嗔怒地横了他一眼,凉凉的说:“我就是打个比喻,比喻知道吗?意思就是说,你爷爷的身体也很强壮,虽然没有达到打死老虎的程度,但是也差不多了。”
她死都不会当着这么多小辈的面,承认自己是在夸大其词,更不能向一个仅有两岁的小鬼低头,那真的太逊了。
看到儿子那认真的表情,封予灏心知他又要开始跟人家较真了,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后,他赶紧转移话题:“妈,你们都扮演什么呢?还要带着这么大的袋子,道具很多吗?”
老太太既然对行为艺术感兴趣,那他就顺着话茬聊聊这个吧,至少不会引发家庭内部战争,为了家庭和睦,只能先牺牲一下儿子了。这小子也太不长眼色了,这可是家里的老佛爷,连他都要敬怕老太太几分,臭小子竟然还要去招惹。
倒不是说饶西莉有多强势,相反的,她从来都不管家里的琐事。对外有安卡斯,对内有陈伯,她纯粹就把自己当作是家里的一个老闲人,其实她每天的生活都跟谦谦一样:吃喝玩乐。怎么高兴怎么来,做的每件事都是随心所欲。
可她唯一令人接受不了的,就是她碎碎念的功力,任何一件小事,或者是谁不小心得罪了她,就会一直都在念叨,直到人家彻底崩溃为止。
即使是耐受力最好的封予灏,面对这样的攻势时,还是采取躲避的态度,惹不起还不能躲得起吗?这还是他的丈母娘,还不能随便命令她闭嘴,你说是有多苦逼?
听到好女婿主动聊起了行为艺术,饶西莉立马就两眼发光,换上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略显激动的说:“我们扮演的是白雪公主和王子啊!道具不多,只有一个毒苹果。其实就是服装占的位置比较大,因为我不够苗条嘛,所以衣服就稍微大件一点咯!”
话音刚落,客厅里顿时冷情下来了,大家都不知道该发表什么样的意见才好。两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去跟一群街头前卫青年一起玩行为艺术,而且扮演的还是白雪公主和王子?老天,这个世界真是要玄幻了!
众人还处于震惊之中的时候,谦谦又不甘寂寞的插嘴了:“婆婆,做这个真的能挣钱吗?就是扮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不用说话,没有动作?那很轻松啊!”
完全没有任何的演技要求,更加不用去模仿那些角色说话的声音和表达方式,那多好啊!听起来好像很有趣的样子呢!
这个新奇的事情又引起了他的兴趣,走过去扑到饶西莉的怀里,急切地晃着她的手臂,充满渴求的问道:“婆婆,不如从明天开始,我也跟你们一起混吧!我扮七个小矮人好了。”反正他的身高正好合适,都不需要像那些大人一样刻意蹲下身子。
多么得天独厚的条件啊!还可以光明正大的在大街上看人来人往,见识到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最大的好处就是,玩的同时还能挣到零花钱,那不是很好吗?
外孙没有嫌弃他们的无聊举动,反而还积极主动地要求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这让饶西莉兴奋不已。兴高采烈的满口答应下来了,决定第二天开始就带着他去上工,两个老的立马就带着小人儿去寻找合适的衣服……
看着急匆匆上楼的几道身影,南宫暮雪顿时觉得一阵无力,为什么她会和这些人做了亲戚?好可怕有没有?一个比一个还要折腾,好像他们夫妻俩算是这个家里最正常的那两个了,还算循规蹈矩。
疼爱地揉了揉她的发顶,封予灏淡笑道:“既然不放心,明天我们也去看看吧!”与其在家里牵肠挂肚的,还不如亲自去看一眼,至少能弄清楚是什么样的环境和体力消耗程度。要是看了还是觉得不适合老人去做,那再劝他们回来就好了。
晚上躺在某人的怀里,南宫暮雪百无聊赖的问道:“灏,你说我们老了以后会不会也这样啊?不过我事先声明啊,这么累人的事我可不干,我宁可找个地方晒晒太阳,过着懒人的生活。”
每个人的人生观都不一样,对于饶西莉和谦谦那样的性格来说,属于“生命不止,折腾不息”。但是对她和封予灏这类一动不如一静的人来说,情愿放一张躺椅在沙滩上,悠闲的晒太阳,吹海风,就这样过一天。
或许是追求的东西不同吧,她始终不能理解,为什么老妈可以弄出这么多的幺蛾子来。白雪公主?哈哈哈,想到这个就好笑,有谁见过满脸皱纹的白雪公主吗?所以他们在扮演的是续集?
转过头将自己温热的薄唇印在她的额头,封予灏低声道:“想怎么过就怎么过,我都听你的,你是我的家长。不过有件事情我没有提前和你商量,就擅自做主了,后天开始,正式进入我们的蜜月期,所有的行程我都已经安排好了。怎么样,是不是很期待呢?”
为了能讨好老婆,他选的全部都是适合度假的海边,而且还费了一番心思避开那些人多的沙滩。可以说,这一个婚礼下来,他都快绞尽脑汁了。尽管如此,还是甘之如饴。
人生中的宝贵经历就这么多,如果他都不能让自己的老婆拥有最美好的回忆,那岂不是很失败?其实在他心里更“阴暗”的想法,是要抓紧时间,在蜜月里努力造人。最好度假回来就能听到好消息,这才是他想要的结果。谁让人家求子心切呢?他甚至都开始翻字典,要为孩子想名字了。
南宫暮雪听到他的话后,有一瞬间的怔忡,后天就去度蜜月?!那她原先和安舜禹约好的事情要怎么办?既不能让这男人知道自己的计划,又不能找到合理的借口让他改期,怎么办呢?万一她去度蜜月回来,安老走了怎么办?下次她又要用什么样的理由去接近才不会令人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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